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意孤行 國家體改委

陳升之能夠當上宰相,其實應該感謝王安石。

福建建陽人陳升之也是三朝老臣,仁宗時期擔任過樞密副使,熙寧元年七月任職知樞密院事。樞密院是大宋的最高軍事機關,長官叫樞密使,與副宰相參知政事同級,號稱樞相,也是執政。但由於此前樞密使已由文彥博擔任,陳升之便只能做知事。樞密使與知院事並存,是他破的例。[22]

顯然,神宗對陳升之也是另眼相看。

因此,熙寧二年二月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簡稱條例司)時,陳升之便跟王安石一起成為負責人,排名在王安石之前。條例司設立的目的很明確:經畫邦計,議變舊法以通天下之利。換句話說,它就是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23]

這樣看,陳升之應該算是改革派。

陳升之在“國家體改委”工作了七個多月,與王安石的合作多半是愉快的。所以,富弼離開宰相崗位後,作為同事和同志的王安石便建議由陳升之接任。這倒不完全是王安石的謙讓,也因為陳升之的資格要老得多。[24]

神宗采納了王安石的建議。

但是誰都沒有想到,陳升之剛剛擔任宰相,就提出要撤銷制置三司條例司,理由是這個機構名不正言不順。他對皇帝說:臣既然在宰相的職位上等著犯錯誤受處分,當然什麽事情都要管,那麽臣領導的部門怎麽可以叫“司”呢?[25]

聽了這話,王安石只覺得可笑:宰相領導的部門怎麽就不能叫司?東漢的宰相三公不就叫司徒之類嗎?再說不叫司又叫什麽?像六部一樣叫作條例部,還是像樞密院那樣稱為條例院?恐怕你這位宰相大人也不幹吧?那麽,難道要仿照中書省,改叫條例省不成?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話!

所以王安石對皇帝說:他是嫌這職務沒面子![26]

陳升之說:那就叫“制置百司條例司”。

這倒是講得通的。我們知道,所謂“制置條例”其實是制定政策法規,三司則相當於國家財政委員會。因此,制置三司條例只是經濟改革,制置百司條例才是全面改革。過去由於陳升之在樞密院,王安石在中書省,只好將這機構設在三司。現在兩人都在“省”裏,就沒必要再叫“三司”了。

於是皇帝說:將條例司歸屬中書省,如何?

王安石不同意,理由是效率太低。他說:條例司之所以卓有成效,就因為機構獨立成員少,遇事好商量。如果歸屬中書省,什麽問題都要正副宰相意見一致,什麽文件都要正副宰相共同簽署,什麽工作都要正副宰相批準安排,哪裏還做得成事?所以,條例司不能改名,也必須單列,陛下總不至於擔心臣在那裏搞“獨立王國”吧?

神宗當然不擔心,擔心也不能說。相反,在過了幾天的又一次禦前會議上,由於陳升之堅決不肯再管條例司,甚至堅持要撤銷這個機構,皇帝便對王安石說:要不然條例司的工作就由愛卿自己一個人負責?

王安石說:這不合適。當初設立此司,陛下主張中書省和樞密院各出一人,臣請與樞密副使韓絳同事。

皇帝很爽快地就同意了。[27]

條例司設置之爭也算告一段落,盡管它最後還是被撤並到中書省,但那是七個月以後熙寧三年五月的事。跟王安石結下梁子的陳升之離開相位就更晚,要到那年十月,而且是因為母親去世。不過兩人從此不和,則是事實。

那麽,陳升之為什麽要這樣做?

正史的解釋,是他對那個不三不四的條例司原本就不以為然。這是有可能的,公開提出改“三司”為“百司”就是證明。因為“制置三司條例”明擺著就是要理財,而理財在許多人看來是小人的事,為正人君子所不恥。[28]

可惜,這就是設立條例司的本來目的。王安石在禦前會議上說得很清楚:從古到今機構的設置都是因時制宜。如今天下財用困急,尤當先理財。這也正是陛下要特別單獨創建一個司,讓陳升之與臣統領的原因啊![29]

呵呵,不打自招。

為了理財而改制,可是正統士大夫不能接受的。陳升之當然知道這一點。但為了榮華富貴,他不惜假裝擁護,得逞之後又翻臉不認人。這當然同樣為正人君子或自命為君子的人所不恥,他們甚至給陳升之送了個外號叫“荃相”。荃就是捕魚的竹器。《莊子·外物篇》說: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荃相的意思,可以說是再清楚不過了。[30]

這麽說,陳升之是小人?

難講,至少司馬光對他看法不佳。他甚至認為福建人和長江流域的人都靠不住,前者陰險狡猾,後者輕佻浮躁,遠不如北方人耿直敦厚。所以,當神宗皇帝問他陳升之拜相外面有什麽反映時,司馬光直通通地說:不好!兩個宰相(曾公亮和陳升之)都是福建人,兩個副宰相(趙抃和王安石)都是長江流域的。他們當國,豈能指望風俗純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