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3/4頁)

還好隨後過來的四哥和十三哥,沒這麽誇張,獵物裏也有野雞野兔,也有體型較大的動物,不過還是以後者為主。

直郡王和太子幾乎是同時回來的,也是最後回來的兩位,一前一後,前者的侍衛背了一頭大黑熊,外加三匹梅花鹿,後者則是直接帶了一頭老虎回來,外加兩只狐狸。

這還真有些難分勝負。

胤禎還是挺好奇的,皇阿瑪到底會判決這兩位誰是頭名。

所有的獵物都有專人負責清理、記錄,最後再把整理出來的明細交給在場的所有人。

雖然這不是用表格整理歸納的,但姓名後邊兒緊跟著就是獵物及其數量,每個人自成一排,這是寫的也就半截手指大小,還是挺容易看明白的。

“往年都是看誰的獵物最厲害,黑熊、老虎、獅子、狼,能得其一,就算贏,但今年情況特殊,在場的人裏有兩個人都列得了猛獸,倒是讓朕不知道該選誰好了。”康熙皺著眉頭,一副很是苦惱的樣子。

也不知道底下人是怎麽辦事兒的,往太子的圍場裏放了老虎,往直郡王的圍場裏放了黑熊,單就獵物而言,這兩個還真不分上下。

“無論誰更厲害,都是皇上的兒子,皇上大可不必如此苦惱。”蒙古王爺還是有會說話的,一句話雖然沒能解決問題,馬屁拍得也不精巧,但全靠同行襯托。

比如這位:“既然質量上不好區分,那不如按照數量來,數量多的即可獲勝。”

說話的這位蒙古王爺,同直郡王的交情很是不錯,畢竟皇上到草原上來一般都會帶著直郡王,一來二去的,交情也就有了。

真要是按照數量來,太子只比直郡王少了一只,但關鍵這並不公平,無論是速度,還是個頭,狐狸可比梅花鹿難打多了。

兩只狐狸足可以抵得過三匹梅花鹿。

直郡王已經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太子倒是不慌不忙,“原就是應該按照數量來評判,能夠獵到猛獸,主要還是看運氣,運氣好了,就能碰到猛獸,這並非實力,還是應該看數量,哪個人獵得的獵物多,就代表了命中率高,這才是實力。”

太子的話,直接把猛獸的特殊性給取消了,之前是從兩個人當中選頭名,現在是從所有人當中選頭名。

胤禎突然就從看戲的人變成了唱戲的人。

大清這邊的人也好,蒙古那邊的人也罷,相較於野雞、野兔,還是更傾向於大型獵物。

論質量,胤禎也就是剛剛排進前十,但是論數量,還真沒有人能比得過他,整整四十七只獵物,比第二名的十三哥多出來一倍。

“太子的意思可是把以往的規矩全改了,直郡王覺得如何?”

直郡王當然覺得不如何了,輸給太子也就罷了,那是皇阿瑪偏心,底下人見風使舵。

輸給十四這麽個乳臭未幹的小子算怎麽回事兒。

“兒臣還是覺得該按照以往的規矩來,既然不能跟太子分出勝負,那不妨我們二人便並列第一。”直郡王不假思索的道。

說完這話,心裏頭倒是一陣火熱,這簡直是比他壓過太子一頭更爽的事兒,他又不是沒有在武學上勝過太子,但並列第一還是從未有過的事情。

一旦出現這樣的場景,其他人是不是就會覺得:皇阿瑪已經把他和太子放在一個水平線上了。

這意義簡直更深遠。

太子臉都黑了,“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既然有法子能分出勝負,又何必弄什麽並列。”

康熙並不在意這兩個兒子當場爭執,左右這也不是頭一回了,“十四怎麽想的?若是完全按照數量取勝,那你可就是這一次圍獵的頭名了。”

胤禎突然被點名,這會兒也就不好接著裝沒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場的各位想的都要簡單。

一個圍獵的頭名有個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遊戲和比賽當中拿過第一呢,早就已經不稀罕這所謂的頭名了。

“兒臣覺得皇阿瑪說了算,您覺得以哪種方式評判合適,那就用哪種方式評判,兒臣都聽皇阿瑪的。”

太子拿頭名也行,直郡王拿頭名也行,實在不行就讓兩個人並列第一,他都沒意見。

千萬別把他扯進去,他不過是來玩兒的。

這話說的太過直白,這馬屁拍得也太過明顯,在場的蒙古王爺們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爺,這位野雞野兔帶回來一大堆的貝勒爺。

跟其他從京城過來的皇阿哥們比起來,這位給人最直觀的區別就是:黑。

原諒蒙古的大老粗們不能找到一個更合適的形容詞,胤禎完全是正宗的小麥色。

他在豐台大營當差一年半了,風吹日曬的時候都要跟著去訓練,膚色早就不復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數情況下,都坐在房裏的哥哥弟弟們比起來,膚色絕對不是一個層次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