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第2/10頁)

墨家也崇尚唐堯、虞舜的道術,引述堯、舜的道德品行說是:“殿堂只有三尺高,堂下的土階不過三級,用茅草蓋的屋頂不加修剪,用原木做的屋椽不經刮削,用陶簋盛飯吃,用土缽盛羹湯喝,用粗米做飯,野菜做羹湯。夏天穿葛布衣,冬天穿鹿皮裘。”墨家主張葬送死者用桐木做棺材,厚不過三寸,哭喪不要過於哀慟。他們傳教喪禮,一定要用這來作為萬民的標準。假使天下的人依照這個法則去辦理,那麽尊卑就難以區別了。時代不同,時勢改變,事業就不一定相同,所以說“過於儉約就難以遵從”。墨家學說的要領是強本節用,確是人們興家富足的途徑哩。這是墨家學說的長處,即使是百家的學說,都不能廢棄的。

法家不區別親近、疏遠,不區分高貴、貧賤,一律依法來決斷。這樣,愛護親屬、尊重長上的恩誼倫理就不存在了。可以用它實行一時的計策,但不可長久運用的。所以說法家“嚴酷而少恩惠”。至於法家主張使君主尊貴,使臣子卑下,明確上下名分、職守,不得相互超越,即使是百家學說,都不能改變的。

名家苛刻細察,糾纏不清,使人反省尋思,不得其旨意,專門以名稱決斷事物,而失去了人情。所以說“使人拘束於名而容易失掉對事物真象的認識”。至於掌握名稱,考察實際,交錯比較驗證以免失誤,這一點,是不可不認真考慮的。

道家主張“無為”,又說“無所不為”,他們的實際主張容易實行,但他們的文辭難以理解。道家的學術,以虛無為理論基礎,以順應自然為實踐的原則,沒有一成不變的態勢,沒有常存不變的形狀,所以能夠推究萬物的情理。不被物推著向前,不被物拋置在後,所以能夠成為萬物的主宰。立法或不立法,順應時勢而決定,制度的用與不用,也要與事物相切合。所以說“聖人不重機巧,順時、通變是原則。虛無是道的規律,順應時勢是君主的綱領”。大臣們一齊來到朝廷,君主應該使他們各人明確自己的職任。他的實際和他的名聲相符合的叫做“端”,實際和他的名聲不相應的叫做“窾”。“窾”是空的意思,空話不去聽信,奸邪就不會產生,賢才與庸才自然分清,白與黑也就對照分明,這些要領就在於肯運用罷了,有什麽事辦不成呢!這樣就符合“大道”,混混沌沌,光輝普照天下,重又回歸於無名。凡是人生命的存在是依賴精神,精神是寄托在形體上的。精神過度使用會衰竭,身體過度勞累會疲憊,精神和形體分離人就會死亡。死去的人不能再活過來,形、神分離也不能重新結合,所以聖人重視這些問題。從這一點看來,精神,是生命的根本;形體,是生命的器具。不先安定自己的精神和形體,卻說“我有能力治理天下”,可是你由什麽途徑治理天下呢!

太史公掌管天文,不治理民事。太史公有個兒子名遷。司馬遷出生在龍門,在黃河以北、龍門山以南,過著耕種牧畜的生活。年僅十歲就已經能誦讀古文經書。二十歲開始,從北方南下遊歷長江、淮河一帶,登上會稽山,探尋禹穴,窺察九疑山,又在沅水、湘水上航行。再北渡汶水、泗水,到齊、魯的大都市講學,考察孔子遺留下來的風教,在鄒縣、嶧山舉行鄉射大禮。在鄱縣、薛縣、彭城等地遭遇到一些困難,再經過梁地、楚地回到了家鄉。這時司馬遷出任作郎中,奉命出使西部征討巴、蜀以南,往南經略邛、笮、昆明等地區,有功回到朝廷匯報。

這一年,天子開始舉行漢朝的封禪大典,可是太史公因事停留在洛陽,不能參與這次典禮,因此心中憤懣,發病將死。他的兒子司馬遷恰巧在這時候結束西征的使命回來,在黃河、洛水間的地方拜見了父親。太史公緊握遷的手哭著說:“我們的祖先,本是周朝的太史。遠在上古唐堯、虞舜時,就做過南正、北正,功名顯赫,主管天文各事。後代中途衰微,祖業將會斷送在我的手中嗎?你如果能再擔任太史,那就可以上承我們祖先的事業了。現在皇上繼承漢朝千年以來的大業,在泰山舉行封典,我不能隨行,這是命運啊!是命運啊!我死以後,你一定做太史,當了太史,不能忘記我生前想要完成的論著啊!再說孝道,從侍奉雙親開始,中間表現在事奉君主,最終落實在立身成就功名。傳揚名聲於後世,用這來顯耀父母,這是孝道中最重要的。天下人稱頌贊揚周公,說他能夠論述和歌頌文王、武王的德業,宣揚周公、召公的風尚,表達太王、王季的思慮,再上推到公劉的功業,這樣來推尊始祖後稷。周幽王、周厲王以後,平治天下的王道殘缺,禮樂衰微,孔子編修舊有的典籍,振興被廢棄的禮樂,論述《詩》《書》,創作《春秋》,學者們到現在都以此為依據。從魯哀公十四年獵獲麒麟以來四百多年,諸侯相互兼並,史書散失斷絕。如今漢朝興起,海內統一,這四百多年中間,明主賢君忠臣死於道義的人士,我作為太史而沒有加以論述記載,廢棄了天下的歷史文獻,我為這件事感到惶恐不安,你要記住呀!”司馬遷低下頭流著眼淚說:“兒子雖然不聰敏,請讓我詳細論撰先人所編史料佚聞,不敢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