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卷 第 十 章 仁慈之魔

有一種人,他是不用過任何節日的。

其實,在生命之中本就沒有節日可言,因為它不知道自己究竟將去何兒,它生存的意義似乎就代表著痛苦。

有人說,世上如果沒有酒,男人就不再是男人,正如世上若沒有陽光,就定然不會有萬物生長一般。

酒,是多麽不可缺少的東西啊!

除夕無月!有風!

一堆寞火,像燃燒著的鮮血。在無月的夜晚,是那般色澤明艷而生動。

人,是精靈,跳躍的精靈!沒有什麽東西可以捕捉到它內。心的狂熱,但寒風卻不同。

寒風的心只會有一種感覺,那就是冷!冷的不只是寒風。其實火的心也是冷的。

一只手在火堆中抓出一只燒焦了的東西。

如果細心—些的人,可以看見火堆不遠處的地方掛著一張狼皮及狼的腦袋。這是荒郊野外,一個不是很避風的地方,但正是在這種地方燃燒著一堆塞火,還坐著一個人。一個比冰雕還冷的人,不是很合體的幾張皮縫在一起,似乎便成了一件別樣的外衣,如果有一個獵人在這裏,一定知道這皮是狼皮。一個以狼皮做衣的人,擁有著一張粗亦而堅毅的臉。

極為粗糙的皮膚,像是被風沙擊得一臉坑窪,臉頰上更有短短的胡現配合著那銳利無山的目光,讓人想到的只是一頭猛獸。

就這樣一個人物,他的動作極慢極慢,好像在享受著這種極富動感的節奏。

那只不怕燙的手抓住火堆中燒焦的東西,輕輕剝下焦黑的外殼,卻是一只逸散著香氣的獸腿。

正是那只已魂歸天國的狼的腿。

狼是吃人的,但今日卻有人吃狼。一個吃狼的人一定比狼更狠!

的確,這個吃狼的人山狼更狠,這已經是他所吃的第一百零九只億但他卻從來都不吃狼心,不是因為怕狼心所存在的熱毒。

不錯,良心的確是一種極毒之物,但他並不怕毒,他曾經被極毒的眼鏡蛇咬過。但他沒死,死的卻是眼鏡蛇,也記不起吃過多少只毒蟲,亦記不清多少次被毒蟲所咬,那是一段非人的記憶,非人的生活。

他不想記起來,不過,他感謝狼的心,是狼的心讓他還活著,因此,他吃狼時總會將狼的心虔誠地埋下,對它有一分莫名的親切感,那是別人無法理喻的但他仍要吃億一條條地吃,也許是因為他吃的狼多了才會產生這種親切感,正如一生都吃米飯的百姓,對糧食,他們有著一種莫名的親切感。

吃KR因為他喜歡兔子,喜歡那些溫馴的小動物。長這麽大,他從未傷害過一只食草的小動物,從未傷害過一種不主動傷人的生命,當然樹木除外!

因為他認為自己本身也曾是它們中的一員,所以,他吃的全都是一些毒物和兇殘野獸。

也許,他是一個怪人,但絕對不能懷疑他善良的本性,多吃一只狼,就會少一些弱小的動物受到傷害,他的懷中,便有一只小兔於

兔毛雪白雪白,那雙通紅的小眼睛像塞火般鮮艷。

兔子受了傷,是他正在吃的這只狼的傑作是以,他毫不猶豫地殺了這只狼,在除夕之夜,以狼肉下酒,對著黑暗,灣著寒風,有一種說不出的舒暢。

這是人的生活,至少在他的眼中是這樣的,比之往昔,今日的生活已勝過千倍萬倍。

那黑暗陰森潮濕的沼澤,瘴氣毒蟲猛獸出沒的沼澤,處處存在著死亡危機的沼澤。他也活了過來,頑強地活了過來,那寒極悶極的絕峰之頂,他照樣活了過來,所以,他知道生命是多麽美好,火光是多麽可愛,燒熟的狼肉和這最劣質也最烈的酒是多麽值得他去珍惜。

他究竟是誰?究竟來自何方?

沒有人知道,知道他的人,都叫他慈魔。一個經常吃狼。比狼更兇殘,比兔子更善良的人,這是一個矛盾的說法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遁他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因此,所有對他的說法都是矛盾的。

江湖L並沒有這號人物,至少,在中土的江湖上沒有他這號人物,抑或他本就不是江湖中的人物,但他殺人人也要殺他,在他的心中也隱藏著深沉無比的仇恨一種無可比擬的仇恨,所以他恨狼、吃狠,恨所有猛獸和害人的人,當然更DKth的仇人!

他的仇人是誰?只有他的心中才明白別人永遠都無法猜透他因為他的存在本就是一個謎,一個無法破譯的謎。

除夕,其實也並不是每個人都快樂,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享受寧靜與和平。

慈魔就是其中之一,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平靜在這只狼腿啃完之後就會消失,但他並不急,依然十分緩慢地吃著狼肉,另一只手卻輕輕撫摸著懷中剛定下驚魂的小由兔簧火突然跳動了一下。

慈魔沒有回頭,其實他根本就無須用眼睛看,沒有必要,絕對沒有必要,他已經習慣了不用眼睛看東西,而是用心9他看東西多半是用心,再附以耳朵,就連一條毒蟲在他的五丈範圍內爬過都逃不過他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