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君主制度

首先在這裏要解釋一下概念——獨?裁與君主制度的區別。從某種程度上說,獨?裁者與國王的身份、權力與地位類似。所以很多人都將之並列,類比,或者分不清楚。但是實際上,這兩者之間是有著很明顯很明確的區別的!而他們之中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獨?裁者是“僭主”而國王的身份卻是合法的!

獨?裁者只能脫胎於共和體制之中,靠著自身權力與鐵腕政策攫取國家權力。其在法律上是不合乎常規的,不合法的,不正確的。而君王卻是在君主制度國家內才會誕生。其身份、地位、權力自登基以來,便是合乎邏輯、法律與傳統的。二者之間的最大區別就在於此。

也正因為如此,所以獨?裁者必須要靠****,靠特務機關,靠警察系統,靠嚴刑峻法來維持自己的地位。靠對外戰爭,靠掠奪,靠勝利來鞏固自己的權威,要有無恥文人歌功頌德。要有所成就,要好大喜功,要粉飾自己,裝點自己,要讓自己變成救世主,要讓國內的所有人覺得自己是多麽多麽偉大的,這個國家離開自己就不行。

只有這樣,才能夠維持自己的地位。

所以,通常,一個獨?裁者掌控的國家會是壓抑的,緊張的,激進的,熱衷發動對外戰爭的……比如說,現在的北地貴族聯邦,大議長,終身執政官尤利西斯就是獨?裁者的一個典型代表。可以說上面列舉的東西,這位“偉大”的“英雄”全都犯了。而且還恬不知恥的自鳴得意。

而君主制度則不同。君主統治國家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之上的。所以君主並不需要種種誇張的功績與勝利,來證明自己統治這個國家的正確性。以至於君主所統治的國家有極大的可塑性。

隨著君主權力的大小,君主能力的強弱,君主性格如何,國家本身的實力,又或者輔佐君主的臣僚的能力與性格而不同。

所以通常來講,由君主所統治的國家,很多時候要比獨?裁者統治的國家顯得正常的多……當然,可能其武勛,其功績,其名望多有不如。不過這絕對不是君主制國家不如獨?裁國家。而是兩者立國的根基本身不同。

萊昂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的定位,也知道他應該建造一個什麽樣的國家。國王身份的天生的合法性,讓他不至於像是任何一個獨?裁者那樣,采取太過極端,激進的政策。他無需要證明什麽,因為他生而為王。

首先,格瑞布羅德——卡提爾王國將會按照領土、人口重新劃分行政區域。整個王國將被分成二十五個郡,一百零九個鎮。其中包括極北地區的七個郡,卡提爾北部的四個郡,卡提爾中部的九個郡。南部的兩個郡以及幽暗地底的三個郡。

這些郡的郡長將由萊昂直接任命。他們將管理格瑞布羅德——卡提爾的地方行政。維持治安,教育,稅收以及工業,農業,和商業。每個郡的各項權力將會盡量分散。郡長與負責商業、農業與工業、稅收的郡稅務官,負責維持治安,捕盜與清剿土匪的郡治安官,還有負責司法與審判的郡法官,在地位上只差半級。這將最大程度制衡地方權力。

在郡以下的各個鎮的鎮長,在封建時代總是由地方推舉產生。不過在這一回則不同。這些鎮長將同樣由中央政府統一委任。

不過對於在戰爭之中投靠了自己的各個鎮長,萊昂並沒有趕盡殺絕。他要求各位鎮長進入威士蘭,進行統一培訓,以增長其能力。只要培訓過關,那麽他們就可以擔任第一期,也就是為期八年的鎮行政長官。

同時,各個鎮的稅務官、治安官,法官也都要由中央政府統一委任。有鑒於這些地方鎮,很多都缺少行政官員,很多權力全都集中在鎮長手中,所以這些官員的第一次選擇權,不會下放到地方手中。這將進一步增加中央政府對於地方的統治力度。

而對於鄉村,萊昂倒是的確有一些想法……只不過至少在目前,這些想法還無法實施。將政府的觸手伸向鄉村一級的行政單位,這實在是太困難了。所需要的成本也實在太過高昂。有些得不償失。所以,暫時,萊昂沒有動這份心思的意思。

當然,這並不代表他完全放棄村莊一級的行政單位的掌控。好像格瑞布羅德郡,好像卡提爾中部九郡。這些人煙稠密的地區,萊昂將會部署在歷次戰爭中退伍的老兵以及傷殘兵士們。

再加上重新部署因為戰爭而失去家園的流民的機會。萊昂要讓忠於他的老兵與殘兵們掌握住卡提爾中部,富庶地區基層村莊的部分權力。讓這些全新的,新建設起來的村莊徹底融入他的政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