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精英的小辮子 第8章刺馬案的人工迷霧

張文祥刺馬,是清末四大案之一,也是四案中最為撲朔迷離的一樁疑案。張文祥就是張文祥,一個幹過撚軍,也幹過太平軍的刺客。而所刺殺的馬,是當年的兩江總督馬新貽。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馬新貽在校場閱操完畢,在返回衙署途中,為埋伏在路旁的張文祥所刺殺。此案震動朝野,朝廷調動了曾國藩在內的多名大員審訊勘察,折騰了半年,才算結案。然而,朝野不服,文人筆記,言人人殊,民間則編出了京劇、彈詞、評話、文明戲來演繹,越說離結案的結論越遠。死後被朝廷立了專祠祭奠的馬新貽,在民間的口碑,完完全全變成了一個卑劣的白鼻子小醜,忘恩負義,貪生怕死,還因好色而謀害結拜兄弟,霸占了結拜兄弟的妻子。

有清一朝,地方大員自太平天國造反以來,折損的倒是不少,但在革命黨人沒有崛起之前,和平年景遇刺身亡者,還真是少見。兩江總督又是跟直隸總督一般分量的最為重要的地方大員,大員突然遇刺,引人關注倒不奇怪。但是,此案從晚清哄傳到民國,長盛不衰,跟這個案件自身的特點不無關系。一方面,刺客手法高超,一把鋒利的匕首用毒藥喂過,行刺過程幹凈利落,在重兵護衛之中,如天而降,一刀斃命。完事又不逃走,束手就擒。在審理過程中倔強不屈,無論怎麽動刑都面不改色,直至最後淩遲處死,一聲不吭,絕對是一條漢子。這樣的漢子,按情理,不是職業殺手,就是英雄好漢。在人們的期待中,無論如何,此案必有蹊蹺,即使沒有主使之人,也必有重大冤情。即使如曾國藩這樣的老江湖、老宦場,在接到重返兩江總督任上審理此案的任命,在跟西太後說起此案時,也認為此案“甚奇”。然而,審理結案的結論卻跟人們的期待大相徑庭,沒有找到主使者,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曲折案情,不過是一點私人恩怨。那個時候,朝廷的政治又是黑箱,審訊不公開,結論也無從討論。所以結案之後,人們更是議論紛紛,傳言四起,相關的演義事業自然就更發達了。當時又已經有了租界,在別的地方演惡心馬新貽的戲可能被禁,但在租界裏演,誰也沒辦法。

此案的結論,從最初江寧將軍魁玉和漕運總督張之萬,到後來的曾國藩,基本上是一致的。據《清實錄》和曾國藩的奏稿,結論就是,張文祥刺殺馬新貽,動機很平常,無非是那麽點私人恩怨。曾為發逆(太平軍)後通海盜的張文祥,因馬新貽剿海盜,殺戮同夥甚多,沒了落腳之處,老婆又被人拐走,攔駕告狀,馬又不理,開小押(賭場),又被馬新貽禁止,於是走投無路,遂起念殺馬,馬新貽也就真的讓他給殺了。

顯然,這樣平淡無奇的結論,實在是太不過癮,也太像是有意隱瞞了。別說民間,就是對於此案發生即疑諑紛起的官場,也難以服人。於是,一時間傳言四起。有傳是丁日昌因馬新貽查辦他的兒子,托請不入,因而雇人報復的。也有傳其實跟曾國藩被遣散的舊部有關,他們沒看上跟湘軍沒關系的馬新貽做兩江總督,涉及朝廷的權力之爭。也有人傳是因為馬新貽是回民,他的死,跟回漢爭鬥大有關聯。

日前在《文史資料選輯》上看到一篇文字,寫的人名叫陳功懋,祖父當年在給馬新貽做刑名師爺,馬新貽被刺之後,一直參與審理。陳功懋根據祖父留下的筆記,整理出刺馬案全貌。據他講,其實刺馬案的結論,在魁玉和張之萬的審理中就已經做出了。朝廷加派曾國藩來重審,審了好長時間,卻並沒推翻原議,不是曾國藩有意徇私,不想讓同僚難堪,而是在當時,就算曾國藩清廉公正,也大概只能這樣結案。這樣結案,跟主要事實並無太大的出入。

但是,結案的結論的確跟審出來的事實有所不同,幾位朝廷重臣,或多或少有意隱瞞了一些事情。比如,馬新貽在太平天國亂時擔任廬州知府,出城追擊叛軍中伏被俘,俘虜馬的,就是時為撚軍頭目的張文祥。只是當時馬新貽化裝了,張文祥並沒有認出來這家夥原來是個朝廷命官,反而因馬新貽的親兵時金彪是同鄉,用鄉音聊起來,動了憐憫之心,連他們兩人一並放了。這個事實,結案時根本就沒提。另外,結案結論提到了張文祥的妻子,被原來海盜的同夥拐走,但卻沒有明說張的妻子其實已經歸了馬新貽做三姨太。而這個三姨太,就是傳說中張文祥的把兄弟曹二虎美貌的妻子。傳說的故事裏,張文祥和曹二虎還有馬新貽,都是結拜兄弟。後來張文祥看出馬新貽不是個東西,先行離開了,但曹二虎不肯,要留下來共享富貴。曹二虎的妻子因十分美麗,被馬看上,從而馬借故害死了曹二虎,霸占了他的妻子。而張文祥刺馬,就是為了給兄弟報仇。其實,張文祥在妻子被拐後,曾經打探到了妻子的下落,說是在馬新貽家做傭人。當時身為馬新貽親隨的時金彪,也設法把張的意願告訴了他原來的妻子,但人家根本就不想跟他走,拒絕相見。這挺正常,有哪個女人放著大官的姨太太不做,樂意跟一個四處漂泊的人漂泊呢?一直到張文祥刺死了馬新貽,他都不知道妻子已經是人家的三姨太了(馬新貽的三姨太,在馬死之後自盡)。張馬之間的仇怨,其實還是此前馬新貽剿匪以及毀了他生意造成的。如果放在別人身上,這點事情也許不至於讓人跟一個這麽大的官同歸於盡,但張文祥就能做到。我們不得不說,世界上的人千差萬別,一些具有特別性格的人,就是可以做出出乎人意料的非常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