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意孤行 司馬光出走

十一月十九日,呂惠卿與司馬光短兵相接。

這時當然還是熙寧二年。但自從二月二十七日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朝廷的變化日新月異。均輸法、青苗法和農田水利法開始實行,呂誨和範純仁等大批官員被貶,富弼離開相位並由陳升之接任,韓絳到了條例司,呂惠卿也由於變法有功備受賞識,在九月獲得“崇政殿說書”的資格。

原封不動的,只有司馬光。

司馬光早就想走了。王安石擔任副宰相六天後,他便向皇帝請求外放,但不被批準。神宗說:愛卿名聞遐邇,就連遼人都向使節打聽愛卿做禦史中丞的事,怎麽能走?司馬光無可奈何,只好留下來繼續做他的翰林學士。[35]

好在,他還可以給皇帝講課。

講課原本是王安石的主張。他第一次見到宋神宗,皇帝便向他要改革方案,這位新任翰林學士卻提出先講課,理由是只有講課才能統一思想。思想不明確,方案沒有用。[36]

神宗批準了這個安排,為此還有了段小插曲。

麻煩出在一個禮儀問題:站著講還是坐著講。王安石和呂公著兩位翰林學士都認為,皇帝陛下當然是坐著。但陪讀的也都坐著,講課的反倒站著,並不合適,建議改革。

提議立即引起反彈,官員們七嘴八舌。反對者說:離開席位站起來說話原本是古今常禮,何況是在君主目前。站著講課已經實行五十多年了,怎麽能妄議輕改?

皇帝無奈,只好去問宰相曾公亮。

曾公亮答:臣在仁宗朝是站著的。

皇帝也只好對王安石說:愛卿就破例坐下吧!

王安石當然不敢。[37]

這雖然是一件小事,卻很說明問題。沒錯,王安石真能惹事,改革也確實很難。不過講課也給了司馬光機會。於是在十一月十七日那天,他就講起了蕭規曹隨的故事。

宋神宗問:漢代守著蕭何之法不變,可以嗎?

司馬光答:怎麽不可以?不要說漢,如果夏商周都能堅守禹、湯、文、武之法而不變,恐怕能延續到現在。

意思很清楚:祖宗家法不可改。

兩天後,輪到呂惠卿。

呂惠卿講《周易》,而《周易》主張變通。因此呂惠卿也借題發揮說: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的,數年一變的,還有世代而變的,也有百世不變的。漢高祖約法三章,蕭何就變成九章,豈能一成不變?司馬光歪曲篡改歷史,分明是對現實不滿,借古諷今,混淆視聽,請陛下召他當庭對質。

神宗只好宣司馬光上前,問他有何話說。

面對呂惠卿的公然挑釁,司馬光表現出君子風度,非常低調地答辯說:臣並不認為保守先王之道,就是要坐視舊法之弊而不改,也無意譏諷攻擊誰。臣的本分不過講課,僅僅希望聖賢之言能夠有助於陛下的天縱聰明而已。

呂惠卿卻咄咄逼人。他說:司馬光作為翰林學士,應該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有官職而不能盡職就該辭職,有言責而不能盡言也該辭職,司馬光為什麽還不辭職?

司馬光只好問皇帝:臣奉詔言事,已上奏折,比如制置三司條例司之類盡在其中,不知是否已達聖聽?

宋神宗說:朕已經看了。

司馬光說:這就不是臣知而不言了。今天公卿大臣都在這裏,請陛下問問呂惠卿。三司使掌管天下財政,如不稱職可以罷免,為什麽要讓中書省和樞密院侵奪其權?另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究竟想幹什麽?只要條例不要道義嗎?

呂惠卿不能回答。

司馬光說:言不聽計不從而未能辭職,確是臣罪。惠卿責臣,並無不當,臣領罪就是。

宋神宗說:今天不過相互討論罷了,何至於此!

其他官員也趕緊出來打圓場。

神宗又對司馬光說:愛卿千萬不要生氣。

司馬光說:臣不敢。[38]

王安石卻不幹了。

不幹的原因,是兩個半月以後,也就是熙寧三年的二月初一,韓琦在河北上書,狀告王安石派遣提舉官強制推行青苗法,無論貧富一律命令借款,就連不種地的城市居民也被攤派,顯然與扶危濟困、抑制兼並的立法精神相悖,因此建議盡快召回各路提舉官,改青苗法為原來的常平法。

神宗接到奏折感慨萬分。他對宰輔們說:韓琦可真是忠臣啊!身在外地而心憂王室。朕原本以為此法利民,沒想到害民如此!城市居民要什麽青苗錢嘛!也要強貸?

王安石卻跳起來說:城市居民有什麽借不得?只要他們自願貸款,那錢貸給誰不是貸?

這就是強詞奪理了。因此這回兩個宰相,同時也是兩個福建人曾公亮和陳升之,也都站在韓琦一邊。王安石見情況不妙,馬上向皇帝交請假條,稱病不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