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願而堅鄒漢勛

鄒漢勛(1805—1854)是近代中國有名的學者,博學而能專精,在歷史地理學(舊稱輿地之學)的貢獻尤其突出。當時有“記不全,問魏源,記不清,問漢勛”的鄉諺,故王闿運為他作傳,特別強調他“博學名湖南”。

身後,有人搜集他的著作,集為《學藝齋遺書》行世。學者譚獻,讀到這部遺書,認為漢勛的論文“樸僿而不冗,敦碻而不誇”,固然符合優秀漢學家的標準,但是,他從字裏行間讀到更豐富的內容,“頗疑其人侗願而堅,非必柔厚之君子”。(按,孔子批評三種人,說:“狂而不直,侗而不願,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所謂侗而不願,就是不僅無知,還不老實。)譚獻則感覺漢勛此人真誠而堅定,不像是常見的溫柔敦厚的讀書人,而另有一種豪俠之氣。他眼光不錯,看得很準。

鹹豐元年(1851年)四月,邵陽出了一樁人命案,在某富戶的山上發現一具無名男屍,掛在樹上,似是自縊,身上卻有傷痕。然而,縣裏派人做屍檢,結論卻是自殺,匆匆葬埋了事。這個人是漢勛的遠房親戚,與富戶發生沖突,含冤而死。漢勛在鄉,素不結交貴人,至此,憑著義憤,率族人赴縣控訴。縣裏既將此案斷為自殺,想必皆為富戶買通,現在來個秀才,說要翻案,那怎麽行?

縣裏的辦法,自然是勸歸,並指令富戶酌情賠款,同時警告鄒家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如前所說,漢勛是“侗願而堅”的人,只服一個理字,其他軟硬一概不吃。於是,知縣怒了,當堂以尋釁滋事(“事不幹己,詐索扛訟”)、擾亂辦公秩序(“哄鬧官署”)的罪名,革掉他的秀才,關入監牢,擬重治之。

其時,新任寶慶知府黃文琛,訪聞屬縣出了這麽一件事,而系獄者是老朋友鄧顯鶴的學生,且系冤獄,務必出手幹預。只是,初來乍到,尚不及觀風問俗,更別說詳剖案情,若在毫無確證的情況下命令知縣放人,未免有枉法的嫌疑,一旦被抓住把柄,知縣向省中告狀,自己也不一定兜得住。

時屆端午,黃文琛生出一計。他邀請所有府縣官員及郡中耆老士人,來邵陽縣共度佳節。受邀各官,包括邵陽知縣,不疑有他,只認為新長官做親民秀,樂得配合他演戲,紛紛到場。及至入席,發現上座一直空著,眾人雖有疑惑,再想,可能有神秘貴賓,於是也能靜候。黃文琛看都到齊了,袖出一份請柬,款署“文琛頓首”四字,故意教大家看見,然後招來下屬,備好轎子,囑咐他,不管鄒先生在哪裏,都務必請他移駕賞光。

獄卒哪能擋住直接來自知府大人的壓力?結局可想而知,又是一段階下囚一變而為座上客的“佳話”。只是,這不是演戲,這是真事。漢勛“哄鬧官署”的時候,並不寄望於未來的偶然,他只知道族人不能白死,有冤即應伸張的必然。

兩年後,他從軍助守廬州,城破,放棄逃命的機會,披發執刃,痛飲狂罵,死於亂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