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唐小舟的話音剛落,君卓說話了。他說,小舟啊,你是不知道,我的書發了二十萬是不錯,可盜版發了多少,你知道嗎 ?據出版社估計,可能三十萬了。一些讀者寄給我的盜版樣本,已經達到了十多種。連讀者都能分辨的盜版書,我們的文化管理部門分辨不出來?我不相信。我們的市場,真的是自由市場啊,是一個沒有政府的自由市場。所有的規定、法律,都是一紙空文,躺在那裏無法執行。這樣下去,怎麽得了?

唐小舟原本想說點題外話,說點作家們高興的話,作為開場白,沒想到,這個話頭一開始,作家們不需要他的開場白了,直接進入正題。

另一個作家唐占東說,想一想八十年代,那真是文化的繁榮年代,那時,大街小巷,到處都是書攤報攤,書報攤多過銀行多過米鋪,無論走到哪裏,都能買到最暢悄的雜志最暢悄的書。節假日出門,大家不去逛商場不去逛公園,去逛書店,各新華書店人滿為患,卻又秩序井然。年輕人約會,也約在新華書店。現在是個什麽情況?市級縣級新華書店,關門的關門,還在營業的,為了生存,不得不拿出黃金攤位經營其他附加值高的商品,街頭書攤,基本已經見不到了,個體書店,一家接著一家倒閉。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現在書是怎麽賣?像賣菜一樣,論斤賣。我看到雍州大學附近好幾家專賣盜版的書店,標明了十塊錢一斤。

文化的荒漠化傾向,比現實中的土地沙漠化嚴峻得多。這麽一個邊緣化的文化市場,再不保護,怎麽得了?我做過調查,市場上,一本正版定價三十八九元的書,盜版市場賣十元十一元還算好的,還有那些論斤賣的,讓人哭笑不得。有人可能以為,這充分說明,圖書的定價高了,有降價空間。不然,十一元的書,怎麽賣?我來給你們算算賬。盜版者為了減低印刷費,把字號縮小了,紙張用差了,甚至為了趕時間,根本不校對,錯謬百出。這是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同時,為了降低成本,找那些沒有資質的小印刷廠甚至地下印刷廠,這樣做,損害的是整個印刷行業。同時,就算盜版書商精打細算,成本還是需要四五塊,他們每向外發一本書,毛利潤只有幾角錢。那麽,市場營悄者就可以賺錢了?市場上各環節,是定價的百分比賺取利潤的。一般來說,二級批發賺百分之二十左右,市場零售賺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一本十一元的書,批發商賺兩塊左右,零售商賺的不到三塊錢。若是三十八元呢?批發商賺七塊錢,零售商可以賺到八九塊錢。可見,這些盜版書商,同時也損害了梁道的利益。由這個產業鏈我們可以看到,盜版書商僅僅為了那麽一點點蠅頭小利,把整個市場搞垮了。這些人是文化大盜,是文化殺手,不打擊怎麽得了?中國的文化,還能存活嗎 ?

作家秋水說,剛才占東談到七八十年代。對那個時代,我是非常了解的。那時,當作家風光啊,所有人都夢想成為作家夕為什麽夕因為高稿酬。

他這話一說,其他人都在笑。

秋水說,你們不要笑,我說高稿酬是有道理的。不錯,那時的稿酬標準,是千字十元左右,高一點的十五元。和現在的千字百元左右比起來,絕對值是很小。可是,你們想過沒有?那時的平均工資標準是多少?那時,我剛剛大學畢業,月工資才四十二元。這還因為我學歷高,工資略高於普通工人。就算以這個為平均工資標準,千字的稿酬,也在平均月工資的五分之一左右。你寫一萬字,就是平均月工資的兩倍。現在呢?平均月工資兩千有吧?恐怕還不止,稿酬卻是千字百元,只有平均工資的二十分之一。你們說,哪個是高稿酬?

作家們顯然認同這種說法,紛紛交頭接耳。

秋水繼續說,這個千字百元的標準,大概八十年代中期就開始實行了。到現在接近三十年,從未變過。為什麽沒變?很簡單,行業不景氣,生存困難。白菜由當時的每斤三分錢,漲到了現在的三元錢,漲了一百倍。豬肉由當時的每斤七角錢,漲到現在的十幾塊,也是幾十倍。稿費呢?不到十倍。出版部門,淪為了微利部門,作家淪為了碼字民工。為什麽出現這種情況?網絡的沖擊,是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就是盜版。

作家王昭說,談到稿酬,我有一個比較。美國全國發行刊物的稿酬標準,一般是千字七百五十到二千關元。紐約時報的千字文章,稿酬是二千多關元。歐洲報刊比關國略低,換算成人民幣,千字也有五千左右。搞經濟做市場,我們的老祖宗早就知道,要放水養魚。可我們現在是怎麽搞的?整個市場,都在竭澤而漁。日用品市場如此,食品市場如此,出口產品更離譜,生產廠家出口一件商品,基本是虧損的,靠出口退稅來保持微薄的利潤率。就算是如此,還要遭遇非法經營者的攔路搶劫。我們是在做什麽?是在對子孫後代犯罪,是在奪我們的子孫後代的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