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變臉 殺戒

程務挺被殺不久,太後與群臣對話。

她說:朕沒什麽對不起天下的,你們知道嗎?

群臣唯唯諾諾:是。

太後冷笑:當真知道?公卿之富貴,是朕賜予。天下之安樂,是朕養育。為什麽謀反的都是王公大臣?

沒人敢回答。

太後說:自己想想吧!你們當中,有受命於先帝,倔強難制如裴炎的嗎?有將門之貴種,能糾合亡命之徒如徐敬業的嗎?有重兵在握,戰無不勝如程務挺的嗎?這三個,堪稱眾望所歸。不利於朕,朕照殺不誤。如果誰更有能耐,倒是不妨試試。否則就得洗心事朕,不要弄得身敗名裂。

群臣一齊頓首:唯太後之命是從。[1]

此事真偽難辨。輕狂淺薄如此,武後也許不至於。[2]

但,她幹得出來。事實上,如果她需要翻臉,一定比翻書還快。不妨回憶一下,當年帶兵進宮,幫她廢掉皇帝李哲的都是哪些人?中書令裴炎,中書侍郎劉祎之,羽林將軍程務挺。現在,裴炎和程務挺都死了,劉祎之如何?

也只比程務挺多活了兩年半。

不過,這一次的罪名不是謀反,是受賄和通奸。根據帝國的反腐要求和監察制度,劉祎之必須接受調查,哪怕罪名原本是誣陷。然而當辦案人員出示太後手令時,劉祎之卻拒絕配合。因為按照唐代制度,公文必須由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核。現在中書、門下兩省雖然改名,規矩卻沒變。因此劉祎之說:未經鳳閣鸞台,怎麽能算正式文件?

於是,他被定為“拒捍制使”罪。

這就比妨礙公務或藐視法庭更為嚴重,因為宣布制令的使者(制使)代表著最高權力,豈能抗拒?難怪睿宗聞訊之後趕緊上書求情。劉祎之卻一聲長嘆:我死定了!太後獨斷專行,豈容他人置喙?皇帝這是加快我的滅亡啊!

劉祎之說得不錯,賜他自盡的命令果然很快下達。臨刑之時,這位前宰相神色自若地沐浴更衣,然後讓兒子起草表章謝主隆恩。兒子泣不成聲無法握筆,劉祎之拿過紙來洋洋灑灑一揮而就,據說讀過的人無不動容。

結果,有兩個贊不絕口的被貶了官。[3]

本案的意義其實並不亞於裴炎被殺。因為裴炎只是武則天的同路人,劉祎之卻是她的自己人。作為“北門學士”的代表人物,他可是武後一手培養和提拔起來的。劉祎之也不負厚望,甚至曾經因為一件小事而讓太後感動。

案子確實不大。裴炎被殺五個月後,一個小官因為降職而到鳳閣(中書省)投訴。當時的鳳閣長官,正是由於審判裴炎有功而成為宰相的騫味道。為了打發這個上訪的,騫味道不假思索就對那小官說:這是太後的決定。

副長官劉祎之卻立即反對。他說,官員的升遷從來就是有關部門先提方案再上奏,怎麽能說是太後所定?

顯然,一個是推諉,一個是攬責,高下立判。

太後也大加贊賞。她說,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哪有手腳出問題而歸之於心臟的?劉祎之引咎於己,是忠臣!至於那個推卸責任的騫味道,當然也被貶到外地去了。[4]

呵呵,武太後並不糊塗。

劉祎之的心情卻越來越沉重。他已經看出,太後恐怕是要自己當皇帝了;而這個太後的親信卻跟裴炎一樣,是不能同意變更大唐帝國權屬的。因此他悄悄對下屬說:太後反正能廢立皇帝,何必還要臨朝稱制,讓天下人不得安心?

下屬立即密報太後,劉祎之也只有死路一條。

剩下的事,不過設圈套和找借口。[5]

其實,武則天並不嗜殺,也不想殺人。畢竟,裴炎是她的智囊,祎之是文膽更是心腹。所以,殺裴炎,她心疼;殺祎之,她心寒。但是不殺又能如何?掛羊頭賣狗肉的把戲已經演不下去,她也只有兩種選擇:要麽還政李旦,讓他去賣羊肉;要麽亮出招牌,兜售狗肉包子,但會血流成河。

那就殺吧!殺一個是殺,殺一萬也是。

已經無法準確統計死亡人數,但可以肯定那將是一個長長的名單。死得最多的大約是李唐皇室成員,因為他們是改朝換代的直接障礙。其實從李賢被害開始,宗室就已經人人自危。要知道,即便李賢是私生子,那也是高宗皇帝的親骨肉啊!如果李賢都可以殺,還有誰是安全的?

事實上屠刀已經舉起。最早被害的是平定揚州兵變的指揮官、高祖堂弟李神通的兒子李孝逸。時間在劉祎之被殺的半年後,罪名居然是名中有逸,逸中有兔,兔在月宮;而李孝逸以此為據,自稱能當天子。這就罪該萬死。但因平叛有功而減罪,流放海南島,最後冤死在那裏。[6]

如此牽強附會地進行政治迫害,終於導致了一次不成功的兵變。結果是更多的李唐宗室被殺,甚至被滅門。到武則天稱帝建國前一個月,能殺的基本上已經殺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