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物觀察(第2/26頁)

寥寥數語,直指嬴政胸懷,縱論古今,不離秦國霸業,每一句話都說到了秦王心裏,遂任命李斯為長史。李斯十分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機會。他本可以按照老師的思路,趁著嬴政年幼,多教他一些儒家的王道,彌補其霸道之不足。但是,在李斯看來,王道雖好,苦於見效太慢。孔子做過一項保守的估計:用王道(即道德教化)治國,至少要三十年才可以讓天下歸仁。三十年太久,秦王不肯等,李斯也就等不得。因此,李斯在自己的仕途生涯中,徹底放棄了荀子的王道,選擇了立竿見影的霸道。

李斯上任之後立即給秦王上了一個瓦解六國的計謀,暗中派遣謀士帶著金玉珍寶去各國遊說。對各國的重要人物能收買的,就多送禮物加以收買;不能收買的,就想盡辦法把他們殺掉。等諸侯國君臣關系被離間後,再派良將去攻打。

如此陰毒的鬥爭手段,完全背離了儒家的道德,完全滑向了法家的權術。

韓非之死

無獨有偶,同為荀子學生的韓非也從儒家出發,最終走向了法家,甚至成為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韓非是韓國公子,李斯的同窗師兄。與李斯的平步青雲截然相反,韓非回到韓國後,因為韓王的猜忌,一直沒有建功立業的機會。於是,韓非發憤著書,寫下了許多探討治國之術的文章。

韓非子接受了老師“人性惡”的觀念,但他完全否定了儒家的道德教化,認為只有嚴刑峻法才能治國平天下。他甚至認為,對老百姓只能實行“愚民政策”,主張除了法以外不許有任何書籍存在,而歷史記載尤在禁絕之列。老百姓唯一需要學習的文化就是法律,各級官吏便是他們的老師。韓非尤其反感知識分子,指責“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應該連同俠客一起徹底消滅。

韓非的思想非常符合秦國的政治傳統,當秦王嬴政讀到韓非的《孤憤》、《五蠹》等文章時,不禁感嘆道:“如果哪天得見此人,並與之交往,雖死而無憾矣!”李斯聽到這話,立即稟告秦王說,這些文章都是自己的同學韓國公子韓非所寫。於是,秦王不惜發動了一場針對韓國的戰爭,迫使韓國派韓非出使秦國。

韓非到了秦國,與秦王相談甚歡,但還沒有馬上信任他。這時,李斯和姚賈在秦王面前說:“韓非是韓國貴族子弟。現在大王要吞並各國,韓非到頭來還是要幫助韓國而不幫助秦國,這是人之常情啊。如今大王不任用他,在秦國留的時間長了,再放他回去,這是給自己留下的禍根啊。不如給他加個罪名,依法處死他。”秦王認為他說的對,就下令司法官吏給韓非定罪。李斯派人給韓非送去了毒藥,叫他自殺。韓非想要當面向秦王陳述是非,又不能見到。後來秦王後悔了,派人去赦免他,可惜韓非已經死了。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對韓非之死的記載過於簡略。司馬遷認定李斯是殺害韓非的罪魁禍首,理由很簡單:妒賢嫉能。不過,司馬遷的說法其實經不起推敲。事實上,秦王滅韓的計劃早已提上日程,根本不可能因為欣賞韓非而徹底放棄。如果韓非離間秦國君臣的事情屬實,則主張殺死韓非的就不再是李斯和姚賈,而是秦王嬴政了。

不管怎樣,李斯都是殺害韓非的實際執行者。區別僅僅在於,他是主謀還是從犯。按照儒家的道德觀念,即使韓非按律當誅,李斯也應該念在同門之誼而選擇回避。以他在秦國之地位,申請回避應該不會影響其仕途。韓非之死,讓李斯在秦王面前賺得了公而忘私的好評,但他也再次背離了荀子諄諄教誨的王道。

“釜底抽薪”焚書令

韓非雖死,但他的思想卻被秦王和李斯所奉行。

此後的秦國完全按照韓非的軌道高速的運行著。公元前230年,秦滅韓;公元前228年,秦破趙;前226年,秦破燕;前225年,秦滅魏;前224年,秦滅楚;前222年,燕趙殘余俱亡;前221年,秦滅齊,天下歸一。

秦統一之後,按照韓非的思路,構建起了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秦王嬴政改帝號為“皇帝”,自稱秦始皇。廢除謚號制度,禁止百官議論皇帝的是非。在李斯的堅持下,秦始皇選擇了郡縣制,統一了法律、度量衡、文字和車軌,開中國兩千年封建大一統之先河。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任命李斯為丞相,走到了仕途的最高峰,同時也走到了他反儒道路的最高峰。

這一年,在鹹陽宮的酒宴上,博士們借著酒興發生了一場爭論。雙方的主要分歧在於秦政府是否應當以歷史為師,修正全面實行郡縣的政策。秦始皇非常反感儒生們“借古非今”“橫議朝政”,便授意丞相李斯,將這個問題下到朝廷會議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