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琦善點個贊

琦善官運特別好。

十九歲入仕,即授刑部員外郎,二十五歲,擢通政使司副使,是正四品官,而在清代,凡五品以上皆稱高官。三十歲,任河南巡撫(正二品),三十六歲,升兩江總督(從一品)。據說有人來不及改口,見了升任總督的他,還小琦、小琦地叫,雖然失禮,但無論在當時還是後世的官場,這都算一段佳話了。五十歲,他已身為文淵閣大學士(正一品),直隸總督,是民間所謂“宰相”;這就是他去廣東處理“夷務”時的正式身份(同時也是欽差大臣,兼署兩廣總督與粵海關監督)。然而,年輕人升遷如此迅速,似乎不符合慣常人們對道光朝的理解。

清代道光朝,用人行政,最講究資格。這當然體現了道光皇帝的風格。為什麽道光朝是一個“萬馬齊喑究可哀”的時代?有人嘗試用“心理史學”分析,因為道光皇帝當皇子的時間太長,在競爭成為皇太子的兇險道路上養成了穩重以致失於保守的性格,而等到即位時已經三十八歲,從生理上來說早已進入中年(古人比今人成熟得早,似無疑義),更加求穩懼變,於是,不僅以此律己,還要以此規範百官,自然而然,就養成了自上而下的暮氣。初聞此論,覺得很有道理。但在他之前,順治、康熙、乾隆與嘉慶諸朝,皇帝登基之時,從數歲到三十余歲,都比他年輕,稱得上虎虎有生氣,故氣象大不同。但是,仔細一點兒,去查書,卻會發現他的皇阿瑪嘉慶皇帝,盡管三十七歲就名義上稱了帝,可接下來四年的朝政仍由太上皇乾隆主持(雖已是嘉慶朝,但宮中的時憲書繼續使用乾隆年號),待到他真正接班,已是四十一歲,比道光皇帝登基時大了三歲。不僅如此,他的曾祖雍正皇帝,四十五歲才接班,也沒見誰評論雍正朝的空氣如何保守,如何壓抑,這又怎麽破?

“萬馬齊喑究可哀”,是仕途不得意的龔自珍對他所處的時代做出的判斷,這位偉大的文學家,自有他的經驗與情緒,後世讀者須尊重,然而,不能用他的話來定義整個時代,更別說否定一個時代,因為這不科學。同理,道光皇帝確實輸了鴉片戰爭,可不能因為這場敗仗,就把他個人一筆抹殺。至少,琦善的火箭式升遷,就是一個反證。

當然,琦善出身不一般,毋庸諱言。照修正版的五德始終說,清為水徳,然而尚什麽色說不準,只好以宗室的黃色來權代,恰好琦善也是正黃旗人;他的始祖格得理爾,本是蒙古貴族,而能率眾歸附滿洲,因此受封為一等侯爵,世襲罔替,傳到琦善,正是第十二代。以此,可說琦善是黃十二代。他是侯爵繼承人,即能以蔭生授刑部員外郎,遠比辛苦參加科舉的讀書人要輕松。

不過,琦善未來能在史書占據一席之地,不論褒貶,原因在於他既有了先天的地位,可也從不放松後天的努力。

琦善借著家世顯赫,不到二十歲,免試去刑部當了幹部,可想而知,同事們自然有羨慕他的,也會有從心裏瞧不起他的。心裏的鄙視,不必寫在臉上、出諸口中,但會體現在做事上,於是,如何應付各種刁難,成了琦善初入職場的最大難題。

有人總結清代政治失敗的原因,說主要因為三個字:“例,吏,利。”清代的官方法律是《大清律例》,律文有四百多條,條例卻有近兩千條,律是成文法,例,則集合了歷朝皇帝的詔旨、對臣下奏折的批諭,以及從刑部審定案件中抽象出來的原則性意見。法律是死的,皇帝是活的,由此可以推知,律與例,孰為重要?當然是例。

對胥吏來說,他們雖然沒有科舉或貴族出身,不能擔任要職,但是,中央各部官員、地方各級官員,在具體辦事與辦案方面,幾乎都要按照胥吏的意見辦。官員們並不想這樣,但他們不熟悉業務,辦不好這種事情。在胥吏面前,他們都是廢物。試想,至少花二十年工夫研究八股文寫作的領導,哪有時間去熟悉例案?在一省一部連續工作幾乎不超過十年的領導,哪有動力去熟悉例案?可是,在中舉赴職後,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與例案有關,請問,領導該怎麽辦?單位裏正好有一些幾乎一輩子都在同一職崗工作的胥吏,甚至他們的父兄也在同一職崗,而且他們的子孫還很有可能繼承同一職崗,請問,要不要請教這些同事?如果嫌麻煩,是不是幹脆就委托這些同事去辦算了?是的。因此,可以看到六部的長官(尚書、侍郎)對本部基層員工特別尊重,遠遠超過對中層幹部的尊重。

最後一個“利”字,也就有著落了。胥吏既不能通過科舉獵取功名,也不能借助家世掌握權力,就只能通過工作體現價值—精熟例案,挾例弄權,以權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