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絲

彌林的規模猶如阿斯塔波和淵凱相加,跟它的姐妹城一樣,它由磚塊築成,然而阿斯塔波是紅色,淵凱是黃色,彌林卻有多種顏色。它的城墻比淵凱高,且修繕更好,布滿各種碉堡,每個轉角都有高大的防禦塔作掩護。墻壘之後,一座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那是座八百尺高的龐然大物,頂端有一聳立的鷹身女妖青銅像。

“鷹身女妖是懦弱東西,”達裏奧·納哈裏斯看到後評論,“女人的心和小雞的腿。難怪她的子孫們都躲在城墻後面。”

但護城英雄並未躲藏。他從城門裏出來,身穿黃銅與黑玉的鱗甲,胯騎白色戰馬,馬鎧的顏色乃是粉白條紋,正跟英雄肩頭的絲披風匹配。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長槍,上油的頭發打造梳理成兩個巨大彎曲的羊角,在彩磚城墻下來回馳騁,發出挑戰,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決一雌雄。

她的血盟衛們熱血沸騰,想要上去會他,甚至為這機會彼此爭鬥。“吾血之血,”丹妮告訴他們,“你們的崗位在這裏,在我身邊。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蒼蠅,無須理會,他很快就會離開。”阿戈、喬戈和拉卡洛雖然勇敢,畢竟年輕,且十分珍貴,不能拿去冒險。他們能聚合她的卡拉薩,也是她最好的斥候。

“很明智,”同在大帳跟前觀望的喬拉爵士說,“就讓那蠢貨來回奔跑叫囂,直跑到馬瘸腿吧。對我們沒害處。”

“大大有害,”白胡子阿斯坦強調,“兩軍相遇,並非單靠劍與矛決勝,爵士先生,還有士氣因素,總有一邊會先崩潰逃竄,而另一邊支撐到最後。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築起勇氣,朝我軍部隊播下懷疑的種子。”

喬拉爵士嗤之以鼻:“若我們派出的人戰敗,會播下什麽樣的種子呢?”

“懼怕戰鬥便無法獲勝,爵士。”

“我根本沒討論戰鬥的問題。聽著,就算那蠢貨失敗,彌林的城門也不會打開,為什麽要平白無故地拿一條性命去冒險?”

“依我的觀點,這是為了榮譽。”

“夠了。”丹妮的麻煩業已夠多,無暇聽他們爭執,而彌林的手段遠不止一個粉白相間、高聲辱罵的護城英雄,她也不能分心。淵凱一役後,隊伍達到八萬多人,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戰士,其余的……嗯,喬拉爵士稱之為會走路的嘴巴,而此刻饑饉的前景深深籠罩。

彌林的“偉主大人們”在丹妮進軍之前就全面撤退,堅壁清野,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糧食,無法收割的就燒掉,焦黑的農田與投毒的水井隨處可見。最糟的是,沿淵凱而來的海岸大道,每個裏程柱上都釘了一名童奴,他們是被活生生釘上去的,腸子掛在外面,伸直一條手臂,指向彌林的方向。達裏奧擔任先鋒,他要部隊在丹妮看見之前就將那些孩子放下來,但她聽說後取消了命令。“我要看著他們,”她道,“看清楚每一個,看清楚他們的臉,並計點數目。我要記住他們。”

等來到坐落在河邊鹽堿海岸上的彌林,她數到一百六十三。我定要奪下這座城市,丹妮再度向自己發誓。

粉白相間的護城英雄辱罵了一個鐘頭,嘲笑圍城者們不是男人,嘲笑對方的母親、妻子和神靈。彌林的守軍則在城上喝彩助威。“他名叫歐茲納克·佐·帕爾,”召開軍事會議後,布朗·本·普棱告訴她。此人是次子團的新任團長,由傭兵同伴們選舉產生。“我加入次子團之前曾是他叔叔的貼身護衛。這批偉主大人!統統是肥蛆蟲,女的還不錯——假如你沒以不合適的方式去看不合適的主兒的話,那會當即賠上性命。我有個叫斯卡波的朋友,被這歐茲納克活生生挖出了肝臟,他聲稱斯卡波用眼睛強暴某位女士,而此行是為維護對方的榮譽。我問你,眼睛怎能強暴人呢?反正他叔叔在彌林城中最為富有,而他父親指揮著城防衛隊,所以我在也被他害死之前,像老鼠一樣逃跑了。”

他們看著歐茲納克·佐·帕爾翻下白色戰馬,脫掉外袍,拉出那玩意兒,大致朝燒焦的橄欖樹林——也就是丹妮的金帳所在地——撒尿。見他得意洋洋,達裏奧·納哈裏斯手提亞拉克彎刀跳上戰馬。“要我把那東西割下來塞進他嘴裏嗎,陛下?”他的金牙在分叉的藍胡子中間閃閃發亮。

“我要他的城市,不要他微不足道的玩意兒。”然而她開始生氣了。若再不理不睬,便會被子民視為軟弱。然而派誰去呢?達裏奧跟血盟衛一樣重要。沒有這衣裝華麗的泰洛西人,便無法掌握暴鴉團,他們中許多人曾是普蘭達·那·紀森和光頭薩洛的追隨者。

彌林高高的城墻上,嘲笑聲愈發響亮,數百名守軍也學護城英雄的樣,自墻壘間往下撒尿,以示藐視。他們侮辱奴隸,來誇耀勇氣,她心想,若城外是多斯拉克卡拉薩,無論如何也不敢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