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前言]人生可逃

民國留下許多“兩個半”的典故,一人覺得自己在一領域高度夠了,評點同代英才,愛說只有兩個半人,兩個半人懂軍事、兩個半人懂明史、兩個半人懂莊子……

說這話的人很自豪,半個人很倒黴,被說成半懂不懂,不如不提。

民國之前,不好意思把人說成半個,會把自己評為古來第三人。司馬遷評自己是孔子、呂不韋之後的寫史第三人,傳的是治天下之法。東漢人替董仲舒驕傲,元朝人替司馬光驕傲,他倆都曾是第三人。

古來第三,便是當世第一,如此算術。

禪宗在六祖惠能之後,不立祖位,禪宗截止於六祖。六祖之後,各立山頭,不再有當世第一人。胡適考證,其實惠能立了神會當七祖,但神會放棄了,胡適寫得像是親身經歷,動了感情。

尊重棄權的王者,是古來的大眾情感。《呂氏春秋》、《史記》寫民族開端,是從一夥棄權者寫起,延續到晚清,是一批“告老還鄉”的人。民國初始,清室棄權、孫中山棄權,均獲高譽。傳統還在,古來的情感決定了眼前世事。

當年海外報紙社評,歐美國家變國體至少二十年戰爭,中國只要兩年,因為中國有美德。海外華人都很驕傲,沒料到轉眼成了軍閥混戰。

從此國人以缺乏合作技巧著稱,一談就崩,崩了就是一場戰事。

與政事成反比的是商業,民國商人們大規模合作,利潤分配和權力劃分都老練,完成度極高,與政客們“破罐破摔”的火爆勁相比,很難相信是同一國人。

華夏文明首先是大戰頻率低,一朝建立,輕易便兩百年太平,黃宗羲還嫌太短,兩百年的不算成功範例。此地的人怎麽可能不善於合作?文明首先是合作,習慣了分權讓利才好合作。

民國政客則一開會就鬧場,唱衰一切。不破不立——談崩了,就可以改變權力格局,有了爭最高位的可能,將王、帝、總統當土匪頭子來想象,想象最高位可獲得最高利,不知最高位是最高仲裁權,為贏得公信力,要分權讓利的。民國之初,政客多是政治外行,他們壯志淩雲,便國破家亡。

民主法制是歐洲貴族與資本家妥協的結果,法制保障貴族資產不被徹底剝奪,民主保證資本家在議會裏強過貴族,貴族威望高,英法大革命,農民都支持國王貴族,武裝反抗資本家。

民主與法制起源於階層制衡,前提是有實在的階層,拉美國家多軍人獨裁,各階層都是一人一府的打工族,等於沒有階層,便不可能有這兩樣。

中國傳統社會的結構是“士農工商”,還有個套層結構——“出世入世”,士農工商的社會外,有個歸隱的世界,“見了皇帝不磕頭”是東晉便開始的事。

人類思維不完美,人事必有弊端,設立逃避機制,可避免錯誤嚴重得不可挽回。

馬爾克斯的“諾貝爾文學獎”獲獎感言說,如何在萬花筒一般結構紊亂的社會裏存活,是魔幻現實主義文學的精髓。“魔幻”不是作家個人想象力豐富,是社會結構出了大問題,無處可逃,個人只能萬花筒般變化。

傳統中國有“可逃”的結構,歸隱到老家祖屋,歸隱入佛寺道觀,歸隱到名山大川,都市裏隱身是從事賤業,為逃刑罰到妓院當傭人,為逃稅到大戶人家賣身為奴。

中國的奴與美洲奴隸性質不同,喪失參政權,獲得家政權,先拿賣身錢,不交稅,有年薪,隨時可贖身,被賦予財政管理權的機會多,獲得田產饋贈的幾率大,常有“奴大欺主”的情況——奴的資產超過了主人家,主人還要幫他交稅。

因為好處多,“主動為奴”是明清兩朝的普遍現象。買奴是虧本生意,為奴成了富人窮人間一種應急救濟機制。

總之,人生有退處,退一步,海闊天空。容許人逃身逃心,才是成熟社會。

《道士下山》寫於2006年,至今才知自己寫的是逃亡。寫人物命運,寫出了各種逃亡方式;寫人情世故,寫出了追捕者不同的收手方式。

作者常對自己的作品敬畏,因為寫作不是邏輯思維,即便設計感十足地寫完,也總會有許多拖泥帶水的東西。這些意外往往是作品的主旨,那是寫作時直覺感受到的,而理性還沒認識到。

作品總比作家深遂,寫出了意外才叫寫作。

當年聽聞一位老人口述經歷,給了我極大的寫作沖動。所謂沖動,就是你生活經驗之外的東西巨浪一般打蒙了你……那麽,寫吧,隨著這浪去了,身不由己,到哪是哪。

春秋時代,背叛一詞是學術用語,得了老師的學術而不實踐,為“背”,用了老師的學術而向世人隱瞞學術來源,不表師承,為“叛”。

這兩個字,我是都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