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

曾國藩嘗為蘇軾《和蔡景繁海州石室》詩作跋。此詩是名篇,其中,“倚天照海花無數”之句,尤為國藩所欣賞。然而,國藩之跋,卻非評論文學,而別有所系。跋雲“坡公往遊(按,謂海州)時,攜有妓女,詩中所謂‘後車仍載胡琴女’者也;後,婢已遣去,故又雲‘前年開合放柳枝,今年洗心參佛祖’。伊川常謂‘心中無妓’,余觀坡老,襟懷灑落耳”。這裏的跋語有個小錯誤,說“心中無妓”的,不是程頤(伊川),而是其兄程顥(劉宗周《人譜類記》卷下)。不過,這個筆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國藩為什麽要贊揚蘇軾遣妓為“襟懷灑落”?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得明白,此處所謂“妓”,不是尋常所說流連街巷之妓,而是買歸家中的娛老之妾。此義既明,接著看蘇軾的故事。蘇軾有妾,姓王,名朝雲。蘇軾下放惠州,嘗於初秋之日,命朝雲唱一闋《蝶戀花》,孰知朝雲剛唱了兩句,便“淚滿衣襟”,難以為繼。蘇軾不解,問她何故,朝雲答曰:“奴所不能歌,是‘枝上柳綿吹又少,天涯何處無芳草’也”。聞言,蘇軾大笑,說:“吾政悲秋,而汝又傷春矣。”遂罷唱。不久,朝雲逝世(佚名撰《林下詩談》,載陶宗儀編《說郛》卷八十四)。朝雲唱不了“天涯何處無芳草”,淺視之,是擔心自己地位不穩固,隨時有被取而代之的風險。深一層作想,則是老夫少妾之家,夫死之後,恩愛頓消,其妾之出路不容樂觀,雖雲“何處無芳草”,實則處處是荊棘也。因此,通達的老頭,往往在生前有遣妾之舉,給她一些錢,甚至替她找個人家,善為歸宿。如白居易,雖因老年娶妾被當代佞人罵作“老嫖客”,但也有“病共樂天相伴住,春隨樊子一時歸”之詩(《春盡日宴罷,感事獨吟》),為其妾樊素做了安置。蘇軾本人也是如此,他說:“予家有數妾,四五年相繼辭去(《朝雲詩·引》)。”

不以己之老病,耽誤她的青春,此即國藩所稱之“襟懷灑落”。然國藩所贊在彼,自家心裏別有一份情愫,卻隱而未發。

國藩有一妻一妾,人所共知。其妾早亡,他欲再買一妾,則知者不多。同治八年(1869年)三月三日,他給兒子紀澤寫信,說,“日困簿書之中(按,國藩時任直隸總督),蕭然寡歡,思在此買一妾”。並提出了具體條件,一是不要京、津之人,因為聽說“京城及天津女子,性情多半乖戾”。所屬意者,是江南女子,“或在金陵,或在揚州、蘇州購買皆可”;一則“但取性情和柔、心竅不甚蠢者,他無所擇也”;最後,有一段申明,謂應向女家講清楚,此“系六十老人買妾,余死,即可遣嫁”,並引用蘇軾《朝雲詩·引》之語,說“未死而遣妾,亦古來老人之常事”(《湘鄉曾氏文獻》,第1173~1177頁)。於是,前揭跋語雲雲,可與國藩的現實生活做個對照,也可以窺見他的言外意,蓋“襟懷灑落”,即“余死即可遣嫁”也。

然而,直到同治十年(1871年),他仍未買到合意的妾,其後,也不再談娶妾的事。原因如何,未有確證,但從其弟國荃於十年九月寫給他的家書,似能看出幾分消息。國荃勸他買妾,說“耄耋期頤,乃兄固有之壽,倘得少陰以扶助老陽之氣,益覺恬適有余味矣”;又勸他不必擔心因此隳壞晚節,謂,娶妾“固無關於一生之大者,隨其心之所安而已”(《湘鄉曾氏文獻》,第5368~5371頁)。可見,此時的國藩似對娶妾娛老之說產生了懷疑,更看重的是身後之名會否受損。

白居易和蘇軾都不曾因老夫少妾而影響“一生之大”,國藩則患得患失;相形之下,襟懷不夠灑落矣。當然,這些事跡和情感的發生,都有一個共同的語境,那就是傳統中國。今日之人,不必借口古已有之,遂行“襟懷灑落”之事,亦不必拿著《婚姻法》,去追究古人的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