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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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十七天的監視和觀察,我發現福斯蒂妮和莫雷爾之間沒有發生任何不軌行為。

我認為莫雷爾在報告中暗示的那個女人並非福斯蒂妮(盡管福斯蒂妮是唯一對他的發言保持沉默的人)。或者說,即便莫雷爾深深地愛著福斯蒂妮,種種跡象表明福斯蒂妮並不愛他。

當然,要懷疑他們,蛛絲馬跡也不是沒有:那天下午,他們倆不是曾經手挽著手漫步於棕櫚樹叢和博物館之間嗎?他們的這種行為是不是已經超越了正常的朋友關系?

為了使我的調查具有更宏觀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我加強了監視密度。我一會兒鉆到桌子底下,一會兒跑到他們面前,全然不辭辛勞,不顧尊嚴。

有一天夜裏,他們倆的腳兩次碰在一起(一次在餐廳,另一次在大廳)。我心中憂喜參半:猥褻和清白、故意和無意各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

然而我堅持認為,沒有任何跡象可以證明福斯蒂妮已經愛上莫雷爾。也許所有的懷疑與猜測都是由於我的嫉妒和自私使然。我愛福斯蒂妮,她是我生活的唯一支柱,我生怕她愛上別人,所以就庸人自擾,千方百計地要證明她的純潔和清白。

每當我為警探追蹤而憂心的時候,島上的形象就會蠢蠢欲動,像棋盤上的子兒那樣,介入追捕行動。

如果有一天我將這項發明公之於世,莫雷爾會怒不可遏。可以肯定,他將舉世矚目,而他的朋友(包括福斯蒂妮)卻會因此而忌恨他。倘若福斯蒂妮(她曾對他的報告不以為然)和他反目成仇,我便成了她的天然盟友。

如果莫雷爾溘然長逝,那麽他的某一位朋友將奇貨可居,將這項發明公之於世。假如我們設想他們因為瘟疫或者輪船遇難而無一幸免……

世上無奇不有,什麽事都可能發生。否則無法解釋在加拉加斯時我為何對此聞所未聞。

一種可能是人們生性多疑,有意對這項神乎其神的發明置若罔聞;另一種可能是莫雷爾是個大言不慚的瘋子,或者如我最初所想,他們都是瘋子,而這海島不外乎是座沒人看管的瘋人院……

諸如此類,都需要有近乎瘟疫或者沉船理論那樣的豐富想象。

不難想象,在歐洲、美洲或者日本,類似想象會使我處境尷尬、結局難堪:剛剛成為人所嗤笑的牛皮大王(還沒有來得及變成欺世盜名的發明家),我就會遭到莫雷爾的指控或者加拉加斯警方的逮捕。我將罪上加罪,並且因為剽竊一個瘋子的發明而無地自容。

我大可不必離開小島。和這些形象生活在一起是件不可言說的美事:萬一警察上得島來,準會被這些匪夷所思、不可捉摸的形象弄得神魂顛倒,不知所措。

我決定留下來。

倘若哪天我有緣和福斯蒂妮相遇,向她敘述我曾情真意切地愛慕她的形象,她將會怎樣嘲笑我啊!這一虛無縹緲的念頭困擾著我。我把它寫出來,是為了取笑它並最終拋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