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度集權 把王侯變成羔羊

同姓諸侯王是封建制度的後遺症。

不能說劉邦當年的決策是錯誤的。畢竟,從西周封建到秦漢建國,有八百年的歷史。封建和邦國,也未嘗沒有制度的優越性。何況功臣要酬勞,不能不封異姓王;空白要填補,也不能不封同姓王。

更何況,分封只是分權,不是分裂。有一個“王國與郡縣並存”的過渡期,比波斯帝國和大秦直接實行郡縣制要相對穩妥,更比馬其頓帝國的分崩離析好得多。

然而分權就不能集權,集權就不能分權。帝國與邦國不能兼容,王國與郡縣也不能並立。任由王國發展,勢必尾大不掉。因此,分封同姓諸侯只能是權宜之計,徹底廢除封建制度則勢在必行。

是的。封建制或邦國制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必須死在沙灘上。

只不過,最好是安樂死。

於是,漢武帝給了溫柔一刀。

這一刀,叫推恩。

推恩,是漢武帝元朔二年實行的政策,設計者叫主父偃。主父偃是縱橫家,他的設計也堪稱權謀的代表作。具體做法,是讓諸侯王分出國土,封給自己的子弟。換句話說,就是把浩蕩皇恩推廣到下一代,所以叫推恩。

這當然行得通,因為諸侯王的子弟都擁護。這也講得過去,因為符合儒家父慈子孝的精神。這又是對帝國非常有利的,因為不費一兵一卒,諸侯的實力已被削弱。

所以,漢武帝立即采納。

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出這主意的主父偃,跟當年力主削藩的晁錯一樣,也無辜被殺。而且,極力主張殺掉主父偃的,正是新儒家公孫弘。

公孫弘為什麽要殺主父偃?

因為主父偃把事情鬧大了。

前面說過,公孫弘是新儒家,主父偃是縱橫家。縱橫家都喜歡惹是生非,主父偃也不安生。他先是揭發燕王劉定國,後來又整治齊王劉次昌,罪名都是淫亂。

結果,燕王和齊王畏罪自殺,王國歸了中央。

說起來這兩個家夥胡作非為也不奇怪。七國之亂以後的諸侯王,既無權力治理王國,也不能任命高級官員,實際上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們在帝國中央派去的國相監視之下,飽食終日無所作為,不淫亂又能幹什麽?

何況國王有罪,正好奪其王國,漢武帝求之不得。

所以,他並不打算殺主父偃。

公孫弘卻慷慨陳詞。他說,害得齊王身死國除的,就是主父偃。不殺了他,沒法向天下人交代。

漢武帝當然不能說齊王自殺正合朕意。而且,從韓信之死到晁錯之死,大漢皇帝從來就不在意兔死狗烹。於是主父偃被滅族,時間也在元朔二年。後來,司馬遷把公孫弘和主父偃合為一傳,則更是意味深長。[3]

不過,主父偃雖死,推恩法卻大力推行。

推恩法的緊要之處,是諸侯王的子弟只能封侯,不能封王。侯的封號由漢武帝確定,封國則改屬中央,不再屬於原來的王國。很清楚,推恩法的最大受益者,其實是漢帝國,只不過侯國在名義上仍屬於諸侯王子弟。

所以,漢武帝還要巧取豪奪。

奪國的最好辦法,當然是找茬治罪。正好,漢文帝曾經規定,每年八月大祀宗廟時,諸侯和列侯都要獻金助祭,叫酎金(酎讀如宙)。漢武帝的辦法則是:酎金分量不夠或成色不好,取消侯爵封號,收回侯國。

那麽,分量夠不夠,成色好不好,誰說了算?

漢武帝。

這實在太方便了。結果,僅元鼎五年,因為酎金問題而被奪爵的列侯,一次就多達106人,丞相趙周也因此搭上了性命。然而終武帝一朝,由於推恩而被封侯的王子,總共也才175人。諸侯王身上的肉,就這樣零割下來,又吞進漢武帝的肚子裏,只不過走了推恩的程序。[4]

黑社會洗錢,也不過如此吧?

然而就連被一削再削的諸侯王,漢武帝也不放過。武帝一朝,因有罪而被廢的王國有九個,名單如下:

諸候 人物 結果 罪名
淮南王 劉安 自殺國除 謀反
衡山王 劉賜 自殺國除 謀反
濟川王 劉明 廢為庶人,國除 殺人
燕王 劉定國 自殺國除 淫亂
齊王 劉次昌 自殺國除 淫亂
江都王 劉建 自殺國除 謀反
濟東王 劉彭離 廢為庶人,國除 殺人越貨
常山王 劉勃 徙房陵,國除 不守禮法
濟北王 劉寬 自殺國除 亂倫、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