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場之書》後記

我們曾經年輕,過著拮據的日子。我們家租的幾間房在一家店面上,處在一棟細長老舊的樓房中。廚房和起居室在底層,中層是一間臥室、我的工作室和一個衛生間,最上層是一間寬敞的閣樓臥室和一個狹長低矮、幾乎無法容一個成年人直立的房間,裏頭有一張嬰兒床和一道幼兒玩耍護欄。我的兒子,兩歲的邁克爾,喜愛兒童腳踏三輪車勝過任何東西,可房子裏沒有安全的騎行空間,他一騎就可能摔下樓梯。因此,我帶著他和他的腳踏車穿過一條窄道,來到當地教堂邊的墳場,這樣他就能心滿意足地騎來騎去,而我會坐在一旁,沐浴在陽光下拿本書看,時而看看邁克爾,時而看看灰色的墓碑,看那墓碑上被時間抹得模糊不清的名字,驚訝於一個孩子竟能在墳場中如此自在舒適。這就是這本書的起點,我要叫它《墳場之書》,就像吉蔔林的《叢林之書》一樣。

我上樓走進我的工作室,嘗試寫下一篇序章,內容是一個蹣跚學步的小男孩在父母吵架時離開房子,來到墳場。死亡天使露面表態,一個幽靈,或許是一個惡魔,同意將這個男孩撫養長大。序章的篇幅大概五頁長,寫得並不怎麽樣。(最近我找到了這篇序章的一份打印稿,好奇地讀了一遍,搖搖頭扔到了一邊。)

我為這本書思考了許多。我對自己許諾:我會成為一名足夠優秀的作者,讓這部作品以最完美的姿態呈現。

我不斷寫作。

有那麽一刻,我為寫下這一本書的時刻遙遙無期而感到絕望,但我依然愛著墳場,愛著這一靈感。

十年後,我再次嘗試。一天深夜,我看了一部紀錄片,主題是南美洲的暗殺小隊。一個女孩每天晚上都藏在一座陵墓中,而暗殺小隊恰好沒有進入墳場。尚未動筆的書中缺失的部分在這一刻倏然補全。留在墳場的理由:保護。沒錯,就是保護。

在威斯康星湖邊的一棟小木屋裏,我重新寫了一遍故事的開篇(我已在腦海中設想清楚,一位吸血鬼願意成為小男孩的監護人,一位狼人願意教他知識),可依然覺得寫得不夠好,並再次決定繼續等待,等到有朝一日自己能寫出不辜負這個想法的一部作品。這一版我不知丟到哪兒了,估計是找不回來了。

在2004年的某一天,我意識到自己的筆力已經到達一定層次,以筆力尚淺為由繼續拖延本書似乎變得毫無意義。我開始動筆創作《墳場之書》,從中間擇了一章寫了一頁,自我感覺寫得挺差勁的,但我還是把這一段讀給了我的女兒馬迪聽,因為她問我在幹什麽。“後來呢?”她問。這正是我需要尋找到的動力。於是我一鼓作氣,寫完了這個想要一塊墓碑的女巫幽靈的故事。寫完這一章後,我折回去寫下開頭,接著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這麽按順序寫了下來。

我在不同地方寫下了各個章節。頭三章在英國康沃爾的一棟鄉村小屋裏寫就,那時是禁獵期,霧氣像海洋一樣環繞房屋,山坡頂端像小島一樣頂出霧海。天晴時,我就在花園裏鋪塊毛毯寫作,其他時候就在屋裏的火爐邊寫作。

我在美國新奧爾良一家破舊的賓館裏寫完第六章,《伯蒂上學的日子》。我在自家花園的涼亭裏完成了最後一頁,一邊寫一邊強忍淚水。只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為何沒在剛剛當爸爸時寫下這本書。因為在創作之前,我得先陪伴我的孩子走完他們的成長歷程,養育他們,愛他們,並在最後學會放手。

這本書銷售了幾百萬冊,我並不知道幾百萬意味著什麽,這不過是一個數字。但我見到了許多讀者,每一位對我來說都很真實。他們告訴我,書中的賽拉斯、麗薩·赫姆斯托克(沒錯,她和《車道盡頭的海洋》裏的赫姆斯托克家族有關)或伯蒂如何改變了他們的生活。他們向我展示身上關於《墳場之書》的刺青或他們親手創作的相關藝術作品。他們教會了讓我無法忘懷的一點:藝術是雙向的交流。作者寫下故事,賦予故事特定的含義;讀者將這個故事聯系自己的生活,對其有了和作者的本意不同的理解。

我練就了一項技能:在書的扉頁熟練地畫出一塊墓碑,寫上某人的名字。(不過我不會在墓碑上寫小孩或未出生的寶貝的名字,雖然我不自認為是個迷信的人,但這多少有點拿命運冒險的意味。)

創作《墳場之書》以及為其創作作準備的生活歷程讓我明白了許多生活之道。我想有時是不是該去拜訪一下賽拉斯和榮譽衛士的其他成員,看看這段日子他們在做什麽。我知道賽拉斯在送伯蒂離開墳場後回到了自己的家鄉,發現在他離開期間,家鄉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這個故事會到來嗎?該來的時候它自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