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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世界一團模糊。至少我這麽覺得。我被緊緊擒抱著,不斷墜落。我們旋轉著……不對……不是旋轉……翻滾……我在翻——

一陣劇痛貫穿身體,沖擊之下,手腳幾乎失去知覺。但我還沒死!也沒被人抓著!不顧肉體的抗議,我勉強站起身。

戈登躺在白宮南側走廊的花崗巖樓梯上。我們從兩層樓上摔了下來。還好他吸收了墜地時的大部分沖擊。真他媽有狗屎運。

他慢慢爬起身,沖著我不懷好意地笑了。

運氣……真他媽屎。

顯然,如果他不想讓我活下去,我早就已經死了。在他面前我的腦袋和灌滿水的氣球大概沒什麽區別。但他沒有這麽做。當然,我不反對能多活一會兒,可這究竟怎麽回事?

這時候我看到他的眼睛。我操,他正樂在其中。就像貓玩兒耗子一樣,他要先讓我受盡折磨,再慢慢弄死。戈登可不怕夜長夢多,畢竟他已經勝券在握。他的鋼鐵之軀難以撼動,還有四只怪獸在給他撐腰。他能毀滅地球上任何一個國家,為什麽還要擔心一個脆弱的人類呢?

這些問題的答案不言自明。反正事已至此,我對著他微笑起來。

“我很佩服你的勇氣,”戈登朝我邁出一步,“可惜你選錯了對象。”

我假裝受了重傷,捂住側腹,跌跌撞撞地往外逃了幾步。這麽做並不難,因為我確實滿身瘀青。眼見戈登慢悠悠走來,我飛快地回頭瞟了一眼,但只看見正在拆白宮東翼的德拉孔。該死,我讓貝克去了那裏。如果他還沒鉆進PEOC,那麻煩可就大嘍。

“沒人會來幫你。”戈登仰頭看去。順著他的目光,我發現屋頂邊緣處一個士兵都沒有。“就剩你了,哈德遜。”他笑著說,“是時候看看你膽子到底多大了。”

“我是不是該從字面意思上理解這句話?”我盡力拖延時間。

他舔了舔嘴巴,“放心,在死以前,我會先告訴你,你的味道嘗起來怎麽樣。”

戈登背後的廊柱附近閃過一道陰影。

我不再繼續裝慫,“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惡心?”

戈登獰笑一聲,作勢準備撲來。然而他連我的汗毛都沒碰到一根。廊柱後的陰影高高躍起,輕輕巧巧地落在戈登背上,把兩只鋒利的爪子刺入他雙肩。戈登又驚又痛,狂叫一聲,被突然增加的重量壓得朝前摔倒。襲擊者速度驚人,竟然搶先一步落地,借著戈登的力量把他背摔出去。

我目光下移,看到了一對俊美修長的腿。它們覆蓋著黑色的皮毛,腳趾處往外探著幾根銳利的爪子。

戈登被丟出十來米,撞上一棵樹。

我朝救命恩人咧嘴一笑,“來得正是時候,莉莉。”

“他比你說的要大。”貓女蹲伏在地上,尾巴左右擺動。她說得對,戈登比以前更大了。他成長的速度比怪獸要慢,但如果給他二十年,沒準兒也可以長到一百米高。我們絕不能給他這個機會。

說服馬克·霍金斯——也就是“遊俠”——同意莉莉來參戰可不容易。她今年其實才六歲。就像別的動物,她長起來比人類快得多,現在正當青春,差不多人類二十五歲的樣子。可是在霍金斯看來,她依舊是個小女孩,我這哥們去年一整年都在設法保護她。更麻煩的事情在於她還當了媽,產下了五個小貓人。那些小家夥這會兒正被他們的追跡爺爺和喬利埃特看管著。我問過霍金斯他需不需要幫助——比方說給莉莉還有她的孩子們找個安全的居所——卻被他回絕了。

“太大了嗎?”我問道。

“沒怪獸那麽嚇人。”

這話說得讓人有些摸不到頭腦。戈登的嚇人程度當然比不上一百米高的巨獸,不過我馬上就想起霍金斯跟我說過的故事。他在一個叫作“731”的島嶼上發現了莉莉。她的媽媽,一個混合了人類和掠食動物的混合體,就被稱為“怪獸”。和那個老媽子相比,戈登簡直不是個事兒。謝天謝地,莉莉天性善良,再加上霍金斯的影響,總算沒變成另一個殺人狂魔。

戈登在憤怒的嘶吼中站起身,對著撞上的那棵大樹狠狠一拳。只見樹木劇烈地晃動,數不清的枝葉紛紛往下落。

“力氣好大啊。”莉莉驚嘆道。

“你能對付得了麽?”

她點點頭,“只要打不中就沒什麽大不了的。”

莉莉四肢著地朝前沖去。看戈登大驚失色的模樣,我幾乎喝起彩來。他不知道這個膽敢挑戰自己的人是誰,從哪兒來,到底有什麽能力。但他可以找出答案。說時遲那時快,莉莉撲向戈登,在他的胸膛上撓出一道深深的傷痕。戈登雙手合攏,卻只抓住空氣。莉莉早已離開,倒掛在戈登腦袋上方三米處的樹枝上。

戈登低頭看向他的胸膛。棕色的血液從黑炭般的皮膚上汩汩湧出。他尖叫著朝樹幹再度出拳,這一次,樹幹斷成兩截。這傷不到莉莉,她輕快地躍到地面上,轉身繃緊身體,準備發動新的攻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