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度集權 把王侯變成羔羊
同姓諸侯王是封建制度的後遺症。
不能說劉邦當年的決策是錯誤的。畢竟,從西周封建到秦漢建國,有八百年的歷史。封建和邦國,也未嘗沒有制度的優越性。何況功臣要酬勞,不能不封異姓王;空白要填補,也不能不封同姓王。
更何況,分封只是分權,不是分裂。有一個“王國與郡縣並存”的過渡期,比波斯帝國和大秦直接實行郡縣制要相對穩妥,更比馬其頓帝國的分崩離析好得多。
然而分權就不能集權,集權就不能分權。帝國與邦國不能兼容,王國與郡縣也不能並立。任由王國發展,勢必尾大不掉。因此,分封同姓諸侯只能是權宜之計,徹底廢除封建制度則勢在必行。
是的。封建制或邦國制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必須死在沙灘上。
只不過,最好是安樂死。
於是,漢武帝給了溫柔一刀。
這一刀,叫推恩。
推恩,是漢武帝元朔二年實行的政策,設計者叫主父偃。主父偃是縱橫家,他的設計也堪稱權謀的代表作。具體做法,是讓諸侯王分出國土,封給自己的子弟。換句話說,就是把浩蕩皇恩推廣到下一代,所以叫推恩。
這當然行得通,因為諸侯王的子弟都擁護。這也講得過去,因為符合儒家父慈子孝的精神。這又是對帝國非常有利的,因為不費一兵一卒,諸侯的實力已被削弱。
所以,漢武帝立即采納。
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出這主意的主父偃,跟當年力主削藩的晁錯一樣,也無辜被殺。而且,極力主張殺掉主父偃的,正是新儒家公孫弘。
公孫弘為什麽要殺主父偃?
因為主父偃把事情鬧大了。
前面說過,公孫弘是新儒家,主父偃是縱橫家。縱橫家都喜歡惹是生非,主父偃也不安生。他先是揭發燕王劉定國,後來又整治齊王劉次昌,罪名都是淫亂。
結果,燕王和齊王畏罪自殺,王國歸了中央。
說起來這兩個家夥胡作非為也不奇怪。七國之亂以後的諸侯王,既無權力治理王國,也不能任命高級官員,實際上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們在帝國中央派去的國相監視之下,飽食終日無所作為,不淫亂又能幹什麽?
何況國王有罪,正好奪其王國,漢武帝求之不得。
所以,他並不打算殺主父偃。
公孫弘卻慷慨陳詞。他說,害得齊王身死國除的,就是主父偃。不殺了他,沒法向天下人交代。
漢武帝當然不能說齊王自殺正合朕意。而且,從韓信之死到晁錯之死,大漢皇帝從來就不在意兔死狗烹。於是主父偃被滅族,時間也在元朔二年。後來,司馬遷把公孫弘和主父偃合為一傳,則更是意味深長。[3]
不過,主父偃雖死,推恩法卻大力推行。
推恩法的緊要之處,是諸侯王的子弟只能封侯,不能封王。侯的封號由漢武帝確定,封國則改屬中央,不再屬於原來的王國。很清楚,推恩法的最大受益者,其實是漢帝國,只不過侯國在名義上仍屬於諸侯王子弟。
所以,漢武帝還要巧取豪奪。
奪國的最好辦法,當然是找茬治罪。正好,漢文帝曾經規定,每年八月大祀宗廟時,諸侯和列侯都要獻金助祭,叫酎金(酎讀如宙)。漢武帝的辦法則是:酎金分量不夠或成色不好,取消侯爵封號,收回侯國。
那麽,分量夠不夠,成色好不好,誰說了算?
漢武帝。
這實在太方便了。結果,僅元鼎五年,因為酎金問題而被奪爵的列侯,一次就多達106人,丞相趙周也因此搭上了性命。然而終武帝一朝,由於推恩而被封侯的王子,總共也才175人。諸侯王身上的肉,就這樣零割下來,又吞進漢武帝的肚子裏,只不過走了推恩的程序。[4]
黑社會洗錢,也不過如此吧?
然而就連被一削再削的諸侯王,漢武帝也不放過。武帝一朝,因有罪而被廢的王國有九個,名單如下:
諸候 | 人物 | 結果 | 罪名 |
---|---|---|---|
淮南王 | 劉安 | 自殺國除 | 謀反 |
衡山王 | 劉賜 | 自殺國除 | 謀反 |
濟川王 | 劉明 | 廢為庶人,國除 | 殺人 |
燕王 | 劉定國 | 自殺國除 | 淫亂 |
齊王 | 劉次昌 | 自殺國除 | 淫亂 |
江都王 | 劉建 | 自殺國除 | 謀反 |
濟東王 | 劉彭離 | 廢為庶人,國除 | 殺人越貨 |
常山王 | 劉勃 | 徙房陵,國除 | 不守禮法 |
濟北王 | 劉寬 | 自殺國除 | 亂倫、詛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