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抹香鯨,三十截血指和六條人命 第二章 生要能盡歡 死要能無憾!

一年前大四叔買下了福遠以後,方森巖便毫不猶豫的拋掉了手中的工作返了回來。那時候他已是一艘巴拿馬五千噸級貨輪上的二副,並且大副年後就要退休。盡管船長多次挽留,但方森巖卻是堅拒,返回到了破爛的福遠上重新做了一名船員,還拿出了所有的積蓄給大四叔還債,此時方森巖和三仔分出來所住的棚屋,便是他用離職前拿的最後一個月的薪水修築起來的。

盡管也沒走出多遠,但腳下的鞋子裏面已經灌滿了泥水,那股冰涼意味一直都似乎要沁入肌骨裏面去,走動的時候更是發出“哐當”“哐當”的悶響,令人舉步維艱。過了一小會兒,三仔的棚屋卻已經到了,他也不回頭,“啪啪”的拍了濕漉漉的油布兩下,算是打招呼表示再見,然後便見到他彎下腰左轉,費力的啟開旁邊棚屋的柵門,然後鉆了進去。

方森巖正轉身要走,可身後的棚屋柵門忽的又開了,三仔濕淋淋的腦袋又探了出來,黑頭發貼在額頭上,臉上的神情又是羨慕又是佩服:“巖哥,當時浪頭打得怕不有一丈多高,連四叔和發叔都沒辦法,你是怎麽瞄得準那胖頭怪的?”

三仔雖然只比方森巖小幾個月,但他無論是頭腦應變都差得太遠,若論見識更遠遠無法與在外面闖蕩了五年的方森巖相比了,因此一直是用一種崇拜的態度來對待這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哥哥。方森巖聽了他的問話後微微一笑,眼睛微微眯縫了起來:“我只是蒙中了而已。”

順手拉開了旁邊的電燈後,方森巖便除下了濕透的外衣拿過一條幹毛巾擦著頭上的水。他的身高大概在一百八十公分左右,體格顯得壯碩,眉毛濃黑,貼身的彈力背心下面的胸肌顯示出鼓脹的肌肉輪廓,幾年的海上生涯使他的膚色呈現出一種健康的古銅色。簡潔的寸頭,挺拔若刀的雙眉,使人無由的聯想到高素質的健美教練,不過略薄的嘴唇和冷漠的眼神使他有一種拒人於千裏之外的冷峻。

平心而論,這是一處極其簡陋的棚屋,大概只有七八個平方,是用一些建材上的邊角料加上劣質的石棉玻纖瓦所草草搭建的,裏面的陳設也再簡陋不過。一張彈簧鋼絲單人床,一個洗臉盆,一口簡易的壁掛式塑料衣櫥而已。但進入到這裏面以後,卻有一種特殊的溫暖感覺,那是一種家的感覺,便是再怎麽豪華的酒店也無法替代。

這裏面唯一的裝飾就是擺放在床頭的一個小鏡框。鏡框當中是張已經泛出微黃的彩色照片,照片上一共有三個人:方森巖、大四叔、三仔。那還是方森巖第一次出外前拍攝的照片,看著照片上的大四叔,方森巖的眼中也多出了一種濡慕而尊敬的神色,就是這個憨厚老實的男人一把屎一把尿的將自己和三仔拉扯大,更重要的是,他一直都沒有隱瞞兩人的身世,就連“爸”也不讓兩人叫。因為大四叔虔信風水,聽算命先生判說自己一生孤苦飄零,便不願讓兩個孩子沾染了自己的黴運,寧願孤苦終老一生。

對於深信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大四叔來說,這是何等愚昧而偉大的情懷啊!

想起種種往事,方森巖一時間都有些唏噓。他是一個心志十分堅毅的人,自從懂事以後也並不很怨恨將自己拋棄的父母,卻是對大四叔更加感激。雖然口中叫的是四叔,但心中卻是切切實實的將他視為自己的父親。在床頭上還貼著一張白紙,上面寫了十個歪歪斜斜的字——生要能盡歡,死要能無憾!這十個字卻是方森巖從一本殘破的小說上看到的,咀嚼良久以後極是喜歡,便寫了出來粘在了自己的床頭。

拿起照片發了一會兒呆以後,方森巖便拉燈倒頭便睡,但度過了開頭的一段困倦之後,睡意卻漸漸消失,心中並沒有撈到一注大財的驚喜,卻總是有些難以形容的焦躁,就仿佛有什麽大事要發生似的。

方森巖的直覺一向都很準確,這是他在外面一直口碑都很好的原因。因為他往往能夠憑借直覺找到處理事情的最佳途徑,而認識他的人也很少和他賭博,因為方森巖就算是手氣不好的時候,也能夠巧妙的使損失降低到最低。先前三仔問方森巖為什麽能夠在大風大浪當中用魚槍準確射中抹香鯨的要害,其根本原因也是方森巖那超乎尋常的直覺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滂沱的雨水在棚屋的頂上稠密的響著,單調而乏味,方森巖來回不停的在床上翻著身,卻是絲毫沒有半點睡意。索性坐了起來赤著上半身打開台燈點了一支煙。他無意間一瞥,便看到對面的鏡子裏面似乎有什麽紅色的東西一晃。低頭一看,卻發現胸口中央不知道什麽時候居然生出了幾條縱橫交錯的紅痕,看起來似是被摳抓出來的痕印一般。他摸了摸發覺沒有什麽痛癢的感覺,心中便不以為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