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第4/10頁)

曹務平說:“你把有關法律全找出來,再研究一下,要像曹務成和他的律師一樣研究透,找出理由來,對他所辦的一切公司都不予注冊,至少不能在我們平川注冊,連辦事處之類的機構都不準他設!”

李局長說:“曹市長,你想想,我是代表國家執行工商法的權威機關,對法律還能研究不透麽?實在是找不出理由呀!”

曹務平火了:“那好,你們真找不出理由,就把責任推到我身上,就說是我這個市委副書記兼常務副市長說的,這家DMT國際商務公司不能注冊。就算我走你工商局長一次後門了,好不好?我這麽做是對大家負責,也是對我的親弟弟曹務成負責,你心裏要有數!”

於是,工商局李局長只好把不準DMT國際商務公司注冊的原因如實告知曹務成和牛頭、馬面二位大律師。曹務成和二位大律師啥話不說,轉身就走,四天之後,便將一份行政訴訟狀遞到了牌樓區法院,狀告平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連帶責任人曹務平。

在這份行政訴訟狀上,訴方義正詞嚴地寫道:“我國已步入法制軌道,國家的法制建設日益完善。但是,總有一些國家行政單位和部門屈從上級長官意志,有法不遵,肆意踐踏國家神聖的法律。平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連帶責任人曹務平先生,粗暴阻止我DMT國際商務公司的正常注冊登記即為最嚴重的一例。”因此,訴方在訴狀的結尾提出,“有鑒於此,訴方要求法庭責令平川市工商局及其連責任人曹務平遵守我國工商法,按照工商法之規定,依法給我DMT國際商務公司進行登記注冊,並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費人民幣245621.6元整(亦可以美元支付,其折換價為判決生效之日中國銀行公布之美元兌付中間價)。”(106)

曹務平後來發狠,在母親劉鳳珠和父親曹心立面前不止一次地說過,只要有可能,他一定要把自己親弟弟曹務成送到平川大牢裏去好好休息幾年。曹心立聽後,一般情況下都不做聲,有時,也罵曹務成兩句,劉鳳珠卻嚇得要死,一邊央求小兒子不要再告,一邊要大兒子別和自己弟弟計較。這個母親在盡一切可能進行調解。

兩個兒子不接受調解,全不買母親的賬。

小兒子說:“媽,我這是忍無可忍,你家曹市長要把我往死路上逼,連個飯碗都不給我了,我不告下去行麽?他平川不受理,我告到省裏去;省裏不受理,我告到中央,告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我有最好的律師。”

大兒子說:“讓他去告好了,我最多輸掉這場官司。可你家那個寶貝兒子還想不想在平川呆下去?我還就不信我日後收拾不了你家這個小無賴!”

做母親的劉鳳珠氣死了,罵過小兒子,又罵大兒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你們還認不認我這個媽了?開口閉口‘你家’、‘你家’。你們都只有一個家,都只有一個媽!”

小兒子說:“媽,看在您老的份上,要我不告你家曹市長也行,但有個條件,他馬上給我的公司注冊,再給我賠禮道歉,精神損失賠償費我也就不提了。”

大兒子說:“休想!我寧願公開輸掉這場官司,也不給你家這個小無賴注冊新的騙人公司,更不會去道歉!媽,你看看我們勝利煤礦的工人同志們過的什麽日子,再看看你家小無賴過的什麽日子,也就能理解我的心情了!”

每到這時候,曹心立總會嘆著氣說:“老太婆,我看你就別管他們的事了。你管不了,我也管不了。他們不是當年的小孩子了,不會為了你的眼淚就在各自的立場上讓步的。尤其是務平。你別說我又偏袒他,官官相護。他多難呀,當著常務副市長,還兼著市委副書記,管著全市那麽一大攤子工作,市裏那麽多不景氣的廠礦都要他過問,這個不爭氣的混賬東西竟還要告他,也是太不像話了!我看呀,務成這壞小子真到大牢裏去休息幾年,讓務平安心工作也真不是壞事哩。”

劉鳳珠實在沒有辦法,嗣後也就不大去管兩個兒子的事了。……

這時,曹務平手中的事情真是多極了。八縣市的1100裏市縣公路已在吳明雄的主持下上了馬,雖說市委、市政府有專門的班子負責,可作為常務副市長,要曹務平一天到晚參與協調處理的事並不少。市裏的總體經濟走出了低谷,但開不上工資的廠礦仍有不少。像勝利煤礦,雖說不吃大食堂了,可仍是饑一頓,飽一頓,有時工資發60%,有時發80%,幾乎從來沒發過全工資。

勝利煤礦這個老大難單位,是曹務平代表市委、市政府親自蹲點抓的。和弟弟曹務成的官司即將開打時,曹務平正在醞釀一個大膽的計劃——把整個衰敗的勝利礦由平川市劃給民郊縣,全礦一體實施聯采,讓河西村莊群義的萬山集團名正言順地和礦方攜手,以鄉鎮企業的辦法管理經營整個煤礦,以期走出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