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一第一人稱(第2/8頁)

“求助”:是的,我需要幫助。這不是能和熟人開口的事情。因為,再重申一次:太坑爹了。我也不可能讓同事——或者其他作家知道。他們中大多數人都沒有工作,一定會很開心地踩過我的屍體來填補我在這部戲中的空缺職位的——想到這兒我就快瘋了。這樣的工作得來不易。但我還是得找個人說說這事,因為我從出生到現在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倒黴事,不知道怎麽應付。我需要一些旁觀者冷靜的指點。

然後我就選擇了你們,各位網友。你們持有自己的觀點。而且我猜你們中有些人也許早已厭煩回答網絡上這些匿名求助者提出的荒唐問題了。要麽看這個,要麽玩“憤怒的小鳥”,對吧?

那麽,有什麽好的建議嗎,各位網友?

一位匿名作家

·····

好消息就是,挺多人來瀏覽這個帖子;壞消息就是,人們總是不斷地問我各種問題,而不是——你懂的——幫我。但話說回來,如果你要匿名發表類似於你寫的角色突然活了之類的帖子,我想你必須得先解答圍觀群眾的好奇心。好吧。那麽對於那些需要答案的人,我就針對頻率最高的問題做些簡單的回答吧。我會整理歸納一下的,避免重復問題和答案。

兄弟,你是認真的嗎?

兄弟,我當然是認真的。我沒嗑藥(嗑藥比較有趣);我也沒有編故事(如果我有空編故事,還不如去賺稿費呢);我也沒有發瘋(發瘋了也挺有趣的)。事情是真實的。

真的嗎?

是的。

真的嗎?

是的。

不,真的嗎?

閉嘴。下一個問題。

為何不找你的心理醫生好好聊聊?

因為,和大眾觀念剛好相反,洛杉磯的作家們並不是每位都要心理治療後才能走路的。我的神經都在可控範圍內(好吧,曾經在,不管怎樣)。雖然我是可以請一位心理醫師,但第一次治療還挺可怕的,對吧。而且我也不敢肯定,我不會被麻醉了擡出診所,送去精神病院。就算我是個妄想狂好了。

感覺是不是就像《奇幻人生》[19]的情節那樣?

差不多吧?電影裏的威爾·費瑞爾是某人書裏的角色對吧?(我是可以去IMDb確認一下的啦,不過我懶得動手)只不過,我是作者,而不是角色。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說,立場不太一樣。大概吧?

不過你們想想,就算是有很多雷同,我也沒說過自己身上發生的是百分之百原創。我的意思是說,裏面也有類似《開羅紫玫瑰》[20]的情形,也就是角色走出屏幕來到現實中。還有賈斯珀·福德的書中也提到過每個人都是一個童話故事或文學作品中的角色。還有在丹尼斯·霍根的書中,她也一直和她筆下的角色爭執,有時角色們並不服從她的安排,把她的劇情攪得一團糟。我老媽很喜歡那種故事。哦對,我怎麽把這個給忘了,還有《幻影英雄》[21]呢。你們沒看過吧?看過了?好吧當我沒說。

還有一個雖然很不起眼但是卻很重要的細節,就是這些作品全都是虛構的,但是我的那些事情全都如假包換。就像我剛才說的,有著很微妙的區別。但是這個區別卻至關重要。我並不是來聲明這種獨一無二性的。我只是想把事情給解決了。

嘿,你寫的那部戲是不是叫(在此處自行腦補各種劇目名稱)?

哥們兒,你的語文老師沒有教過你什麽叫“我想保持匿名”嗎?就算你猜對了我也不會告訴你的啊。要個提示?好吧,它的名字不是《超級制作人》,我也不是蒂娜·菲。唔……沒錯是叫蒂娜·菲。

還有這樣的問題:

到了現在,即使在網絡上,人們也會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條狗了,你知道的吧?

是的,不過這條狗開博客和瀏覽網頁的時候還知道掛個代理服務器用假地址。

你為什麽不寫沒人會死的劇本呢?

沒錯,我完全做得到,但是會造成兩個後果。

1.這個劇本交上去,制作人會說:“這一章我要更驚心動魄一點!死幾個人!”然後我就只能在劇本裏讓一些人掛掉,我不寫我的合著者也會寫的,或者制片人之一會自作聰明地改劇本,或者導演在拍攝的時候臨時起意決定讓某個角色陣亡,反正不管怎麽樣,總得有人當炮灰。

2.就算我手下留情,一切還是得遵從戲劇性的原則,然後就我這部戲而言,戲劇性意味著即使沒人死掉,也會被各種瘟疫啊傷病之類的搞成殘廢或者毀容。當然,毋庸置疑,讓一個人賴活著總比讓他好死來得人道,但他們還是很慘,而且依舊是我對他們下的手。結果我還是會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