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傾訴

《小雪的大冒險》第二冊之所以在英國暢銷,故事內容只占一部分因素,主要是英國的出版社加大了宣傳力度。

出版第一冊的時候,他們抱著試水的態度,只進行了常規宣傳,作用不大。

如今看到有利可圖,就動用了出版社的資源。

出版社結識不少英國的知名作家,請這些作家幫忙推薦,邀請書評人寫書評,在主流報紙的文藝副刊上爭取宣傳的機會。

就像報紙上的暢銷書推薦榜或者銷量排行榜,這些榜單都可以運營。

圖書的運營和影視劇一樣,只要肯花錢宣傳,就一定會有效果。

只不過還要看這本書有沒有運營的價值,投資是為了獲得更多的回報。

《小雪的大冒險》在國內已經出版到第四冊,英國出版社準備今年聖誕節出版第三冊。

系列小說的好處是讓讀者有一種期待感,能夠追讀下去,從而具有持續的影響力。

持續的時間越長,影響力就會翻倍的增長。

那些忠實的讀者會進行討論,形成話題,在出版社的引導下越來越多的讀者加入進來。

出版社還會舉辦各種活動。

比如贈送小說中人物的卡通形象,舉行書迷見面會,組織讀書俱樂部,以此增強書迷的凝聚力,這些都是小說的消費群體。

如果是一本小眾圖書,出版社不會費那麽大的心思。

根據他們的調查,在英國,《小雪的大冒險》適合二十歲以下的青少年閱讀,對二十歲以上的人群同樣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這說明讀者的範圍非常廣泛,不僅僅局限於兒童圖書市場。

第三冊出版後,英國出版社會采取一年出版一冊的方式。

他們向林子軒了解過,《小雪的大冒險》最多只有七本,為了讓影響力更為持久,一年一冊是最好的選擇。

這樣就能讓這個系列的圖書在未來四五年內一直成為熱門話題。

在京城的這幾天,徐靜蕾除了和家人小聚,還要參加廣告宣傳活動。

明星接廣告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拍完就沒事了,比如飲料和食品。

另一種是廣告代言,除了拍廣告,還要參加各種品牌推廣活動,比如服裝和珠寶。

第一種廣告費不高,不過沒有後續的麻煩,除非產品出了質量問題才會把明星牽扯進來。

第二種是長期的代言合同,一般是三到五年,代言費高,但廠商會有各種要求。

徐靜蕾代言的是一款美國知名品牌的帆布鞋,三年兩百萬人民幣。

這個代言費符合她如今在國內的身價。

等到《臥虎藏龍》的影響力顯現之後,三年兩百萬美金都不行,只能說現在和徐靜蕾簽長約的廠商都賺到了。

林子軒想到了這一點,目前俞飛鴻和徐靜蕾的廣告合約都以短期為主。

如果不是美國知名的運動品牌,能夠提升徐靜蕾的形象,好夢公司不會簽這份代言合同。

接拍廣告是明星最快的掙錢方式,不過廣告也分档次。

葛優以前接了不少廣告,像是火腿腸、白酒、方便面等等,不說廣告效果如何,給觀眾的感覺档次有點低。

當然,葛優本身的形象親民,拍這類廣告符合他一貫的形象。

但現在他已經是國內最頂尖的演員了,再拍廣告就要慎重選擇,首先要是大品牌,其次不能出現質量問題。

像是火腿腸,一旦爆出裏面有瘦肉精,肯定會對葛優有負面影響。

再說,大品牌的廣告費高,夠高端,這就是档次。

演員在沒走紅之前為了錢接拍一些爛廣告情有可原,走紅後就要對自己負責了。

林子軒要求公司旗下的演員少接食品和藥品的廣告,這類產品容易出問題。

在接拍廣告前好夢公司會做基本的調查,確定廠家的產品沒問題後才會簽合同。

葛優現在接廣告,不只要看品牌和質量,還要看廣告的創意,是不是符合他的身份。

最起碼不能和以前拍的廣告鏡頭有重復的情況。

比如豎起大拇指稱贊產品好,這個姿勢在其他廣告中用過了,那在這個廣告裏就不能用。

台詞兒、動作、甚至是鏡頭之間的連貫,都要考慮到。

葛優的語氣是地道的京片子,他要正兒八經的說普通話,那就沒有味道了。

這不是挑剔,而是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對產品負責,也是對自身負責。

廣告要在電視上播出,國內幾億觀眾都能看到,一支好廣告能為演員提升形象,無論是拍電影還是拍廣告,都要精益求精。

徐靜蕾結束廣告產品的宣傳活動,回到租住的公寓。

隨著《臥虎藏龍》的開拍,她在這兒住的時間越來越少,林曉玲正在籌備《渴望》續集的拍攝工作,也很少過來住,房間裏顯得空蕩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