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莊

孤辰幼年是最大的願望,是能有一直蝴蝶或者蜜蜂,停留在他家的花圃裏,就像在外頭隨隨便便就能看到的場面一樣,風輕春暖,蝴蝶花間。

可惜,一只都沒有。

家裏的花圃,沒有蝴蝶,沒有蜜蜂,連一只螞蟻都看不見。敏感而聰明的小東西們,沒有膽量靠近一片輕易就能讓自己送命的、劇毒的海洋。

牡丹茉莉,丁香月桂,松柏香樟,這世界上一切被人熟知的植物,從來不屬於這個花圃。

孤辰家的花圃是另一個世界,分得很均勻的區域裏,黯黑與幽藍,暗紫與妖紅,一邊各為政,一邊又要爭奇鬥艷。每一朵花,每一片葉,都在用旁人看不見的方式,互相侵略。花圃裏的每一個成員,一路荊棘坎坷地將自己修煉到最好,只為讓主人一眼相中,摘下來,撕成片,搗成泥,或者還有別的更殘忍的方法,最後變成一種工具,用自己的萬劫不復成全另一個人的死亡。這就是它們生存的方式。

阿爹說,這裏的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殺人不見血的刀。

當孤辰長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的年級時,阿爹抓著他的小手,教他寫的第一個字,就是“刀”。短短兩筆,他卻怎麽也寫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說,寫不好這個字,就沒有飴糖吃。

雙生哥哥明昊就寫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著哥哥獲得的獎品流幹口水。

一天,一月,一年,數載,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難看的“刀”字,鋪滿了小小的房間。

好幾次,小孤辰頂著滿臉的墨漬,懨懨地握著毛筆,問明昊:“哥哥,阿爹為啥老讓我們寫這個字,好煩。我們出去放風箏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額頭上細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著他的姿勢:“阿爹說寫,就寫。”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訴阿爹啊。”孤辰把筆一扔,小狗一樣躥出了書房。

他們的家,在通州邊上的野地裏,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縱橫的小路高草叢生,諸多岔口擾亂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宮。據說以前這塊地方不這樣荒涼,還曾是前朝某個官宦大家的避暑山莊,亭台樓閣,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後一道誅滅九族的聖旨,一夜間斬斷山莊內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這裏的所有人氣。恃寵而驕的優越永久斷裂在灰白的圍墻裏,公子佳人的腳印被風沙吹散,野草與鐵銹慢慢占領了這塊地方。山莊還在,只是成了野貓與老鼠的戰場,處處蜿蜒的藤蔓當裁判。

有人說不止一次在深夜聽到山莊裏有啼哭之聲,描繪得繪聲繪色,嚇煞膽小之人。膽大之人不屑,說那不過是春天的貓兒在亂叫。不管傳聞如何,曾被血洗的山莊裏,終是不詳,人們不再往這裏來,各家的淘氣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說那廢舊的山莊裏,有吃人的惡鬼,萬萬去不得。

阿爹帶著他們兩兄弟來到這裏時,很少說話的阿爹就說了一個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記得他們已經搬了好幾次家。阿爹就像一塊不生根的浮萍,不習慣停留。而且沒離開一個“舊家”,他都會將那裏燒的一幹二凈,不肯留下一絲與讓他們父子有關的痕跡。

這裏是他們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幾個月的時間,將山莊裏最僻靜的幾間房收拾修繕,然後鏟掉了花圃裏的雜草與枯萎多時的牡丹,按照他慣有的一系列流程,將屬於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種植起來。

他澆的水,施的肥,事先都要經過親手調配。這大約是一個很麻煩的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著木桶走向花圃時,他的左手都很緊地纏著布條,布條裏隱隱透出斑斕的血跡。

第一個春天,花圃裏的顏色就豐富起來了,孤辰看過外頭的花花草草,老覺得自家種出來的跟外頭的不太一樣。就算他們的花開得再多,總沒有百花齊放的喜悅與熱鬧。它們太犀利,每個花瓣都艷麗出了鋒利的刃,由你的視線開始割。

阿爹下了死命令,十二歲生辰前,不準他們兄弟倆走進花圃一步。有一回他玩耍的藤球滾進了花園,他去撿,被阿爹撞個正著,被阿爹拿藤條打個半死,關在柴房裏一天一夜,沒飯沒水。

那時,他才五歲。

明昊就聽話多了,阿爹說什麽,他就做什麽。一母同胞的親兄弟,除了長相,竟然找不到多少相似的地方。

孤辰一輩子都忘不了柴房裏的那一夜,沒有燈火沒有食物,餓得要暈過去的他,躺在冰涼的地上,從屋頂的一個破洞裏看天上的星星。他隱約姐的在來到這裏之前,他們暫住在一間生意很差的小客棧裏,那個在客棧裏洗碗的,頭上包著花頭巾的女人很喜歡他,他也喜歡她,因為她只要一看到他,就會用那雙極粗糙的手,從圍裙裏的兜裏摸出糖塊給他。他幸福地享受著口裏的甜蜜與被人善待的溫暖。女人知道他的名字之後,愣了愣,然後笑著告訴他,天上有顆星星也叫這個名字,爹娘一定很愛你,才會拿星星當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