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千機 第六節(第2/3頁)

它能鉆土,卻鉆不出那個金子做的籠子——它被送入這個叫皇宮的巨大迷宮裏,作為舅舅給外甥的禮物,出現在這個粉雕玉琢的小娃娃面前,他身旁的人,都管這娃娃叫四阿哥。

這便是一個人與一頭熊相識的經過。

作為寵物,它被安置在承乾宮後苑的花房裏,這裏是四阿哥的天堂,他將所有的玩具,還有他鐘愛的蛐蛐兒與彈弓,都藏在了這間別致的屋子裏,還煞有介事地在屋門口掛了個“四阿哥專用”的牌子,不許任何人進去。

這孩子很喜歡跟它講話,什麽都說,連被他皇阿瑪打了幾下手心,今天吃飯被燙了舌頭也要說,那架勢就像出了這間花房,便沒有了說話的自由似的。

而當它跟他說“我不吃肉,只吃土”時,這小阿哥突然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捂住嘴,半晌都沒敢眨眼睛。 其實它不餓,吃一次土,能管大半年呢。它只是看不得那張為自己真誠焦慮的笑臉,他拿了各種美食過來,可它什麽都不吃。

“你……你會說話?!”

對,它不但會說話,還會做很多東西。它覺得這是天生的技巧,世上任何東西都難不住它,做布偶、做衣裳、做弓箭,如果時間允許,它覺得自己能造出一座皇宮。

他們的相識,成了彼此生命裏最大的意外與驚喜。

他問它有沒有名字,它搖頭。

小阿哥皺眉想了半天,說:“那我叫你千耳吧?你身上這麽多耳朵呢!”想了想,他又覺得不合適,嘟囔道:“千耳好像不合適,你也沒有一千只耳朵呀。叫你什麽好呢?”

它看著這個認真的孩子,說:“隨便。”

“不行,名不正則言不順,起個好名字很重要的!”小阿哥轉了轉眼珠,“我皇阿瑪常說,世間萬物的相逢,都要講個機緣。咱們倆能遇上,不正是千載難逢的機緣嘛!就叫你千機吧!”

它沒有任何意見,事實上,它覺得自己對這個世界沒有任何要求。不過,它有點喜歡這個孩子,他給的名字,也很好。

之後的日子裏,它越來越願意將自己的“本領”,一點一點展露給這孩子。鉆進布偶化作各種動物,與他形影相伴;在他被罰抄書的時候,徹夜不眠幫他一起完成;在他沮喪低落的時候,做出有趣的玩具逗他開心。

它願意這樣,是因為它一直能聽見他,清楚地聽見——“它是我的朋友。”

如果它願意,它還可以聽到這片土地上,任何人的聲音。似乎在許多年之前,它所有的耳朵,幹的就是聽取世間人內心聲音的工作。

工作?為什麽自己會用工作來形容呢?它想了很久也想不出眉目,於是這問題就變成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心事。

至於這個“本領”,它一直沒有告訴他。只是在他被他的兄弟們捉弄,藏起他的功課或者他自己弄丟了什麽重要物事時,悄悄告訴他東西在哪裏;有時候,也會提前透露翌日考試的試題給他,讓他順利過關;甚至還會在某天突然提醒他,今天你皇阿瑪心情不佳,萬事小心。總之,它的這些舉動,讓年幼的皇子少吃了許多虧。

終於有一天,已成少年的皇子,很認真地看著蹲在花房裏納鞋底的它,問:“千機,你是不是一只妖怪?”

“可能是吧。”它停下針線,眨了眨眼,“怎麽了?”

“沒事。我回書房了。”他搖搖頭,出了花房。

不知從幾時起,他變得心事重重了。彈弓與蛐蛐兒盆,已經落上了厚厚的灰。除開每日的請安問好上學練武的時間,他要麽在書房苦讀,要麽與他的舅舅或者一班年輕才子秉燭夜談,不許任何人打擾,連它也不許跟進去。

莫非,這就是人們所講的……長大了?

而紫禁城這樣的地方,會讓人長得更快吧?低下頭,它繼續納鞋底。只要他們還是朋友,它就會繼續給他做許多東西,只要是他想要的。

說起來,自己是在來到這個皇宮之後,才真正“活”了過來吧?喜歡這樣的日子,被稱贊,被在乎。連鏡子裏那個真正的自己,看起來也順眼了很多。也許,自己真的是個能幹的、聰明的、做了許多好事的……很好的家夥?!

夜裏,它照例鉆進那只小黑狗的布偶,最近它都是以一只小狗的模樣出現在他身邊。天氣已經很冷了,睡在布偶裏很舒服。都這麽些年了,夢裏,飛鳥的歌聲依然婉轉清亮。

一年,兩年,三年……身邊的人都在變,他的身姿越來越挺拔偉岸,他的皇帝父親卻越來越老,連唯命是從的小安子都有了幾根白頭發。沒有變的,只有這座皇宮,還有它這只住在花房裏,假扮出各種形態,活在他身邊的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