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曾的痞子腔

曾國藩辦理天津教案,上不協於天心,下不理於眾口,同儕借機傾軋,舊友馳函責備,他實在挨不住,對外說了一句“內疚神明,外慚清議”的套話,私下,則寫好遺書,交代後事,準備以死明志,洗刷“漢奸”“賣國”的汙名。

彼時的“洋務”,略當今日之外交,這門事業,三百余年來,從來不是一件好辦的差使。當其所謂“盛世”,主事者要配合聖上的天威,不能不驕橫;而在所謂“衰世”,承乏者為聖上做擋箭牌,又不得不諂媚。總之,發而不能中節,不發飆則發怵,往往違背“中庸”的故訓。國藩固然是一代偉人,仍須受制於時代精神,不能幸免。所幸中央看出苗頭不對,怕他真想不開做了傻事,特派他的徒弟李鴻章來接班,收拾殘局。

據鴻章自述,國藩見了他,不待寒暄,即問:“少荃,你現在到了此地,是外交第一沖要的關鍵;我今國勢消弱,外人方協以謀我,小有錯誤,即貽害大局。你與洋人交涉,打算作何主意呢?”鴻章的回答很直白:“門生也沒有打什麽主意。我想,與洋人交涉,不管什麽,我只同他打痞子腔。”(按,“痞子腔”是安徽土話,在近日語境,不妨理解為:你與我講道理,我跟你耍流氓;你跟我耍流氓,我與你講道理。)

國藩聞言,撫須沉吟,良久無語。鴻章見狀,知道錯了,急忙請教。國藩徐徐說道:“依我看來,還是用一個誠字。我現在既沒有實在力量,盡你如何虛強造作,他是看得明明白白,都是不中用的。不如老老實實,推誠相見,與他平情說理,雖不能占到便宜,也或不至過於吃虧。腳踏實地,蹉跌亦不至過遠,想來比痞子腔總靠得住一點兒。”鴻章俯首受教,自稱日後辦理各種洋務,皆“用一個誠字同他相對,果然沒有差錯”雲雲。

蒙所不解的是,國藩的教言與鴻章的“痞子腔”,本質區別在哪裏?列強耍流氓,咱實力不濟,當然只能跟他講道理,若對著耍橫,豈非找死?而一旦東風戰勝了西風,咱這不又開始耍流氓了嗎?即以鴻章辦理外交的實際言行而論,在“同光中興”之世,對東西各國,他忽而講道理,忽而耍流氓,且不論成效如何,單說一個“誠”字,實在罕見。再說,鴻章出身翰林,久居高位,是所謂“流氓有文化”者,究非一般痞子可比。思來想去,“痞子腔”似無大錯。國藩之所以反對,不過因其言不雅馴而已。

轉頭再看國藩的“誠”字訣用得如何。猶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當淮軍的著名外援戈登將軍離開中國之前,專程去安慶拜謁了國藩,其時,他任兩江總督,節制包括湘、淮軍在內的四省軍務。戈登此行,先已約好與國藩商討解散外國雇傭軍的善後事宜,以及清軍在戰事上還需要哪些說明。然而,國藩臨事更張,從頭至尾,只與戈登研究英軍制服有幾種花色,佩劍是否美觀合身,未來若戈登向女王申請爵位,自己能不能幫上忙。無疑,國藩討論這些話題,態度是十分誠懇的。

戈登的觀感呢?他認為,曾國藩在各方面都能與李鴻章形成比較。鴻章“身材高大,舉止穩重,神態威嚴,目光如電,一言一行都表現出他的思維敏捷與行動果斷。他的著裝也顯示出了他的財富與品位”。國藩呢?“中等個子,身材肥胖,臉上皺紋密布,神色陰沉,目光遲鈍,行為舉止都表現出優柔寡斷的樣子。對我在中國取得的成就進行恭維,諛辭令人作嘔。他的服飾陳舊,皺皺巴巴,甚至有斑斑油漬”。戈登對二人做了總結性評價:“作為軍人來說,他們的功績可能是旗鼓相當的,但在管理國事辦理外交上,李鴻章所表現出的能力與見識就不是曾國藩能望其項背的了。”

悲劇了。在外賓看來,打“痞子腔”的李鴻章,背信棄義的李鴻章(蘇州殺降,導致戈、李決裂,戈登甚至說過要手刃李鴻章),竟然比“老老實實,推誠相見”的曾國藩得分要高得多。

誠之一字,還真是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