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寇爭】3(第4/5頁)

而她最大的幸運是,身為只僵屍,即便混跡人群之中,也沒有任何人覺察到她跟他們是不一樣的,包括那些各有修為的術師道士們。關於僵屍她也多少去了解過的,江湖上那些關於僵屍的描述跟寇爭說的差不多,面目醜陋,喜食人血,而且不能見陽光,根本不可能大搖大擺在街上走。只有她,是僵屍裏的奇葩,除了少一口氣,哪裏都像個人。有時候,當她獨自在墓穴外的空地上看著星空發呆時,她會覺得自己大概是老天爺的一個疏漏吧,可能他老人家在編織她的命運時走了神……

每當有這種念頭時,她的手都會不由自主地放到心口上——也許,不是老天爺的責任,而是那個東西跟她的緣分?

不管怎樣,認識了寇爭,她終於有了墓穴與集市之外的生活。這個小子真的很勇敢,以後他一定能把寇家的家業發揚光大的吧。不過有必要這麽稱贊他麽,寇家擅長的事不是專對付像她這樣的“妖邪”麽?

但是,她就是沒辦法不在心裏稱贊他,並且心甘情願跟在他後頭,去做了好些自己從前沒有做過的事,比如——去殺一只藏身在溪水中,常把路過的孩子拖進水中的蛇精,去偏僻的村莊裏圍捕貪吃的蝙蝠怪,去無人居住的荒宅裏抓有命案在身的僵屍——寇爭拿到的每個功績裏,都少不了她的協助。她不會中毒也不會被淹死,所以她可以忍住惡心抱住那條滑膩腥臭的黑蛇在水裏決一死戰,直到把它硬拖出水面讓寇爭箭射死;她沒有血不會疼,所以她可以毫無壓力地把自己當成誘餌,睡在肮臟潮濕的破屋裏,直到蝙蝠怪尖銳的牙齒咬進她的脖子;僵屍就更沒有壓力了,她像個女漢子一樣從後頭緊緊箍住僵屍朽爛的身體,忍受著令人作嘔的氣味,讓寇爭得了鋼釘刺心的機會,七寸鋼釘從僵屍背心截出來時,若不是她退得快,連她也一並完蛋了吧。事後她看著那一地黑灰,看看自己胸前被刺出個小洞的衣裳,看看如釋重負的寇爭,心想他應該還在一個不分輕重的年紀吧。

不過,他們經歷過的一切,都是秘密。寇爭希望的是默默地成長,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況下走到一鳴驚人的那天,成為寇家最驕傲的子孫。她深知這一點,所以也知道自己永遠不會出現在寇爭與任何人的談話裏。她是他人生的陪練——這是有一天他們路過一間武館時,她看到場中那個被漢子們拿來練拳腳的沙包時,心裏突然冒出的想法。

但是,她願意啊,反正自己又不會疼。

除了“陪練”的日子之外,他也會在天氣不錯的時候跟她坐在白泉谷的河水邊釣魚,也好奇地問過她在變成僵屍之前的經歷,但她每次都搪塞過去。在他不甘心地問了好幾次之後,她才說其實也沒什麽經歷,而且時間太久好些事也記不住了,不過是村子裏的一個尋常丫頭,雖然父母早將她許給了指腹為婚的屠夫家的兒子,她還是忍不住喜歡上了一個來村子裏借宿的書生,私奔失敗,兩個人被綁回來,村長說她喪德敗壞,丟盡祖宗顏面,要按照祖例處罰,若那書生甘願為她斷一只手,村子裏的人就當他們死了,攆出去永遠不許再回來。若書生不願意,那麽她就要獨自承受極刑。她說記得那個晚上全村人都出來了,她跟書生像牲口似的被綁在祠堂前,父親恨她得很,母親哭紅了眼,但他們除了站在那裏看,也做不了什麽。唯一能改變她命運的書生,只在村長面前說了一句話——從頭到尾都是她逼我的。然後事情就很簡單了,她被綁住手腳綴上大石,扔進了村裏的水塘,水刑的時間是一個時辰,如果一個時辰撈起來還能活,前事不咎。可這不是廢話麽,哪個活人能在水裏憋一個時……所以她死了,被埋到了白泉谷,還是村子裏的規矩,像她這樣生死都不光彩的人,得埋到離村子很遠的地方。

這就是她的全部經歷了。他聽完,默默盯著沒有動靜的浮漂,半晌才說:“我若是你,非得斷了那書生的脖子再去死。”

她笑:“我早就不恨他了,人在害怕時做出任何自保的行為都是正常的。所以我才特別喜歡你啊,什麽都不怕。”說著,她像是想到了一個特別有意思的問題,扭頭問他,“如果要你斷一只手去救江小莞的命,你會麽?”

浮漂動了動,他的眼神也動了動,說:“我壓根不會讓她陷入這樣的境地。”

她打量著他線條優美的側臉,沒再說什麽。

數年過去,瘦瘦小小的猴子沒了蹤跡,茁壯發育的身體與長年勤懇的修習讓他變成了一個相貌堂堂的英武青年,他完全繼承了父母在外貌上的優點,漸漸成了讓不少未嫁女子暗暗談論的對象。只是江小莞對他,還是不遠不近的樣子,嘴裏甜甜地喊著寇哥哥,但永遠只接納他送來的花,連邀她去看花燈會都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