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章、此人不簡單(下)

瞽叟絕不是什麽好稱呼,充滿了嘲笑和調侃之意,就算他真是個瞎子,也不好這麽叫人。他之所以有此稱號,當然與重華的“事跡”有關。

重華生母早亡,瞽叟又另娶繼室,繼母又生子名象。據說瞽叟、繼母、象這一家三口曾多次欲謀害重華。比如有一次重華修補谷倉的屋頂,他們便縱火焚毀了谷倉,重華則舉著兩個鬥笠躍下谷倉、毫發無傷。

還有一次瞽叟與象讓重華掘井,他們卻在上面將井口給埋死了。而重華事先看穿了他們的陰謀,早就在井下橫向打了一條地道,安然脫困而出。象以為重華已死,便欲霸占重華的財物和妻子,並住進了重華的房子。然而重華卻回來了,使其陰謀又未得逞。

雖然這一家人做了諸多謀害重華之事,但重華對父親和繼母一直非常孝敬恭順,亦很關愛同父異母的弟弟象。正因為他寬厚的仁德與品行,更因為他極具傳奇色彩的經歷,使其受到了眾人的愛戴,賢名傳播四方、直至上達天聽。

重華受四嶽部舉薦,得到天子帝堯的賞識和重用。帝堯將兩個女兒娥皇、女英嫁給了他,如今又任命他為朝中司士大人。

彭山幽谷中,虎娃講述了重華的出身來歷與傳聞事跡。玄源詫異道:“這重華的經歷可夠離奇的!若說不受繼母待見,此事世間常有;可是一家人都想殺他,這就太罕見了。若因故想殺人,在哪裏、用什麽法子不可以殺人?偏偏點火燒了自家谷倉,掘土埋了自家挖的井,這是造了多大的孽呀?”

虎娃淡淡道:“常人並非窮兇極惡之徒,就算心懷殺機,亦有畏懼,怎敢公然行兇?谷倉失火、鑿井塌陷皆可視為意外,既不能列為罪證,亦顯得事情可信,事後還有回轉余地。”

玄源皺眉道:“你的意思是說——瞽叟等三人根本沒有被定罪,也沒有受過任何處罰?”

虎娃笑道:“谷倉有可能是真的著火,鑿井也可以是自行塌陷。只要沒被抓住現行,瞽叟等人自己不認罪,你若是理正大人,又有什麽證據給人定罪?若真有此等殺人放火的罪證落在有司之手,又豈能容他們安然無恙、不受任何責罰?至少據我所知,瞽叟與其妻子如今皆安居在鄉,未曾受任何懲處。”

玄源:“那麽這些事情,又怎會傳揚天下?”

虎娃笑著反問道:“你說呢?這些事跡,成全了重華的美名,總不會是瞽叟等人將之傳揚出去、以宣布自己的罪行吧?”

玄源:“這倒有意思了,有司並無罪證,罪行卻傳遍四方,瞽叟等人無法自辯亦不敢自辯。”

虎娃點頭道:“那是當然,重華已名揚天下、是朝中重臣。世人皆知,瞽叟一家全賴重華的恭順仁厚而苟存,他們又怎再有不利於重華美名之言?”

玄源沉吟道:“他們想說也是說不清的。谷倉應該真的著過火,那井也應該食真塌了,有可能是他們幹的,也有可能不是他們幹的。有司沒有罪證,無法定他們的罪,但他們同樣也無法自辯,因為這些事情真的都發生過。我們並不知更多內情,不好妄下斷言,就姑且認為其事跡為真。瞽叟等人若真的做過,掌握其罪證者只可能是重華,然而重華卻沒有將罪證拿出來,待其仍然恭順仁厚。”

虎娃:“所以這些事不可能是瞽叟等人所說,他們若開口便等於認罪;也不能是重華本人公開宣揚,他若開口便等於舉證告發。只能是外人所傳,卻無法得到當事人的確證,而重華也樂見其事跡流傳。重華若真有瞽叟等人的罪證,不拿出來對他更有利。若拿出來,不過是定瞽叟等人之罪,卻不能添其仁厚之名。”

玄源:“你真不愧是當年巴國理正理清水的傳人,聽聞此事,首先想到的便是這些。重華家有三兇,而成其一人之美。在我看來,尚不如平常無事人家之子。帝堯身為中華天子,總不能就因為這些,便把女兒嫁給重華並重用他吧?”

虎娃搖頭道:“瞽叟雖出身低微,亦為顓頊後人,雖無銜爵在身,在族中亦是名門。重華自幼耕於厲山,才華卓著、博聞廣識,受眾族人追隨,早有賢名。但天下之大,有賢德才幹之士甚眾,他又如何能格外聲名遠揚、上達天聽呢?”

玄源若有所思道:“我明白了。重華確有才幹,但中華各地有才賢士甚眾,他又如何能不泯於眾人而獨受矚目?國中百姓喜傳異聞奇事,而重華事跡別具傳奇,正屬喜聞樂見。帝堯嫁女並任用重華,亦可在中華之地傳揚天子美譽,總比把女兒嫁給默默無聞、聲名不顯者強多了!”

虎娃感慨道:“這就能看出重華不簡單啊!若傳聞事跡為真,重華應對諸般謀害,手段從容有余。說明以他之能,根本就不在乎這些陰謀算計,反而化陰謀為陽謀,傳美名於天下。假如換一個人,能做得這麽漂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