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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麽鬼玩意兒?”那個人影問我,是個年輕女人,聲音聽起來還挺文氣。

正在猶豫如何作答時,女人走出陰影,進入了房間。她體格勻稱,烏黑的頭發並不長,尚未及肩。這一切讓她看起來像是從二十世紀後半葉穿越而來的青年。靠近時,我突然認出了她的臉。我們從沒見過面,不過我認得她放到博客上的那些截圖。

阿爾忒密絲。

她身穿泛著銅綠的裝甲——我猜它應該出自某部科幻作品,背負彎刀,腰側皮套裏則插著兩把光束手槍。至於那露指手套和老式墨鏡給人的感覺,就好像她才從《公路戰士》 裏走出來一般。但總的來說,就算裝得再酷,她依然像個鄰家女孩,而不是哪個在八十年代玩賽博朋克風的嬉皮士。而對她,我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性感。

她繼續向我走來,戰靴鞋跟踏在石面上發出梆梆的響聲。她走到劍刃之前,卻沒有拔刀相對的意思,而是把墨鏡擡到了額前——這只是個姿態,因為墨鏡並不會真的影響玩家的視線——上下打量著我。

我幾乎呆若木雞。為了表現得得體一些,我提醒自己來人甚至未必是個女人,這個我暗戀了三年的女孩,其實是個正在摳著腳丫的中年禿頂大漢也不一定。光是想象這場面,就讓我打個激靈,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她怎麽會在這兒?彩蛋搜索行動已經開始了五年,而我們居然在同一天晚上發現了黃銅鑰匙的藏身之處?這概率實在太說不過去了。

“不會說話嗎?”她問我,“再說一遍:你、是、什麽、鬼、玩意兒?”

我隱藏了自己的名字,她也一樣。這種情況下顯然沒人願意自報家門。

“歡迎,”我微微躬身,“我是胡安·桑切斯·維拉-洛波斯·拉米雷斯。”

她揚了揚嘴角,“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的首席煉金術士?”

“見到您很榮幸。”我回答道。她不但聽出了我引用的高地人對白,還原樣重復了片中人物的回答。不愧是阿爾忒密絲。

“好玩兒,”她的視線掃過我身後空無一物的高台,然後又轉回我身上,“那麽,我就不拐彎抹角了,你還好嗎?”

“什麽還好嗎?”

“當然是阿瑟瑞拉克。你以為我在說什麽?”她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樣。

突然間,我明白了。這不是她第一次到這裏,我也不是第一個解開謎題並找到恐怖之墓的獵手。阿爾忒密絲比我更早,她知道這些遊戲,也曾經和巫妖對戰過。但如果她已經拿到了黃銅鑰匙,幹嗎還要回來呢?所以事情很明顯,一定是因為她在《鳥蛋之爭》中敗給了巫妖才不得不回來重新挑戰。據我推斷,她大概嘗試了許多次,否則不會這麽自然而然地相信我是巫妖的另一個手下敗將。

“嘿,”她不耐煩地跺了跺腳,“回答我啊。”

我想從她的右側沖出,逃離迷宮。但這麽一來,她八成會猜到我已經取得了鑰匙,接下來也許就會為了奪走它而讓我血濺當場。盧德斯是非PVP區,可鬼才知道這個墳墓算不算盧德斯的一部分,這個地下城甚至不在星球地圖上。

阿爾忒密絲看起來是個難纏的對手。全身甲、光束手槍,背上那刀搞不好就是大名鼎鼎的精靈斬首者。如果博客上有一半內容是真的話,她至少有五十級了。我倆等級差距太大,PVP起來毫無希望。

所以我得扯點小謊。

“被幹爆了,”我說,“《鳥蛋之爭》不是我的強項。”

她稍微放松了一點,似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嗯,我也是,”她同情地說道,“哈利迪這個老不死寫的A.I.可真損,不是嗎?超級難打。”她瞄了一眼我還舉著的劍,“可以把它收起來了,我沒興趣和你打。”

我沒有聽她的,“這個墳墓能PVP嗎?”

“不知道啦,你是我在這裏見到的第一個人。”她歪著頭微微一笑,“我想只有一個辦法可以得到答案。”

她以迅雷之勢拔劍,舉手,轉腕,銳利的劍鋒迎面而來,速度快得看不清。我想擡劍格擋,但是我們的劍都被某種不可見的力量擋開了,僅隔半尺,卻永遠無法相交。屏幕上閃過一條信息:此處不允許PVP!

我松了一口氣。(後來我才知道鑰匙是不能易主的。它不能被丟棄、交易。如果你被殺死了,鑰匙也會跟著你的身體一起消失。)

“好了,你知道了。”她露齒一笑,然後舞了個漂亮的劍花,把武器收回背上。還真是愛炫啊。

我也收回了自己的劍,但什麽花式也沒做。“哈利迪根本不想讓人戰勝巫妖。”我說。

“嗯,”她笑了,“你真幸運。”

“我?”我重復了一遍,雙手抱胸,“什麽意思?”

她朝我身後空蕩蕩的高台甩了甩頭,“打完阿瑟瑞拉克,你自己也傷得差不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