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這一刻的京城

又到了除夕這一天,今年和往年不同。

街道居委會嚴格執行市委下發的文件,挨家挨戶的通知不要放鞭炮,私藏鞭炮要上交,誰放鞭炮誰負責任,鄰裏之間互相監督。

京城電視台每天都會在新聞上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用翔實的數據和實例證明煙花爆竹是危險品,會對人造成嚴重的傷害。

交警部門對於進入京城的車輛進行嚴查,抓獲了不少私運煙花爆竹的犯罪分子。

正是因為市區禁止放鞭炮,這些人才會想著偷偷運進去,準備高價出售。

整個京城進入了緊急狀態,把禁止放鞭炮當成一項政治任務來抓。

生活在京城的老百姓都習慣了,在京城,無論多麽小的事情都能弄出大陣仗來,大家夥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淡定。

目前的規定是市區不準放鞭炮,想過年放鞭炮的可以到郊區。

林子軒沒這個興趣,不放鞭炮照樣過年。

他早上把慕姍姍送到華國電視台,然後去了父母家,曉玲同學對今年的春晚興致缺缺。

“我才不去現場看呢,都沒什麽明星,還不如早點睡覺。”林曉玲埋怨道。

這恐怕是大多數年輕人的想法。

報紙上有關於春晚的報導,沒有港台明星,吸引不了年輕人看春晚的興趣,不過這倒是給國內的流行歌手提供了出名的好機會。

只要有實力,敢真唱,就能夠出人頭地。

林子軒看過彩排,這一屆的春晚相當樸素,沒有炫目的舞台燈光,也沒有艷麗的服裝,有的只是真實的演出。

導演不想讓那些花裏胡哨的東西影響到觀眾,他要讓觀眾沉浸在演員的表演之中。

下午林子軒去了慕姍姍家裏,和李虹閑聊。

京城電視藝術中心今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績,懷柔的影視基地過了年就能分批投入使用,李虹準備和華國電視台脫離上下級的關系,成為京城市委宣傳部下屬的單位。

一旦走出這一步,李虹就不用受華國電視台的制約,真正的當家作主了。

當然,華國電視台在藝術中心仍然占有股份,有話語權。

如果上級有拍攝電視劇的任務,還是會交給藝術中心,這種拍攝任務往往都是主旋律電視劇,不拍不行,拍了又賣不出去,所以說是任務。

每年藝術中心都會有一兩部類似的電視劇。

“過了年藝術中心會先期投資100萬到你的好夢公司,這樣華國電視台、藝術中心和好夢公司就算是聯系在一起了,誰也動不了。”李虹計劃道。

藝術中心入股好夢公司,這件事林子軒和李虹以前就商量過。

像好夢公司這樣的民營影視公司,在京城就有七八家,過了年估計還會增加,商場如戰場,競爭相當激烈。

民營公司和國有單位不同。

國有單位是體制內的競爭,大家要臉面,都比較克制,民營公司可能會使用一些非常規的手段,讓人防不勝防。

一旦藝術中心入股好夢公司,好夢公司就不再是單純的民營公司。

林子軒可以光明正大的借用藝術中心的資源,像是演員和幕後人員,影視基地等等。

藝術中心通過好夢公司延伸了業務範圍,從而進入了電影行業。

這就是國有單位和民營公司的互利共贏。

這種投資方式並不少見,不過也只有像是李虹和林子軒這樣的親人關系才能合作無間,否則會為了占股比例的問題內鬥不休。

實際上,一些國有單位的領導轉移資金也是使用這種方式。

讓自己的親戚開家公司,用投資的名義向這家公司注資,過個一年半載這家公司申請破產,那麽這筆錢就落到私人的口袋了。

這位領導只要說這筆投資失敗了就行,不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在這個年代,市場剛剛開放,華國的金融體系還不完善,這種現象很難避免。

林子軒和李虹這麽做倒不是想中飽私囊,而是一步重要的發展戰略。

有了藝術中心的支持,還有華國電視台做背景,沒人會對好夢公司采取不正當的競爭,否則會面臨極為嚴重的反撲。

好夢公司作為民營公司,經營上更為靈活,能夠做更多方面的投資。

“行,不過再等等吧,等公司賺了一百萬,這樣賬面上好看一點。”林子軒提議道。

現在好夢公司賬面上只有兩萬塊錢,如果藝術中心投進來100萬,這相當於全資收購了。

等到《炊事班的故事》賣出去,好夢公司賺了錢,至少看起來和藝術中心是合作關系,有人想查也查不出什麽來。

“你對那部電視劇很有信心啊!”李虹驚訝道。

李虹對馮小剛拍的電視劇有所了解,劇本就是在藝術中心創作的,她不怎麽看好。

“以前沒人這麽拍過軍旅題材的電視劇,這次要麽播不了,要麽會很受歡迎。”林子軒分析道,“等今晚晚會上的小品播出後,看看觀眾的反應和明天報紙的評論就有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