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獨尊儒術 可疑的獨尊(第2/2頁)

一統天下,就不能百家爭鳴。

這是秦皇和漢武的一致看法。只不過,秦始皇選錯了對象(推崇法家),找錯了幫手(以吏為師),用錯了手段(焚書坑儒),漢武帝卻對了路。

儒學,為什麽就適合做統治思想?

因為儒家是維護君主制度的。這倒是跟法家一樣。但法家的維護不講道理,其手段則無非絕對權威、陰謀詭計和嚴刑峻法(法家稱之為勢、術、法)。所以,法家之道為霸道,法家之政為苛政,法家之制為專制,法家之治為刑治。結果怎麽樣呢?秦帝國二世而亡。

儒家則不同,道為王道,政為仁政,制為禮制,治為德治。也就是說,儒家維護君主制度是講道理的,也有人情味。這樣的統治,人民能夠接受。人民能接受,政權就穩固。君主和人民都滿意,就雙贏。

何況儒家學說有著深厚的根基,這就是小農經濟、宗法社會和禮樂傳統。從這個角度看,儒學成為國家意識形態幾乎是不可避免和無法替代的。而且,當儒學取得至尊地位並深入人心後,帝國時代的核心價值也產生了。

這就是三綱五常。

此事的意義當然極其深遠,也許只能從長計議(詳見本中華史第九卷《兩漢兩羅馬》)。問題在於,儒家學說與帝國制度原本存在沖突。原始儒家尤其是孔子,可是主張封建制的,帝國的制度卻是郡縣制。那麽,漢帝國之所獨尊,還可能是儒學嗎?

[1]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2]見《漢書·外戚傳上》。

[3]見《史記·儒林列傳》。

[4]見《史記·汲鄭列傳》。

[5]請參看《史記·平準書》。

[6]見《漢書·武帝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