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混血王朝 半盤胡化

滅亡回鶻的是黠戛斯。

黠戛斯(讀如俠加斯)在名義上是鐵勒的一支,實際上卻是白種人。他們身材高大,頭發火紅,皮膚白皙,眼珠則是碧綠的。人類學家認為,這是條頓民族(Teuton)的體質特征。換言之,活躍在大唐帝國的還有日耳曼蠻族。

蠻族是能夠改寫歷史的,黠戛斯也一樣。

不過,黠戛斯把回鶻打得七零八落以後,自己居然也不知去向,直到蒙古人興起之時才重返歷史舞台。至於他們的後裔,在俄羅斯叫哥薩克(Cossack),是驍勇的騎兵;在中國則叫哈薩克(Kazak),是勤勞的牧民。

黠戛斯人進入中國的時間已不可考,只知道他們在漢代被稱為堅昆。堅昆的習俗是:孩子生下來如果是黑頭發,便會視為不祥;如果是黑眼珠,則被看作漢將李陵的後裔。可見他們其實早已混血,但又堅持白人的身份。[45]

其實黠戛斯人不必在意,因為混血是大趨勢。

趨勢在五胡十六國時期就開始了,到隋唐兩代更是愈演愈烈。之前還只是通婚造成的種族變異,後來就從自然發展到了文化。胡人的生活方式影響到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仿效胡人習俗則蔚然成風,甚至引領著時尚的潮流。

這就叫胡化,也叫胡風。

胡化是從長安波及全國的。這固然因為首都總是開風氣之先,也因為那裏聚集著大量的僑民。安史之亂後,回紇在長安的常住人口總在千人左右,冒充回紇的粟特人數又要加倍。貞觀年間的突厥僑民更多達萬戶,至少占到當時長安總人口的三十分之一以上,數量可謂驚人。[46]

更重要的是,僑民當中不乏非富即貴的頭面人物。波斯的王子,突厥的將軍,吐蕃的使節,西域的高僧,粟特的大鱷,回紇的商人,是這個特殊群體的中堅和主流。他們在長安和洛陽買豪宅,建高樓,置田產,任要職,娶妻生子樂不思蜀,儼然中華帝國首都之一員。

與之交往的則是大唐的上流社會,包括皇親國戚、達官貴人和文人墨客。他們流連忘返於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長安西市,紙醉金迷於胡人開設的高档會所,樂此不疲地參加各種派對,因為那裏不但有好聽的龜茲樂,好看的胡旋舞,好喝的葡萄酒,更有如花似玉的胡姬充當陪酒女郎。

對此,詩人李白曾直言不諱:細雨春風花落時,揮鞭直就胡姬飲;落花踏盡遊何處,笑入胡姬酒肆中。哈!難怪他會“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了。[47]

名流帶頭,追星族豈會無動於衷?

何況胡人的生活方式也確實很夠刺激。打馬球展示著雄性的力量,著胡服則體現出女人的性感。前者是波斯人的發明,所以叫波羅球(polo)。後者的特點則是衣袖窄小剪裁貼身,盡可能地凸顯女性的身材和曲線,其風采可以概括為這樣兩句詩:回鶻衣裝回鶻馬,就中偏稱小腰身。[48]

呵呵,小蠻腰。

所有這些,都讓長安少年的腎上腺受到刺激,荷爾蒙分泌增多。早就被李世民立為太子的李承乾,甚至一心一意要做突厥人。他不但說突厥話,穿突厥衣,還在東宮院內搭起帳篷豎起狼頭旗,一本正經地扮演起突厥可汗來。

演出極其認真。李承乾找來一批長得像突厥的人,讓他們披著羊皮編著辮子扮作突厥武士,自己則假裝可汗死在了牙帳裏,然後命令這些群眾演員按照突厥習俗割面流血號啕大哭,騎著馬圍繞牙帳默哀。直到這時,李承乾才忽地一下坐起來說:如果真能這樣,豈不快哉![49]

太子殿下如此,風氣可想而知。

大唐的女人也不甘落伍,她們的服飾則始終如一地“崇洋媚外”——戴耳環是跟波斯人學的,叫步搖;搭披肩是跟印度人學的,叫巾帔(讀如配) ;發型是跟中亞人學的,叫髻堆 ;臉妝是跟吐蕃人學的,叫面赭。當然,她們絕不會只有一種裝飾風格,但長安肯定是時尚的風向標。

她們的帽子更是與時俱進。唐高宗以前,女人帽檐有布帛下垂,長可過膝;後來就只有絲網,垂到脖子;再後來改戴胡帽,露出臉蛋;最後幹脆不戴帽子,露髻出行。[50]

總之,大唐的女人是衣服越穿越小,身體越露越多,參加活動越來越頻繁。她們甚至會身著男裝騎著馬去踏青或者打球。球場上,英姿颯爽的女人縱橫馳騁嬌聲呐喊,圍觀的男人們則報之以一陣又一陣的叫好聲。[51]

看來,大唐的男男女女都有了“胡心”。[52]

這當然有問題。因此,唐高宗鹹亨二年(671),朝廷下令治理整頓,可惜收效甚微。這個混血王朝的臣民似乎已經拿定主意,要在文化上也變成混血兒。唯一的變化是隨著吐蕃和回鶻的興起,女人的妝扮改成了回鶻發型吐蕃臉,盡管她們被告知這絕不是一個中華兒女應有的模樣。[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