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去年年初,郝局長從省廳爭取來一個農村環境整治項目,放在雲赭下面的一個縣實施,名曰“三清工程”,安排包雲河具體主抓。本來“三清工程”跟老林沒有什麽關系,更沒有利害沖突,但後來發生了一樁不大不小的事情,卻將老林與“三清工程”、包雲河牽扯到了一起。

去年3月,“三清工程”施工隊的一輛卡車拖著築路用的碎石前往工地,途中將一位農村老太太刮了一下,老太太倒在了地上。司機聽見旁人的叫喊,忙停車下來查看,見老太太雖然身上沒什麽傷,卻已人事不省,立馬攔住一輛面包車,將老太太急送縣人民醫院搶救。

老太太不治而亡,司機感到很冤枉。當時那段村道較窄,他看見那個老太太歪歪斜斜地走在路邊,還特意撳了幾聲喇叭提醒她小心避讓,注意安全。不想她還是碰到了車,被車尾的什麽東西刮了一下,意外地送了命。按說出這事司機沒多大責任,他叫冤枉倒也實在。事後的調查和屍檢也表明,這個司機幾乎可以完全擺脫責任。原來,那個農村老太太患有老年癡呆症,還有高血壓等諸多毛病。出事那天,神志不大清醒的她是自個兒撞到車尾上去的。這一點有幾個當時在場的路人可以作證。而且,當時車速很慢,她刮倒後根本沒有受到致命的撞擊。她是因為受了驚嚇,導致腦溢血突發而不幸身亡的。

包雲河奉命處理此事。弄清情況後,他覺得事情並不復雜,處理起來不會太難。既然責任在老太太,就不存在賠償的問題。但出於人道主義精神,由施工隊老板拿個兩三萬塊錢,用於安葬死者和安撫死者親屬,還是應該的。萬萬沒想到的是,處理這事竟然相當麻煩。麻煩就出在老林身上。老林是那個農村老太太的兒子。

老林作為死者親屬,與包雲河和施工隊老板面對面坐下來談判,卻非常不順利。因為老林根本不聽關於事故實情的任何解釋,不肯接受包雲河的調解意見,一口咬定老太太就是被車撞死的,沒有20萬這事休想了結。

老林的蠻不講理和漫天要價,讓包雲河大為惱火。他忍著火氣,耐心地和老林協商,老林卻始終不肯讓步,態度越來越蠻橫。包雲河也是個有脾氣的人,實在忍無可忍,就拍著桌子跟老林爭吵起來。第一次談判以失敗告終。

包雲河以為談判破裂後,老林會冷靜下來,作一些反省,不再提出那麽離譜的要求,可他想錯了。第二天,老林竟然做出了更荒唐的舉動。他喚來一幫人,將老太太的屍體從縣人民醫院擡到了縣政府大院,並打出大字橫幅,要求政府為民做主。老林此舉造成的影響實在太壞了。市裏分管信訪的副市長很快得到消息,馬上打電話給郝局長,批評他工作不細致、處置不力,才導致矛盾升級,進而釀成了“擡屍事件”。這位副市長嚴厲地強調,穩定壓倒一切,要求他火速去縣裏,與縣委、縣政府領導一起妥善處理這起突發事件,務必控制住事態。郝局長受了批評,滿肚子都是火,把包雲河叫來責怪了幾句後,立即和包雲河趕往縣裏,投入事件處理當中。

和老林又開始談判。在談判前,郝局長、包雲河和縣裏出面處理此事的一位副書記商量了一下,包雲河和副書記的想法是一致的,主張對老林絕不能手軟,必須要求老林無條件擡走屍體,否則就采取強制措施,並對老林實行治安處罰。郝局長卻怕矛盾進一步激化,主張先跟老林談條件,進行一番討價還價,如果談得攏就好,談不攏再采取相應手段也不遲。包雲河認為在這種情勢下,根本不可能跟老林這種人談成功,但後來還是依了郝局長,與老林商談了近一個小時。結局正如包雲河所預料的,老林就像茅坑裏一塊又硬又臭的石頭,不肯作出半點讓步,還一再叫囂,不答應給他20萬,就絕不會擡走屍體。見和平解決實在無望,郝局長才同意動用警力。那位副書記一聲令下,數十位在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一擁而上,強行將屍體擡出大院,直接送到殯儀館進行了火化,同時還將老林拘留了7天。

“擡屍事件”果斷處置之後,包雲河覺得老林這人有點邪乎,就暗暗對他的底細作了一番了解,不由倒抽了一口涼氣。原來,這個老林根本不是什麽好鳥,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老混混、老無賴。他從小就偷雞摸狗、遊手好閑,後來一直遊蕩在市區,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一天到晚不是坑蒙拐騙,就是吃喝嫖賭。30多歲時,他曾因詐騙被判入獄,在牢房裏度過了7年。出來後仍不思悔改,照樣不務正業。直至如今已年過五旬,還是未成一天器。老林對自己的老母親從來不管,哪怕老太太患了癡呆,一會兒清醒一會兒迷糊,他也很少回去瞧上一眼。但得知老太太被卡車刮倒,已意外身亡,老林卻立馬就趕回了老家。他覺得發財的機會來了,老母親臨死之際給了這個難得的機會,他可得抓牢了,狠狠地敲詐一把!正是出於這種心態,他才漫天要價,才以擡屍相要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