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剝取浮名留仙箓 落魄遺身放凡流

當天傍晚,有人騎快馬從齊雲觀送一個木匣去了蕪州刺史府,木匣中裝的是一只一尺多長的妖蠍屍體。隨木匣還有一份在黃綾上書寫的“仙詔”,這是一封由齊雲觀觀主純陽子寫給蕪州刺史蔣華的信,信中寫道“蕪州一帶妖孽作祟,盜取嬰兒欲修邪法。此等殘害生靈之舉,本山人豈能坐視。現妖孽已誅,嬰兒救回,特告知蕪州府台及百姓安心。貧道於此地修行數年,多受鄉民供奉,今日斬妖救民聊以回報。蕪州事已了,雲蹤不再留戀,將攜眾弟子雲遊五嶽尋訪仙友。齊雲觀乃蕪州梅氏之地,已特招梅氏公子前來交待,此去之後,請府台與梅家商議另擇觀主勿使空存。日前聞孫真人思邈於梅府做客,前輩真人德昭於世,本山人遠不及也,已托其暫領齊雲觀。孫真人於天下有濟世之功,定能福澤蕪州四方,請府台謹而善奉之。”

這封信也不能算是偽作,因為它是呂純陽親筆寫的,當然也是在梅振衣的授意下,張果逼著他寫的。梅振衣將此事處理得很巧妙,盜取嬰兒的罪名被安到那只被梅毅殺死的、不知名的蠍妖身上,殺死妖孽救回嬰兒的功勞,居然被安到呂純陽的頭上。蠍妖已死無法開口,而呂純陽也將“攜眾弟子雲遊五嶽尋訪仙友”,離開蕪州不知去向,此事詳情已無法深究,但孩子們是救回來了,妖孽也被殺了,也就沒必要再去追究。

最重要的一點,這件事看上去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明崇儼出現的痕跡,也與菁蕪山莊一點關系沒有!

這下呂純陽可就出了大名嘍!他原本只是一個高高在上的“世外仙人”,帶著一幫道士裝神弄鬼忽悠百姓,連近距離看過他的真面目的人都不多。此時搖身一變搏得了造福滿城的美名,而且事成拂衣去,只留身後名,其品行之高潔令人仰止。

當天晚上蠍妖屍體送到州府,第二天梅振衣派船將六十余名被救的嬰兒送回蕪州城內,同時傳出了呂仙人已攜眾弟子飄然而去的消息。蕪州滿城轟動,有多少人提及呂純陽大名時都是感激不已崇敬萬分,甚至後來有人家逢年過節還要向純陽子呂仙人敬拜祈福。梅振衣一開始碰見呂純陽,很詫異的發現這傳說中的呂祖呂洞賓所為竟然是江湖騙子的行徑。他也沒想到,後世純陽真人的大名,最早卻是從自己手中傳出去的。

蕪州人民感謝的高人除了呂純陽之外,還有一位神醫孫思邈。在嬰兒被救出妖孽的巢穴之後,是孫思邈開出一劑醒魂養神湯。讓這些受驚嚇折磨又暈睡兩夜的孩子調養服用。發藥的時候沒有收一文錢,據說是呂仙人臨走時在觀中留下了歷年積攢的錢財,這些都是蕪州一帶百姓供奉的,孫真人以此買藥用之於民。

蕪州刺史及地方官員接信之後自然不敢怠慢,特意上門來商量齊雲觀如何處置?道觀自然要有道士住持,在唐代想成為一名正式的、受官方承認身份的僧侶或道士。條件是非常嚴格的,以僧人為例,不僅要通過考試,還有嚴格的名額限制,想當個和尚不是自己剃頭那麽簡單,甚至比現在考重點大學還要難。僧人有正式的身份證明,稱為“度牒”,道士的則稱為“箓書”。

在唐代,出家人不納稅服役。在唐朝初中期均田制沒有崩潰之前,正式的寺廟道觀還有國家分配的田地做為奉養的產業。出家人可能不親自種田,但有佃戶耕種,每年向寺廟道觀交租。唐代的《均田法》就規定:“凡道士給田三十畝,女冠二十畝,僧尼亦如之。”

急切之間找不到一名德高望重的道人來住持齊雲觀,梅振衣腦筋一轉就想到了孫思邈,他老人家就是位受箓的道士。但是孫思邈是來蕪州做客並非定居,等到梅振衣身體無恙說不定什麽時候就要走,所以梅振衣試探地問了老人家一句:“想請老神仙暫領齊雲觀,不知可否?”

孫思邈答道:“我說過要在這裏留一年,如果此觀一時無人住持,我居於觀中暫管倒也無妨……我看此地風清水秀,我若在此,你也搬來住吧。”其實孫思邈未必要留滿一年,梅振衣的身體恢復比他預計地要快得多,但此時動了收衣缽傳人之念,當然不著急走了。

如此一來就好辦了,蕪州地方也沒什麽意見,只要孫思邈還在此的一天,齊雲觀就歸他住持了。梅振衣將齊雲觀供奉給孫思邈並不是一時突發奇想,他早就看出來老神仙在菁蕪山莊中住的並不自在。孫思邈的名聲太大、地位太高,所以這次來菁蕪山莊並沒有驚動地方與百姓,外人並不知情,他本也沒想到這次一定能把梅振衣救醒。

孫思邈是個醫生,一生雲遊天下,走到哪裏都不忘了行醫濟世。當他決定在蕪州久居,在山莊中自然感覺有些不自在,因為菁蕪山莊是梅氏私宅,不可能開堂行醫。老人家以前的習慣與心裏想的事情,梅振衣通過兩個藥童偶爾的閑聊也查覺一二。這下好了,走了呂純陽,把齊雲觀供奉給孫思邈,蕪州百姓也都聽說了神醫孫真人在齊雲峰上懸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