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公平、正義、律法之力

“……綜上所述,縱劍殺傷耕牛也只是農夫的一面之詞,沒有仙道眼光的他們不可能辨別出‘火雲麟劍’與普通火行劍訣、法訣的區別,不足以作為決定性的證據……肖公子依舊有不在場證明……”

“反對,神京貴胄都是利益相關者……”

“反對!這是汙蔑!若是僅以功法淵源判斷親疏,那仙道之中就沒幾個可信之人了!”

神京刑律司的執事付思錄無比厭煩的聽著面前兩個訟師的爭辯。他開始覺得“疑罪從無”是個多余的原則了。

然而,他是審官,決不可有私心私念私情,非得大公不可。

律法不僅僅是守護人的,還需要人來守護。若是執法者也無法把持住“法”,那麽律法也就成了笑話。一個合格的執法者所能做的,就只有摒除私情,按照律法辦事。即使覺得律法有缺,也只能上書立法者,在法律修改之前,仍需照章辦事。

這非是死板,而是守護,守護住屬於人族、屬於人道的秩序,維持這個文明的低熵。

所以。付思錄最終沉沉一嘆:“原告方可還有證據?”

原告訟師表情掙紮了一下,道:“沒有。”

“現在休庭,等待本官與諸吏商量之後,做出判決。”

刑律司的公堂頗為寬闊,設有多個席位,原告被告分居公堂左右,靠近公堂大門。他們正對著審官席位。審官席位比所有席位都高出一層,面前還有一張齊胸高的長桌。審官的左右手邊,分別是兩個主簿和兩名檢律師。這兩組人分別負責記錄和監視審官是否枉法。證人居於側席,訟師則不專門設席位。

王崎看著被告。那是一對夫妻,二人皆是頭發花白,年紀也不小了。他們被代入這裏之後就一直戰戰兢兢的,剛開始甚至沒有坐在預設的席位上,而是跪倒在地,口呼“青天大老爺”。現在坐在椅子上,還正襟危坐,好像生怕將椅子坐臟了。

反觀被告,那是一名典型的神京介法修,一身華而不實的法器裝備。他滿臉無所謂的盤弄著手上的火焰,偶爾還和自己的訟師嬉笑兩句。

案子倒是不罕見。一個初學咋練的修士在高空中丟了一道劍訣,不甚讓飛劍落地,毀了這對夫婦的農田,又殺死了馱著收割好了的谷子的牛。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修士如果隨手扔兩塊金銀,事情差不多也就過去了。但是這次的犯罪沒有這個節操。

王崎微微搖頭:“這尼瑪,哪一邊有錯很清楚吧?我看付師叔心中也有計較了。可我看他樣子,好像判決不利於這對夫婦啊?”

在他身邊的辰風低聲回答道:“疑罪從無。”

沒有決定性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也沒有證據證明他無罪,那麽就按照無罪來判決。

即使“公道自在人心”,也絕不能叫那個“人心”左右判決。

這聽起來很無情,不像是“公平公正”。但實際上,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相對的公平公正。執法者的主觀目的可以是主觀上的結果正義,立法者的目的也可以是主觀上的結果正義,但是律法本身內秉的邏輯,只能是客觀的程序正義。

天地不仁,是因為對著一些人仁愛,就必然會造成對另外一些人的“不仁愛”。即使主觀上沒有這個概念,客觀上也會形成偏袒和不公。律法如道,須以黎民為芻狗,無所謂愛,亦無所謂不愛。

如此,方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辰風回答這一句的時候,無疑是驕傲的。或許眼前就是一樁律法紕漏造成的不公,但是,紕漏會被堵上,而且這對農夫農夫受到的損失也會由維和司補償。就連他們的安全也被維和司擔保。若是以後這對農夫農夫受到來自這個小少爺惡意,那麽刑律司不介意讓再度教育教育,挑戰律法威嚴是什麽後果。

王崎閉眼。刹那間,他站在神州人道的角度、站在立法者的角度、站在修士與凡人的角度思考的許多。無數在“擾亂秩序”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策略在他心中劃過,多個利益團體的完全信息動態博弈運算之中展開。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學來看,仙盟律有幾分大陸法系的特征,但是本質上更像是現代化之後的中華法系。它僅僅是為了管理修士而存在的,是所有修士共尊的、類似於“戒律”一般的東西。

隨後,王崎輕輕嘆道:“原來如此啊。”

辰風好奇道:“你想到什麽了?”

“仙盟律令嚴禁修士損害凡人財物乃至殺傷凡人生命,而且這一條是與修士損害修士財物分開的。一般來說,修士損害修士財物,如果事主不追究,那也可以小事化了。但是一旦被害者是凡人,事主不追究刑律司也會代為追究。這便是要求諸多修者收束自身,不揮霍自己的力量。從結果上看,這是讓修者不為自身力量所奴役,是為了修士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