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度集權 要錢更要命(第2/2頁)

這一政策,據說是酷吏張湯的設計。[13]

大司農顏異之死,也在這一年。

告緡令頒布後,一場舉報他人財產的人民戰爭就打響了,幾乎所有中產以上家庭都被舉報。中央政府則派出由酷吏組成的工作組奔赴各地,就地處理隱瞞財產案。

其結果,是社會財富被強迫清零,中產階級集體破產,民眾的儲蓄和投資意識銳減。大家有了錢就趕緊花掉,生怕變成打狗的肉包子。至於國庫,當然盆滿罐滿。

漢武帝和桑弘羊,卻意猶未盡。

元封元年,漢帝國又出台了由桑弘羊設計的均輸法和平準法。均輸,就是政府平價收購各地土特產,然後運往他地高價賣出,賺取差價。平準,則是由政府掌握和控制全國物資,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利歸朝廷。

顯然,桑弘羊的手從制造業伸向了流通領域。或者說,他已經不滿足於金融和鹽鐵的壟斷,還要建立天底下最大的商業網絡,而且由帝國政府獨家經營。

漢武帝不但收稅,還要經營權。

這下子,民間資本的所有出路,以及工商業者發家致富的所有門路,便都被堵死了。帝國政府成了最大的甚至唯一的銀行家、企業家和批發商。

如此壟斷和霸道,就連愛國商人蔔式也看不下去。也就在這年,由於發生旱情,漢武帝讓巫官求雨。蔔式卻說:用不著求。只要把桑弘羊扔進油鍋,天就下雨了。[14]

天有沒有下雨,不知道。蔔式失寵,是事實。

桑弘羊的生前身後,則是罵聲一片。罵得最兇的,是儒家。這非常怪異,因為桑弘羊打擊的是商人。商人痛恨他不難理解,歷來藐視商人的儒生罵什麽呢?

何況經濟問題從來就是儒家的短板,他們也只會扣道德帽子。而且罵來罵去,無非為富不仁,與民爭利。

桑弘羊不屑一顧。

是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礦山、海洋、森林、原野等等,原本就是天子的。開放給民間,是讓利於民。收歸國有,則天經地義。何況皇上並沒有把經營權捏在自家手裏,而是交給國家,怎麽能說是自私?

均輸和平準也一樣。物流和銷售由民營改為國營,政府就可以進行宏觀調控。不法奸商再也不能囤積居奇,哄擡物價,怎麽是為富不仁?更何況,通過國營商業增加財政收入,就不用加賦加稅,怎麽是與民爭利?

桑弘羊底氣很足。

其實,這裏面未嘗沒有道德問題。比方說,只準國家賺錢,不準商家牟利,有道理嗎?挑動群眾互相舉報,人人以鄰為壑,很正義嗎?政府說收稅就收稅,收不上來就動粗撒野,跟強盜有區別嗎?

可惜,儒家根本就認識不到這些。

桑弘羊也理直氣壯,因為他並沒有以權謀私。他之所謀為國家利益,他之所護為中央集權,他之所求為富國強兵。你要說他不道德,先得否定這三項。

然而問題的關鍵正在這裏。國家利益,一定高於個人利益嗎?中央集權,一定必須維護嗎?富國強兵,就一定要讓工商業者和中產階級破產嗎?

但是桑弘羊不會回答這些問題,漢武帝也不會。在他們看來,這些根本就不是問題,成問題的是那些巨商大賈。他們富可敵國,貴擬王侯,號曰素封(沒有爵位的王侯),已經構成對政權的嚴重威脅。國家的經濟命脈,又豈能掌握在他們手裏?增加中央財政,只是改革的目的之一。防止民間出現財閥和財團,才是根本所在。[15]

漢武帝要錢,更要命。

實際上,任何一個集權的社會,一個可能由集權發展為專制的社會,都不會允許民間資本形成規模,因為那會變成一種與絕對權力抗衡的力量。如果這些財團還涉嫌黑社會,那就不但要遏制,還必須斬盡殺絕了。

郭解之死,即因為此。

[8]本節論述亦請參看吳曉波《浩蕩兩千年》。

[9]見《史記·貨殖列傳》。

[10]以前也有官辦的手工作坊,但多為滿足宮廷需求,產品並不出售,所以不算企業。

[11]見蘇軾《司馬遷二大罪》。

[12]見《史記·平準書》。

[13]見《史記·酷吏列傳》。

[14]見《史記·平準書》。

[15]見《鹽鐵論·復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