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寇爭】3(第3/5頁)

她確實跟他所見到過的僵屍不一樣,除了不呼吸不吃飯沒有痛覺,外貌永遠固定,常年住在地下墓穴之外,她哪兒哪兒都跟個普通女子一樣,不兇悍,甚至有點呆,但又有一些小固執,自己認定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下去。

相識六載,寇爭從來沒有跟家裏人提起過他認識了一只住在白泉谷一個墓穴裏的女僵屍。他父親素來以剛直中正聞名江湖,視妖魔邪祟為天敵,以鑄造可以殺死它們的利器為使命與榮耀,也正因為寇家的家業,他從小就對這些妖魔之事耳濡目染,還曾親見過有趕時間的道土押了僵屍上門,待父親鑄造的七寸鋼釘剛送出鍛場,便拿來直刺僵屍心臟,將其化成堆一散發著怪味的黑灰。那時,他躲在窗後偷看,奶娘還來捂他的眼睛說‘小孩子不要看這些’,但是被母親阻止了,總是慈愛溫柔的她用從未有過的嚴肅對奶娘說:“他是寇家的孩子,就該當承受得起這些。”

本來麽,也沒有什麽可怕的,他寇爭天生膽大,區區僵屍算什麽。但是,他還不想讓她也被七寸鋼釘化成灰,至少到現在還沒有動過這樣的念頭。那天他冒雨去白泉谷,他跟所有人包括她在內都說的是他去找一塊僻靜之地練功,白泉谷這種人跡罕至的地方最合適了,畢竟他是要繼承寇家的人,一個能鑄造神兵利器的男人,怎麽也還得有一身好功夫才算匹配,何況做這一行少不得有得罪人或者別的“東西”的時候,沒有點自保的本事,寇家的香火延續不到現在。他父親就是拳術高手,作為父親唯一的兒子,寇爭從會拿勺子的年紀就開始在父親的督促下練習拳腳,父親說不管你怎麽練,十八歲時如果你打不贏我,你就沒有資格進鍛場,沒有資格繼承寇家的家業。

真苛刻,他心裏嘀咕了好久。但好像也不太能難住他,他十二歲時寇家那些陪他練拳的家丁就不再是他的對手了,能收拾他的只有父親以及父親的得力助手郭叔,對於拳腳功夫,他有一種天生的領悟力。所以他很自信十八歲那年他定能打敗父親。

但是,那天他去白泉谷並不是為了練功,而是為了找一種稀有的蘭花。據說這種蘭花只生在白泉谷,花瓣純白,形狀奇特似鳥翅,花香清甜悠遠,能持續半載不敗。當然了,他自己對花花草草是沒有興趣的,但是江小莞有興趣啊,作為北坊著名的教書先生江夫子的孫女,這個腹有詩書氣質如蘭的姑娘最愛的就是各式蘭花。他十歲那年第一次見到江小莞時,就跟母親說:“娘,我要娶她當媳婦!”母親笑出了聲,說:“我們家做的是刀光劍影的生意,會嚇到江夫子的。”

他就是喜歡江小莞啊,世上怎麽能有這麽纖秀柔弱的姑娘呢,眼睛又那麽大那麽黑那麽亮。跟他般大的年紀,詩詞歌賦信手拈來,還寫得一手好字,跟他說話時總是一口一個寇哥哥地喊著,聲音也軟軟細細的。

那次,是江夫子唯一一次帶著江小莞來寇家,為的是來把寇家捐給江家私熟的錢退回來。念了一輩子聖賢書的江夫子歷來看不慣江湖上打打殺殺的人物,雖然他不完全了解寇家的生意,也知道寇家做的是正經買賣,但光憑寇家以做刀劍利器為主這一條,他便發自內心地排斥,固執地認為寇家做的是“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事,哪怕寇家常捐款給私塾廟宇之類的地方,他也不想跟這樣的人家有任何牽扯,更不想受其恩惠。

大人之間是做不成朋友了,但寇爭還年幼,常去私塾找江小莞玩耍。江夫子雖不太高興,但也沒有太過於阻止,每次他去,江夫子還要教他一些與人為善不傷人命的道理。

寇爭老早打定了主意,此生非江小莞不娶。可每次跟母親表達這個意願時,母親都以“你還小”或者別的理由搪塞過去。這些事他是不太敢跟父親說的,因為一定會被罵沒有出息,尚未立業就想成家。可他真的很喜歡江小莞啊。

可惜的是,那天他在白泉谷冒雨找了大半天也沒找到她說的那種蘭花,反而失足掉進了女僵屍的窩裏……本來是件倒黴透頂的事,卻不曾想從此以後他會多了個不用吃飯也不怕疼的跟班。

那天他爬出墓穴之後,本打算再也不來的,看在她不傷人又蠢兮兮的份兒上,他也決定不把她的存在告訴任何人。但是,當她像只滑稽的老鼠似的從墓穴入口伸出腦袋沖他喊“能給我帶幾根蠟燭嗎”的時候,他居然鬼使神差地回頭說:“行了行了,給你帶!”

此生最後悔的,就是點了這個頭吧。

她比他見過的那些醜僵屍幸福,至少她可以在沒人看到的時候從墓穴裏爬出來,不慌不忙地走上老遠的路,去到市集上走走看看。不用吃喝不用買房,除了買蠟燭沒有任何花銷,不會疼不會老不會生病,她享受著人世帶給她的繁華與趣味,卻不需要負擔人世的艱辛與辛酸。雖然因為害怕身份暴露不敢結交朋友,能毫無負擔地在墓穴與人世之間遊走,也是滿足了,更何況,她對人類始終還有一份懼怕不曾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