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

《尚書》中有《金縢》一篇,是講周武王病重,周公偷偷禱告,乞求以自身性命代之的故事。這篇故事的全文,意思並不難懂,但標題“金縢”二字的舊注,卻有些問題,值得探討一下。

檢《尚書·金縢》序:“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孔安國傳:“為請命之書,藏之於匱,緘之以金,不欲人開之。”孔穎達《正義》在《金縢》篇名後對之有進一步的疏證:

經雲“金縢之匱”,則“金縢”是匱之名也。《詩》述韔弓之事雲:“竹閉緄縢。”《毛傳》雲:“緄,繩;縢,約也。”此傳言“緘之以金”,則訓“縢”為“緘”。王、鄭皆雲:“縢,束也。”又鄭《喪大記》注雲:“齊人謂棺束為緘。”《家語》稱周廟之內有金人,參緘其口,則“縢”是束縛之義。“藏之於匱,緘之以金”,若今訂鐷之,不欲人開也。鄭雲:“凡藏秘書,藏之於匱,必以金緘其表。”是秘密之書,皆藏於匱,非周公始造此匱,獨藏此書也。

按照孔傳和注疏的說法,“縢”是“緘束”的意思,“金”是金片,“金縢”就是用金片來緘束,並且因此就成為櫃子的名稱。後世如蔡沉的《尚書集傳》、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等古代比較有名的著作都或者沿用舊說,或者對這個問題並不提及,大概是覺得古注正確詳贍,沒有討論的必要。

近現代學者所撰的幾種有影響的《尚書》注本也同樣如此,比如楊筠如的《尚書核詁》在《金縢》篇題下注曰:

縢,《說文》:“緘也。”金縢,櫃名。篇中“乃納冊於金縢之櫃中”,此其所由名也。

基本上是照抄孔疏。顧頡剛、劉起釪的《尚書校釋譯論》的題解說得更加詳細:

“縢”,《說文》雲:“緘也。”又雲:“緘,束篋也。”可知金縢原是用金質之物把箱篋加以捆束緘封的。本文中“金縢之匱(即櫃)”,就是用金質捆箍緘封的櫃子,大概猶如後代藏放珍件秘件的稱為“保險櫃”的鐵櫃[1]

但也只不過是沿用古注,詳加闡述而已。其他各類注本類似者甚多,不一一列舉,看起來這個問題似乎不成其為問題,但其實只要細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所有的解釋實際上都是有問題的。我們可以假設這些說法是正確的,那麽“金縢”就是一個狀中式結構的詞組,是修飾櫃子的,譯成語體就是“用金片捆束的”,用這樣一個詞語來當一篇文章的題目,本來就有點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金縢”這個詞在整篇文章中出現了兩次,把它當成狀中式結構的詞語放入句中,不能使兩處文義貫通無礙:

① 公歸,乃納冊於金縢之匱中。

② 王與大夫盡弁,以啟金縢之書。

如果把“金縢”當成狀中式結構修飾語,修飾“匱”,放在第一句中,沒有問題可以講通,但放入第二句中卻講不通,因為“用金片捆束的”不可能既用來形容“匱”,又用來形容“書”,換言之,我們不能把“金縢之書”解釋為“用金片捆束的書”。東漢時代的王充,在他的《論衡·感類》中敘述這件事說:“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非常世法,故藏於金縢;不可復為,故掩而不見。”據此,則仿佛“金縢”不是修飾語,本身就是匱子的名稱,如果這樣的話,則“金縢之匱”相當於我們今天說“汗血之馬”“福特之車”,“之”應當是指示代詞,復指在它之前的名詞,也就是說,應當把“金縢之匱”理解為“金縢那個匱”,“之”在句子中當指示代詞,這在古漢語中是很常見的。比如《書·西伯勘黎》:“殷之即喪。”王引之指出,“之”即復指“殷”;《詩·旄丘》:“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兮。”王引之說,後一個“之”就相當於“其”,復指“旄丘之葛”。[2]如果上揭引文的兩個“之”照這樣理解不錯的話,第二句仍舊有問題了,“金縢之書”,顯然不能理解為“金縢那篇書”,同一種句式的“之”字語法功能不同,這種情況應該是很罕見的,所以,把“金縢”當成一個匱子的名稱也是有問題的,應當尋找別的解釋。

我們認為,“金縢”是一個並列式結構的詞組,“金”和“縢”都是一個意思,都表示“緘束”。金縢的“金”,應當讀為“緘”。“金”和“緘”,上古音都在見母侵部,可以通假。《周易》的“鹹”卦,長沙馬王堆帛書和上海博物館藏楚簡《周易》皆作“欽”,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