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

慕姍姍不在的日子,林子軒覺得時間過得特別慢。

以往下了班兩人可以騎著車子在京城的胡同裏轉悠,周日選一個安靜的地方呆著,隨意的閑聊,那時候總覺得時間一晃就過去了。

他明白這種感覺叫做思念,思念把時間給拉長了。

他不想過多的陷入這種情緒之中,決定找點事情做,讓自己忙碌起來。

進入九月份,從《京城文學》雜志社轉過來不少信件,都是讀者來信。

在這個年代,讀者和作者的交流大都是通過信件,一般是寄到雜志社,在信封上寫明“轉交某某某”的字樣,這樣雜志社就會把信件轉交給作者。

如果不寫明這一點,雜志社就會自行拆開信件,按照信件內容決定是否轉交給作者。

作者想要知道讀者對自己小說的反饋,也可以向雜志社索要讀者來信。

隨著《頑主》關注度的提升,讀者給雜志社的信件不斷增加,《京城文學》便一起給林子軒送了過來,有上百封之多。

林子軒在廣播電台就負責拆信,回家之後還是拆信,這讓他哭笑不得。

不過,他也想看看讀者的意見。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重量級的文學雜志或者報刊討論過《頑主》,這說明這部小說還沒有進入主流文學圈子的視野。

華國的文學評論家要麽是沒看過這部小說,要麽是看過但不怎麽重視。

說到底,相對於傳統的主流文學而言,《頑主》過於標新立異,屬於非主流範疇。

這上百封信件大多是詆毀和批評,認為《頑主》是在給社會抹黑,用理解和贊成的態度描寫社會上的混混和痞子,這是思想錯誤。

有那麽多真善美你不去歌頌,卻贊揚這種假惡醜,這是社會的倒退。

看到這種信件,林子軒直接扔掉,他沒有挨罵的習慣。

贊揚他的信件同樣不少,應該都是年輕人,字裏行間洋溢著熱情,鼓勵林子軒繼續寫出這類反映現實生活的作品。

其中,有一封信引起了他的注意,這是一封來自蓉城的信件。

蓉城不是京城的周邊省市,《京城文學》的影響力似乎到不了那麽遠。

林子軒打開信件,信紙的擡頭是巴山電影廠。

這時候,每家單位都有自己的信紙,信紙的最上方會印上單位的名稱和地址,一看信紙就知道寫信人所在的單位。

就算不是這個單位的人,也和這個單位有所牽連。

寫信的人叫做米佳山,是巴山電影廠的一名導演,拍攝過幾部電影和電視劇。

巴山電影廠設在蓉城,是華國六大電影廠之一,這些電影廠都是國有企業,按照國家的計劃來拍攝電影,自主性不強。

如今拍攝電影的權限逐漸放開,下面的電影廠可以有選擇的拍攝影片。

米佳山身在蓉城,自然看不到《頑主》,不過他有個京城的朋友把《京城文學》郵寄給了他,讓他看看這篇很有意思的小說。

的確很有意思,米佳山看完後做出了評價。

這部小說的構思巧妙,情節荒誕,畫面感很強,對白俏皮風趣,就像是平時聊天一樣,和以往的小說都不同。

他感覺如果拍成喜劇電影一定能受到觀眾的歡迎。

他一邊向巴影廠的領導推薦這部小說,一邊給林子軒寫信,邀請林子軒寫電影劇本。

巴影廠的領導看了《頑主》,並不覺得如何好,就是一幫人胡鬧,而且主題思想不大對頭,有宣揚不正之風的嫌疑。

米佳山在廠裏算是老人了,以往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很有人緣。

他這次堅持要拍攝《頑主》,廠裏的領導也不好太過阻撓,在勸說無果後和米佳山簽訂了一份導演責任制合同。

合同要求電影要完成百分之五十的利潤率,完不成扣罰工資兩年,停止拍攝兩年。

按照米佳山的估計,拍攝《頑主》大概需要50萬到60萬的投資,電影上映之後要給電影廠賺90萬才算是完成了合同。

這個數目不是電影票房,而是凈賺的錢。

可以說,米佳山有點孤注一擲的味道了,兩年的工資,好幾千塊呢。

他是真的看好這部小說,覺得華國的喜劇電影應該有所突破了,在和廠子裏談妥後,他從蓉城出發,前往京城。

他想盡快的和小說的作者談談,還要挑選一批演員。

《頑主》是一部京味十足的小說,電影肯定要在京城拍攝,否則拍不出小說的精髓來。

在京城的林子軒看了米佳山的信,並沒有懷疑這人是個騙子,這年頭用拍電影騙錢的人還沒有,都是國有企業,隨便打個電話就知道底細。

不過他沒怎麽放在心上,米佳山只是透露出有拍攝《頑主》的意圖。

林子軒很清楚這件事阻力很大,從他接到的來信就知道讀者意見嚴重分歧,想把這部有爭議的小說拍攝成電影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