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曼哈頓的早晨舒朗涼爽,離過兩次婚的退休牙醫斯坦利·尚德走出阿姆斯特丹大道上的公寓,展開他例行的一日。雖然年高八十九,醫生的步履卻十分利索。他戴著格紋帽,眼神炯亮,因為他不僅身體硬朗,且心懷暗喜,這是一個令他時時刻刻感到溫暖的美妙秘密。他一直參與的團體——最近僅存他尚留人世了——他們持續了三十三年的計劃,再過兩個月便要開花結果了。

就在百老匯和七十四街的交叉口,一輛出租車失控沖過人行道,將尚德醫生撞飛到燈塔劇院的墻上,當場身亡。

而同一時間——上午十一點零三分剛過幾秒—新澤西上蒙特克萊爾的海爾西博登療養院裏,二一五號房的病人張開了雙眼。就眾人所知,女患者從一九七幾年起住院的這些年來,一直是閉著眼的。

正在給婦人按摩的清瘦黑人護士異常冷靜地咽了咽口水,深吸一口氣,然後繼續按摩。“嗨,寶貝。”她輕聲說道,“真高興你醒了。”護士制服的名牌上寫著克萊瑞絲,牌子上還掛了一枚“我♥安迪”的小徽章。護士松開一只手在床頭櫃上摸索,然後用力按下按鈕。

患者擡眼四望,眨著眼睛,噘起一張發亮塗油的嘴。五十多歲的女患者膚色蒼白,骨架纖細,一頭染霜的赤褐色頭發整齊地梳理過,滑向側邊。她用一對藍眼睛乞求著。

“你會好起來的。”克萊瑞絲告訴她,手不停地按著按鈕。“別擔心,現在你已經好起來了。”她將女人的手臂輕輕按回床上,“我去找醫生來,你別怕,我馬上回來。”

女人目送她離去。

“蒂芙尼!把你那該死的耳機拿掉!快去找阿特金森!二一五張開眼睛了!她醒了!二一五醒啦!”

究竟出了什麽事?

她原本坐在臥室窗邊的書桌旁,大約晚上七點,安迪趴在幾英尺外的地板上看電視。她正在寫一封家書,談搬到舊金山的事,一邊努力不去聽電視布偶戲的鬧聲,以及隔壁米妮和羅曼家裏教團成員擾人的吟唱——而這會兒她卻躺在陽光四溢的病房裏,一只手正輸著液,另一只手則被護士按摩著。安迪也受傷了嗎?噢,上帝,不要!是不是出了什麽事?為什麽她什麽都不記得了?

女人輕吐舌尖舔唇,她的唇上塗了帶薄荷味的油膏。她睡了多久?一天?兩天?她身上不痛,卻不太能動。女人努力清著喉嚨。

護士匆匆跑進來說:“醫生來了,你先別亂動。”

羅斯瑪麗喃喃問道:“我……我兒子在這裏嗎?”

“沒有,只有你。竟然還能說話!贊美天父!”護士幫她把袖子放下來,緊握住她的手,然後走到床腳邊。“贊美耶穌!”

羅斯瑪麗問道:“發……發生什麽事了?”

“沒有人知道,親愛的,你一直昏迷不醒。”

“有多久?”

克萊瑞絲將毯子蓋到羅斯瑪麗肩頭,蹙眉道:“我不是很清楚,你入院時我還沒來,你得問醫生。”別著“我♥安迪”小徽章的克萊瑞絲微笑著俯望羅斯瑪麗說。

“我兒子的名字就叫安迪。”羅斯瑪麗對她回笑道,“那顆心是表示‘愛’的意思嗎?”

克萊瑞絲用手指摸著圓圓的白色小徽章說:“沒錯,‘我愛安迪’,這種做法已經流行一陣子了,可以用在不同的事物上,像是‘我愛紐約’,任何事都行。”

羅斯瑪麗說:“好可愛,我以前沒見過。”

一名穿白色短袍的男子對幾位在門口探頭探腦的老人說了句借過,此人身形高大,發色赤黃,留了一臉赤黃色的大胡子。男人走進房間關上門,克萊瑞絲轉身讓到一旁,“她能說話了,而且可以移動頭部。”

“你好,方丹小姐!”留淡黃色胡子的醫生走到床邊,咧嘴沖她微笑說,醫生將自己的袋子和一包牛皮紙袋放到旁邊椅子上。“我是阿特金森醫生,”醫生說著掀開一邊的毯子,“真是天大的好消息。”他用溫暖的手指按住羅斯瑪麗的手腕,然後擡手看著自己的手表。

“我出了什麽事嗎?”她問,“我在這裏多久了?”

“請等一下。”醫生仔細盯著手表說,這位大胡子看來不會比她大多少,大概三十多歲。他的外套上掛了一條極其時髦、仿若鉻合金細領帶的聽診器,衣服一側別著“阿特金森醫生”的名牌,另一側是“我♥安迪”的小徽章。看來“安迪”應該是這裏的員工或最受歡迎的患者,她出院前,一定要設法搞一個徽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