春風自共何人笑,枉破陽城十萬家(第5/15頁)

有那麽一次,那是個夜晚,我的車壞了,走在路上,山路上沒有路燈。我身後有一輛卡車跟上來了,一直跟著我,路上空無一人。我低著頭,踩著路燈下自己長長的影子,嚇得雙腿發軟,那把槍就在我的包裏,我能摸到它,它特別地堅硬。然後一個白人醉鬼從車上探出頭來,惡聲惡氣地向我要手機和錢包。他們的車慢了下來,狗日的白人老鬼子從車上伸出一把刀來,告訴我不許動。我把手機和錢都從包裏掏了出來,沒有多少,當時的手機也不值錢。該死的是我的信用卡,又要掛失,補辦。那把槍就躺在包裏看著我,睜著漆黑無底的大眼睛。我的手摸到它,又放下。它太冷了,我的手心裏都是汗,抓不住它。那人接過錢包以後,罵罵咧咧地走了。我也忘記了我是怎麽走完剩下的路回到家的,只記得到家之前那輛卡車又一個急轉彎開了回來,白人醉鬼用刀指著我的喉嚨,吼了一句,轉身走了。

你看,槍這玩意兒對我的意義,並不比一塊木頭疙瘩大。你是個有膽色扣動扳機的人,你用任何武器都能達到與之相同的效果。比如徐小姐,拿著一塊兒磚頭也能平步武林獨孤求敗,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而我就算把槍掏出來握在手上在自己臉上寫上“犯罪分子”幾個字,遇到對手的時候還是會被順利地解決掉扔到海裏喂魚。我一向喜歡魚,我不知道到那時候魚會不會喜歡我。

盡管這樣,我還是很喜歡這塊兒廢銅爛鐵,當我拿到它的時候我覺得血液順著脈搏一直跳動,順著寒冷的槍柄燃燒上去。它和這雨淋淋的小鎮是不相稱的,有一種洛杉磯的意味,狂躁,炎熱,世俗,四處閃爍著霓虹燈,莫妮卡就要去那兒,我覺得這和她的氣質很相配。我說的是我從前的同學莫妮卡,不是那個《西西裏的美麗傳說》裏長發大胸的意大利大妞兒。洛杉磯是個迷幻之城,我覺得她應該死在那裏。那就對了。有的人生下來就活不太長,我對這個很敏感。張國榮,梅艷芳,還有我小學那個美術老師,我從10歲時候就開始這麽覺得,結果他們在我14歲那年統統回了老家。

不過簡意澄一定活得很長。我用我的人格加上我的三只貓擔保。千年王八萬年龜,這個世界就是為他這種人造的。作為顧驚雲的新室友,我親眼看見他在一個大雨夜裏醉醺醺地闖進我家又哭又鬧,滿地打滾,“我和我的寄宿家庭鬧翻了,我沒地方去,”他是這麽說的,“他們都不要我,我求求你了,你留下我吧——”他拽著顧驚雲的褲腳,渾身都是濕的,我們家的地毯,客廳,變得雨氣蒙蒙。他總能把所有的地方都浸濕成一片灰蒙蒙的顏色。一哭二鬧三上吊,這招對顧驚雲總是有效。這個色厲內荏的王八蛋。“琴姐,你幫我把他擡到你房間裏去。”他站在客廳裏,對著我束手無策又而歉意地微笑了一下。還沒等我答話,簡意澄已經猛撲起來,抓住顧驚雲的手,“我不要”他拖著滿是酒精味兒的長聲,眯著眼睛,像一灘泥一樣,下賤而嫵媚。“我要你給我講故事。”

我覺得我的白眼兒翻得不算個驚天地泣鬼神。這小子讓我頭痛,我腦子裏有根筋一直在跳。“好吧,”顧驚雲費了點勁兒,從地上把簡意澄夾著胳膊拖起來,“我他媽給你講睡前童話故事,你是聽開膛手傑克還是得州殺人狂,先說好了啊,我可不會講什麽溫婉柔美的。給你講完了你就給我老老實實地回到琴姐屋裏睡覺——”

他們覺得簡意澄這種人和姑娘一樣,弱小,沒腦子,沒威脅,就是瘋瘋癲癲dramatic(戲劇化)一點兒。他們總這麽覺得。不過都和我沒關系,管他們是要玩什麽瓊瑤劇還是郭敬明。愛情並不重要,對吧,怎麽就有人為這個煞費苦心,這一類的傻×在這個世界上還為數不少,對,不管她們以為自己有多聰明多成功布了多麽驚天地泣鬼神的局,她們都是些傻×,偏偏還要高興得像在宮鬥片兒裏勝利者最後當上九五之尊一樣。你可以搶東西,但是如果你搶來的是人,不是東西,整個事情就會變得很沒意思了。我躺在房間裏胡亂想著,開著燈,我知道就算我睡著了,簡小姐也會破門而入把我吵醒,而且在我袓國度假的阿瑪尼哥隔三分鐘就用非主流字體給我發過來的“莪想伱”一類的微信讓我很煩躁。我簡直想像《畫皮》裏的陳坤一樣戳瞎自己的鈦合金狗眼。雖然有點兒阻礙國家經濟建設,但我真心覺得有的時候農村真的不應該通網。村長的兒子也不行。

簡意澄破門而入的時候我已經昏昏欲睡了,他踮著腳,靜悄悄地,和我打了個招呼,回身輕輕地關上門。聲音又軟又膩,軟得讓我心慌。“嗨,”他怯生生地站在門口,“其實我可以睡在地上,沒關系的。”他那嬌滴滴的樣子一點兒也不像喝多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