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4/4頁)

“我也一樣,斯基。啊呀,姑娘,這傷看上上像是有人想把你燒烤了似的。怎麽回事?”

“告訴他,薩姆。”

我講了事情的經過。歲數大些的警察最後發表了意見:“我得說,你們遭的罪真不算大,請別見怪,我沒有惡意,夫人。這麽說現在輪到貓了,對嗎?我知道狗被騎過,對,還有馬。可是貓——真想不到普普通通的貓身上也會有鼻涕蟲。”他的臉上陰雲密布,“我家有只貓,現在得除掉它。我的孩子是不會喜歡我這麽幹的。”

“我很難過,”瑪麗安慰道,語氣真摯。

“現在人人都不好過。好吧,二位,你們可以走了。”

“等等,”第一位警察說,“斯基,要是她背上裹著繃帶在街上走動,很可能有人會開槍撂倒她。”

年長的警察撓著下巴。“他說得對,”他對瑪麗說,“可要是去掉繃帶你會受不了的。我們得為你們找輛警車來。”

他們真辦到了。有輛警車正要停車,他們招手攔住。

我支付了租來的那輛破車的租金,然後同瑪麗一起乘車來到位於一家賓館的她的專用入口處。那地方需乘私人電梯才能到達。

為了避免過多解釋,我同她一起進了電梯。她在比車裏收到的指令低一層處出了電梯,而我則接著往上走。我很想陪著她進去,但老頭子命我通過K5通道進入,而K5通道就在眼前。

我也很想重新穿上短褲。在警車裏以及迅速穿過賓館側門的這段時間裏,一直有警察護衛以防瑪麗遭到射殺,我對自己穿不穿衣服也沒怎麽在意。不過,不穿褲子走出電梯面對世人需要很大勇氣。

我的擔心是多余的。我走過的短短一段路足以向我表明時下的流行趨勢,原來根深蒂固的傳統習慣已隨著去年冬天嚴寒的消退一去不復返了,和兩位警察一樣,絕大多數男人都只穿著布條遮蔽下體,不過我並不是新布魯克林惟一一個只穿著鞋子赤身裸體的人。我尤其記得,有個男人斜靠著街道柱子,目光冷峻,審視著每個路人。他只穿著拖鞋,臂上別著一枚寫有“治安委員會”字樣的徽章,胳膊上挎著一把歐文斯防暴槍。

我在去K5的路上看見三個如此穿著的人,我自己起碼還帶著短褲。

一些女人也一絲不掛,有些女人雖沒完全赤裸,卻也和赤裸全身差不多。她們穿著系帶胸罩和半透明的塑料短褲,身上根本不可能隱藏鼻涕蟲。

我覺得,絕大多數女性還是穿上衣服好看,最好是穿寬松外袍。倘若牧師多年來擔心的一直是女人穿衣服過少,那麽,他們以前真是把力氣用錯了地方,因為這並沒有喚起男人身上的獸性。女人裸體給人的整體觀感令人沮喪,這是我的第一印象。不過,我還沒抵達目的地,這種感覺就漸漸消退了。醜陋的身體並不比醜陋的出租車顯眼到哪兒去,漸漸地,目光自然而然就對此不再注意了。大家似乎早就適應了,街上的人們好像已經完全漠然,也許是光背計劃使人們的心理事先有所準備。

很久以後我才想起一點:走過第一個街區以後,我對自己的赤身裸體已渾然不覺。在我之前,別人早就不注意我的光身子了。美國社會幾百年來一直把衣著端莊當作必須信守的成律,這種做法看來真是大錯而特錯了。

再深想一步,這種做法就像把隨風擺動的窗簾當作在在鬼魂的證據一樣。穿不穿衣服其實什麽問題都說明不了,不說明你是好人還是壞人、道德或是不道德。一身皮罷了,裸露著又能怎麽樣?

我立即獲準面見老頭子。他擡起眼睛,惱怒地說:“你來晚了。”

我以問代答:“瑪麗呢?”

“在醫務室一邊接受治療,一邊作口頭匯報。給我看看你的手。”

“不用了,謝謝,我會看醫生的。”我答道,沒有脫掉手套的打算,“發生什麽事了?”

“如果你能勞神聽聽新聞廣播,你就知道出什麽事了。”他不滿地發著牢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