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

在一座俯瞰國王大道的丘陵上,搭起了一張原松木做成的折疊長桌,其上鋪好了金黃桌布。泰溫公爵的大帳就在桌旁,紅金相間的大旗飄揚於長竿之上,而他本人便是在此與手下重要騎士和諸侯共進晚餐。

提利昂到得有些遲,他騎了一整天馬,此刻渾身酸痛,搖搖擺擺地爬上緩坡,朝父親走去,心裏十分清楚自己是何等滑稽模樣。這天的行軍路途漫長,令人精疲力竭。今晚他打算喝個酩酊大醉。時間已是黃昏,空氣中滿是流螢,仿佛有了生命。

廚子正端上當晚的主菜:五只烤得金黃酥脆,嘴裏含著不同水果的乳豬。聞到香味,他口水都流了出來。“不好意思,我遲到了。”他一邊說,一邊在叔叔身邊的板凳上坐下。

“提利昂,我看還是讓你去埋葬死者好了。”泰溫公爵說,“要是你上戰場也跟上餐桌一般慢,等你光臨,仗都已經打完了。”

“哎,父親,留一兩個農民給我對付總行吧?”提利昂回答,“不用太多,我這個人向來不貪心。”他自顧自地斟滿酒,一邊看著仆人切豬肉,松脆的皮在刀子下嗶啪作響,滾燙的油汁流下來。提利昂已經很久沒見過如此美麗的景象了。

“據亞當爵士的斥候報告,史塔克軍已從孿河城南下,”父親一邊看著仆人把肉片放進他的木盤,一邊說,“佛雷大人的部隊加入了他們。此刻敵軍就在北邊,離我們大概一日行程。”

“父親,您行行好,”提利昂說,“我正要開始吃呢。”

“提利昂,一想到面對史塔克家那小鬼,你就嚇成這樣?換成你哥哥詹姆,他只怕會迫不及待想大顯身手。”

“我寧可對這頭豬大顯身手,羅柏·史塔克既沒這麽嫩,更沒這麽香。”

負責輜重補給的萊佛德伯爵——一個無趣的家夥——向前一靠:“希望你那群野蠻人不像你一樣沒用,否則我們精良的裝備就白白浪費了。”

“大人,我保證我那群野蠻人會讓你的裝備物盡其用。”提利昂回答。之前,當他告訴萊佛德需要武器和護甲,用來裝備烏爾夫從山上找來的那三百人時,萊佛德的表情活像是別人要他交出自己的閨女。

萊佛德伯爵皺起眉頭。“我今天碰見了那個渾身是毛的高個子,那家夥堅持要拿兩把戰斧。他挑的可都是黑色重鋼打造,兩面月刃的上等貨色。”

“夏嘎喜歡雙手操家夥。”提利昂看著侍者把一盤冒煙的烤豬肉放在面前,一邊說。

“他自己那柄木斧還掛在背後。”

“我想夏嘎的意思是,三把斧頭肯定比兩把好。”提利昂伸出拇指和食指探進鹽碟,在肉上灑了一大把。

這時凱馮爵士傾身向前:“我們有個想法,開戰的時候,打算把你和你那群野人放在前鋒。”

凱馮爵士的“想法”通常都是泰溫公爵的主意。提利昂原本已拿匕首刺好一塊肉,正往嘴邊送,一聽此言連忙放下。“前鋒?”他有些懷疑地重復。若不是父親大人對他的能力突然產生了敬意,就是打算徹底除掉這個老讓他出醜的兒子。至於是前者,還是後者,提利昂有種不祥的預感。

“他們看起來很威猛。”凱馮爵士道。

“威猛?”提利昂突然驚覺自己像只訓練有素的鳥兒一樣不斷重復叔叔的話。父親則在旁觀看,嚴加審度,仔細衡量他所說的每一個字。“讓我告訴你他們有多威猛。昨天晚上,有個月人部的家夥為了一根香腸,捅死了一個石鴉部的人。所以呢,今天我們紮營時,三個石鴉部的人抓住兇手,割開他的喉嚨為同伴報仇。或許他們想拿回香腸,我不確定。波隆好不容易才阻止夏嘎剁掉那死人的老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即便如此,烏爾夫還堅決要求對方為這個血債付出賠償金,可康恩和夏嘎不肯。”

“士兵缺乏紀律,表示指揮官領導無方。”父親說。

哥哥詹姆總有辦法使人忠心追隨,甚至賠上性命都在所不惜,提利昂可沒這本領。他拿黃金換取忠誠,用姓氏使人服從。“您的意思是,換成個子高點的人,可以多些威嚴,嚇他們不敢亂來,對吧,大人?”

泰溫·蘭尼斯特公爵轉向弟弟。“若我兒子的手下不願服從他的命令,那麽前鋒顯然不適合他。毫無疑問,應該讓他殿後,負責保護輜重貨車。”

“父親,不需要這麽替我著想。”他怒道,“如果您沒別的地方給我指揮,就讓我來率領前鋒。”

泰溫公爵打量著他的侏儒兒子。“我可沒說讓你指揮,你是格雷果爵士的部屬。”

提利昂咬了口豬肉,嚼了兩下,然後憤怒地吐出來。“我發現自己一點也不餓。”說著他別扭地爬下長凳。“諸位大人,我先告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