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夜戰廬陵 後記

一個「俠」字,在中國由來已久。

「武」與「俠」本就分不開,幾千年前韓非子為「俠」定性,寫道:「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武力本身是最直接的力量,朝廷和統治者擁有唯一合法武力,相對來說古代俠客的定義,就是私下以武力行事者。

法家韓非此語,對法度以外的俠者深痛惡絕。《漢書》雖也欣賞俠者「溫良泛愛,振窮周急,謙退不伐」,但同時指控他們私下了事,竊奪了國家的生殺大權,「罪已不容於誅矣」。可見在制度森嚴的古代社會,屬於草根又不順服法制的「俠」,多為讀書人所不齒。

當談到中國武俠時,常有人以之跟歐洲騎士精神或日本武士道相提並論。它們固然有相近之處:都擁有武力,並存在一套嚴格的行事標準(所謂「Warriors Code」)。但根本性分別正是在於其政治身份:歐洲騎士和日本武士都是統治階層,屬於制度以內甚至本身就是制度;中國的俠者最大特征則是身處制度外,並往往在制度不足或不公時,發揮出一種制衡的力量。

《史記》司馬遷為一位豪邁的史家與文學家,他應是古代對布衣俠客正式予以贊揚的第一人。《遊俠列傳》雖然提及俠者不合於正軌,但同時亦為他們的俠行辯解,認為世事往往有緩急,俠者確實起著維持社會正義的作用。司馬遷更借豪俠,諷刺世上成王敗寇式的虛假「仁義」。

《遊俠列傳》裏的名句:「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亦成了後世千百年來,民間對「俠」的評價標準。

古代真實的「俠」,其實並非現在我們武俠小說裏看得多那種獨來獨往、瀟然一劍的俠客,而多是家裏有點錢財,養一堆三教九流食客結成江湖勢力,私下對地方事務作仲裁或幹預的豪傑人物,跟幫會的分界頗有些模糊。日本黑社會到今天還常以「任俠」自居,當為這中國文化的余緒。

今日武俠小說和電影裏為大眾熟悉的「俠客」形象,實是經過歷代虛構文藝(包括說書、戲曲和小說)的演變才慢慢成形,到近代更是受到外國作品的影響。武俠作品雖然虛構,但它受歡迎之廣之久,卻真實反映了群眾對正義力量的單純盼望。

一個時代假如需要英雄俠客,從法度之外撥亂反正,固然並非好事;但如果在需要英雄的時代裏沒有英雄,則更為可哀。維持社會運作需要冷靜;但改變一個社會的,永遠是熱血之人。

喬靖夫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