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老大哥的道具(第3/6頁)

原來那時漕幫裏有一筆要從軍中四四兵工廠走私手槍出市的生意要做。買主撂下話來:槍支以十數為單位,最少二十把,多多益善。可是軍方有把握能交貨的數量遲遲不能定案。是時警備總司令部接獲線報,指有匪諜居中策應,準備破壞兵工廠,搞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居於這筆軍火買賣的中間人—也是漕幫某大老—只好出了個主意:為免任何公開通信形式為警總網羅捕陷,索性約定,以《新娘與我》一片首映首場之內容為約,來表明兵工廠方面所能夠供應的槍支數量。買主依約上中國大戲院看電影,便可以得知最後交槍的數量,也就從而得知匯款入賬的數字。至於那個拆字法兒,老大哥說:外人不明白,可行裏人非但明白,還忘不了。

《新娘與我》的男主角叫王戎。王字一拆便是二十,戎字一拆便是一個十字和一個戈字,二十加上十得三十,三十與戈字相參合即是三十把槍的意思。而那戒指,則取一戒字。戒是二十加戈,也就是二十把槍。如果戒指不出現在銀幕之上,買主便知道,這交易只合是三十把槍。可是一旦戒指露了相,三十加上二十,這起碼是五十。露一次是五十,露兩次是七十,三次是九十;如此層層相加,手槍生意就算拍板定額,雙方皆不得有異議了。漕幫裏要幹的活兒說難不難,說易亦不易—他們得先弄清楚兵工廠能出幾十支槍,再經由幫中系統知會導演,讓他在片子裏安排戒指特寫的畫面。那一回卻不意出了個紕漏。兵工廠方面原先說好能出貨七十把,換言之,即是讓戒指在片中出現兩次。不意廠方忽然又向幫中人告曰:“可以再多出八十把。”這是不做白不做的買賣。但是人家導演已將影片剪輯完竣,拷貝亦已印出,已經無法修改。顯然,要同買方通消息,便只有另覓他途。然而,買方人馬行蹤飄忽,處事詭譎,加以郵電聯絡,皆易跌入警總網罟,最後,幫中大老想出一個變通的法子:遣人到中國大戲院放映間,於戒指出現時勒令放片小弟停機斷片,如是者四—也就是將同一鏡頭多放了四遍,這才圓滿交割,買賣雙方都十分滿意。

還有《婉君表妹》裏的手鐲。那是一九六四年的電影。那鐲子在銀幕上只晃了一下,卻等於是給了一個幫中的殺手下達了格殺令。其中的意思,直到我在六七年以後讀上大學的中文系,念到《史記·高祖本紀》才明白—項羽設下鴻門之宴,約定以擲杯為號,撲殺劉邦。不意項羽有婦人之仁,遲遲不能如約下令。在一旁幹著急的亞父範增只好屢屢以配示警—者,決也。這《婉君表妹》裏的那只鐲子就是指—當然也就是處決的意思。我眼前的這只鐲子上的裂紋並不是裂紋,它當真有一個極細的缺口。

“那李行導演也是你們漕幫的人嗎?”

“不!他是天帝教的。李導的尊翁玉階先生是天帝教上人,和咱們漕幫沒有關系。”

老大哥的意思是,戴那鐲子—也就是—的人自是漕幫光棍,經由電影的公開上演,卻在向某個特定的人傳遞殺人的指示。而這個被利用來教唆殺人的演員本人並不知情。但是此人居然是我從小就迷戀著想娶回家當媳婦兒的唐寶雲—事實上,後來若非孫小五長得酷似唐寶雲,難說我會不會有興趣把她帶到植物園摸幾把。

“不會罷!”我驚叫出聲。老大哥一掌捂住我的嘴,四下裏看了看。看什麽呢?小天井裏什麽都沒有,除了幾盆花草和一個廢棄不用的煤球爐子。老大哥硬是拉開爐門,朝裏尋了一遍,道:

“隔墻有耳這話你聽說過沒有?”

然後他低聲告訴我:《婉君表妹》上演首日首場,松山一家戲院二樓包廂裏死了個人。人是怎麽個死法兒呢?散戲之後,清場的女工發現他老兄垂頭坐著,似是睡著了,搖之撼之都醒不過來,再仔細一打量,女工的手上沾滿了滑膩膩黏濕濕的鮮血—座位上那人是叫人用一支四寸長的鋼釘從椅背後面洞穿而入、直貫心窩而亡,下手者顯然有上乘的內力,才能於神不知、鬼不覺之間以指掌為釘錘,鑿釘入椅。想來這一擊也只是轉瞬間事而已。

老大哥接著告訴我:《破曉時分》裏的印石和古錢便牽涉到更大的恩怨了。這部電影的女主角伍秀芳是從大陸地區出境至香港、再轉赴台灣發展的女伶。可是有關單位一直懷疑此女身負重大任務,極可能是共產黨文藝宣傳隊的分子—或者至少受這文宣隊的教唆指使,要到台灣電影圈來潛伏,暗中從事分化、破壞的工作,乃至進行滲透、顛覆政府當局的勾當。可這伍秀芳背景單純,人也清秀樸實,並無特殊可怪之處。不過情治人員仍不肯松手,時時派員跟監掌控,往來郵電亦有專人過濾處理,攪得電影公司、導演以及伍女本人都惶惶終日,可謂不堪其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