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少年天子番外二(第4/6頁)

年羹堯,你認為,鄧析有罪嗎?”

年羹堯一動不動,整個人跟一個雕塑一樣,好一會兒,他回神,眼裏精光一閃。

“回皇上,臣認為,鄧析有罪。”

“哦?”

“訟師只負責寫狀子,已經是民間一大害。臣聽說,西洋自古羅馬古希臘起,律法中有復雜的成文法典以及訴訟制度……西洋律師地位崇高,然,玩弄律法,挑起事端,是為弄臣……”

年羹堯的看法,一是因為他是臣,他忠於當權者——皇帝,也是所有通曉西洋律法的大清人的看法。

西洋和東方大不同,乃是城邦社會,城邦之間重視法治和程序保障,律師享有相當崇高的地位,常常代表當事人與對方或官府進行訴訟,講求和希臘一脈相承的修辭學及雄辯術訓練……

辯護過程中,必須根據執政官或法務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續進行。由於法律和告示不斷增多,日趨復雜,當事人在訴訟中,特別是在法庭進行辯論時,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協助,辯護人應運而生。

大約一千年前,充當辯護的人在主要城市學過法律,取得資格,逐漸形成行業,組成自己的職業團體,成為專職律師。

從盛極一時,到受到權利的限制,到形同虛設,再到英國大革命,平均主義派領袖李爾本明確主張,被告人應有權辯護或請別人協助辯護,律師行業復興,細分為兩類,訟務律師和事務律師……

年羹堯很是不屑:“都是玩弄律法,在老百姓的傷口上取血撒鹽巴的人。”

弘星安靜地聽完,也沒反駁。再抿一口奶湯,回憶他曾經看過的,李爾本寫的《人民約法》一書。

“世人都說訟師是害群之馬的‘社會贅疣’。《唐律·鬥訟》規定:“諸為人作辭蝶,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

到了宋代,衙門每結案之前,必先鞭打訟師……”

“大清的稅賦改革後,太多太多的商人找到訟師,試圖鉆律法的空子,逃稅避稅……朕也不喜歡他們的行為。

朕不喜歡,朕也要給予他們一個存在的機會和空間。年羹堯明白嗎?”

年羹堯心裏一動,起身行禮,恭敬地回答:“皇上仁慈。”

“這不是仁慈。”弘星看他一眼,示意他坐下來,“律法有空子,說明律法不完善,執行力度不夠。”

年羹堯愣愣的,奇異地,他明白了少年皇帝的意思。

問題出現,要想辦法解決,客觀對待,而不是打壓和抵觸。同樣的,老百姓找到訟師,訟師挑撥鬧事……說明他們有自己的訴求,訴求一般都不對,甚至是禍害地方和破壞國家安穩,但他們,也是大清人。

制定律法的人要改進,執行人要改進。

年羹堯沉默好久,終於說道:“皇上,臣明白。”

“哦?”

“自從作坊出現,大清的人口流動急劇增加,來自周邊鄰國的人更是多的數不勝數,西洋人更是積極謀求大清戶籍,在大清定居……

人們脫離家族甚至家庭,沒有血緣的陌生人在一起做事,沒有情分,不講道德,律法是最好的方式。”

弘星樂出來:“難得年羹堯看得明白。滿朝文武都認為,訟師是妨礙官員斷案子處理公務的‘異己’,可是,時代大勢就是如此。未來的大清人,也需要有人代為打官司,作為見證等等。”

“無視問題,並不能讓大清變得更好。就好比消滅愚弄窮人,並不能消滅愚弄貧困一樣。新的問題出來,而我們不能逃避。”

年羹堯沉默。

新的問題出來,有人只求維持穩定,至於後面的大危機,自有後人承受。有人甚至看都不看,只求自己活著的時候活得好就行。

這個世界上,很多很多的人,大多數的人,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包括絕大部分的士人,都無視客觀問題,都在並未真實存在的故事裏發泄,在現實中苟且。

可他們的皇帝希望做一些事情,希望大清能有一些人,能站出來,能真正地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領著其他人一起變得更好,至少問題不是惡化,至少不是無視。

腳踏實地地做事情,做實事,做正事,且有一點點勇敢,有一點點聰明。

君臣兩個一盤棋結束,年羹堯起身告退,目光堅定。

有些事,功成名就也好,千古唾罵也好,總要有人去做。

年羹堯作為世家子弟,高等官員,不是長子有繼承家業宗祠的負擔,不是紈絝吃喝玩樂,他有才華有能力清廉奉公,可他對於中下層人,骨子裏也是人上人的優越,彬彬有禮、疏離冷漠。

可是皇上說,大清國的深入改革,需要匠人站起來,需要醫者甚至仵作都站起來,需要普通老百姓都明事理,需要有一波人,不光明事理,還要真的去思考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