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卷 風雷動 第七節 各自的責任

“為民,我要提醒你,我們目前的社會現實狀況決定了我們的政府需要一個十分正面的形象,哪怕它並不完美存在許多不足,但是這種不足我們只能通過一些較為策略的方式來自我修正,而非用這種大張旗鼓的公開方式來糾正,或許你覺得這可能是批評和自我批評一種變形方式,會提升政府形象,但是我要提醒你,問題不那麽簡單,你以為這會受到好效果,但是實際上可能恰恰相反,一旦政府意見、決定甚至政策被認為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推翻,那會引發不可估料後果,相當危險!”

張天豪聲音變得有些低沉而壓抑,壓抑中充滿了一種懾人心魄的沉重感。

“天豪書記,我不認為情況會變成你所說的那樣。”陸為民毫不猶豫的否定了張天豪的設想,“政府權威源於何處?來源於人民群眾對我們黨和政府的信任,如果一個政黨也好,一級政府也好,連自我承認錯誤修正錯誤的勇氣都喪失了,我覺得那才是真正危險了。我理解你的擔心,但是法院依照法律的判決得到執行也會引發你所認為的危險,那我真的就無話可說了。”

張天豪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來回應陸為民這種已經有點兒情緒化的語言了,他緊皺著眉頭思索著該如何來回應對方。

“天豪書記,我國憲法就規定了任何團體個人和企事業單位的活動行動都必須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決不允許超越於法律,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同時法院也是我們黨領導下的政法機關,我認為服從於法院依法審判的決定,只會讓我們的政府和老百姓都能意識到法律高於一切的這個理念,而這個理念的形成對於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具有很重要的助推作用,同樣也有助於幫助我們的老百姓樹立一個意識,那就是如果官和民發生了矛盾發生了對立,那麽就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問題,而不是上訪或者鬧事這種手段來解決,這在某種程度上看似削減了政府的權力,但其實是把仲裁權交給了法院,讓法院可以秉承法律公正的觀點來客觀公正的做出判決,無論是誰對誰錯,都可以用這種方式來獲得解決。”

陸為民頓了一頓,“天豪書記,我覺得今後隨著我們國內改革開放步入深水期,我們黨委政府面臨各種日益復雜的形式,各種交織的利益沖突和矛盾會越來越多,也就是說隨著法治社會的建設推進,老百姓對個人私有合法權益的意識越來越深,要求捍衛他們自身合法權益的訴求現象也會越來越突出,如果我們不能確立這樣一個通過法院來解決利益沖突的機制和理念,那麽我們政府日後將不得成為各種利益沖突的交織點,不但權威會受到巨大挑戰,而且還會牽扯無盡的精力於其中,這也有悖於我們法治社會的建設理念,而我們確立了這一點,並持之以恒的付諸實施,讓老百姓和我們的領導幹部都有了這個意識,我們就可以理性平和的來對待這一切。”

張天豪已經漸漸明白了陸為民的心思,但是他卻無法接受陸為民的這個觀點,在他看來,陸為民的這個觀點有些接近於國外歐美國家那種司法獨立而無論是政府還是個人都屬於同一平等客體的理念,他承認如果國內各方面條件能夠達到國外那種水準,那麽的確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很多問題,但是這是在國內,國內復雜而客觀存在的現實不可能允許政府處於和普通老百姓或者企業一樣弱勢,那會導致政府無所作為,這在當前大環境下,顯然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

“為民,我還是那句話,任何工作要有規劃性,不能說起風就是雨,欲速則不達這句話對於我們當前豐州的局面很有指導意義,當前的中心工作是發展經濟,這是壓倒一切的核心工作,任何事情都不能影響到發展經濟大局,你的觀點理念我覺得從長遠來看肯定是好的,也是可行的,但是做一項工作要尤其注重因地制宜因勢利導,我認為你的這個想法壓推行在目前豐州還不成熟,這會影響到我們各項工作的開展。”

張天豪的態度也很明確,他不贊同涉及到政府的經濟和行政糾紛都要通過法律渠道尤其是法律訴訟來解決,這對於地方政府威信沖擊很大。

陸為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已經料到了這個結果,看樣子雙廟區法院和伏龍區法院受理的這兩起案件還是引發了很大的反響,伏龍區這邊還好一些,雖然徐越和馮西輝也有些不理解,但是對於自己的一些觀點他們還是基本上保持尊重的,縱然內心可能還是有些不以為然,但是起碼不會公開反對,但是雙廟那邊不一樣,閆天佑不會聽自己的,他要從他自己的角度來考慮問題,張天豪得到的消息大概也就是源於他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