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大王的“恩太太”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秋,新任河南巡撫陳夔龍抵省,循例參拜河神廟。河南最重要的河神廟有五座,分別為金龍四大王廟、黃大王廟、朱大王廟、栗大王廟與楊四將軍廟,所祀皆為歷代治河有功的官員。栗大王廟祀栗毓美(1778—1840),山西渾源州人,仕至河東河道總督,是時代最近的河神。

夔龍拜神後,不久即見到黃大王的“法身”“長三寸許,遍體著淺金色”,不知者以為尋常小蛇也。黃大王“酷嗜聽戲,尤愛本地高腔”,夔龍特地為他演戲三日。此後,夔龍巡視省內水利工程,分別見到金龍四大王與朱大王的“法身”,不知者皆以為尋常小蛇也。

只是,遲遲未見到栗大王,不免有憾。時值鄉試之期,巡撫例應入闈監臨,夔龍竟在考場邂逅了大王。一日,有人稟報,栗大王現身闈中某房窗下,夔龍當即率同屬官,齊集至公堂,派員“請”出大王,承以彩盤,安坐堂上,焚香行禮。隨又啟用全套巡撫儀仗,恭送至栗大王廟,供祀如禮。

此前,夔龍聽山東巡撫丁寶楨描述過栗大王的靈異,謂於同治十三年(1874年)冬,在賈莊工次,恭迎大王,實時合龍,明日,寶楨“敬詣”神座,“忽見法身頸上圍繞白線一條,為前日所無”,疑慮不已,隔了一天,即聞皇帝駕崩,才明白“大王精氣為神,猶是本朝臣子。哀詔未到,實已先知,縞服臨工,示人色相”。

不過,栗大王頸上這條白紋,另有說法。栗毓美逝世之第二年,即在河南顯示“法身”,只是老河工不認得新神仙,遲疑不能確定這是哪位大王,幸而時任河南巡撫牛鑒,見過活著的毓美,知道他“項下有白癜風,周圍似玉”,與小蛇的白頸圈正相符合,遂問,這是栗大人來了嗎?小蛇聞言“即躍入盤中”,諸人才能確證新神的誕生。

毓美死而為神,生前也有一段傳奇。他少時家貧,然而十分聰明,鄰翁某遂招為贅婿,在成婚前,暫與其子同居共讀。一夜,其子醉酒,誤臥毓美床,毓美叫不醒他,只好易床而睡。明日起床,毓美驚見其子胸口插著匕首,已被刺死。盡管從嶽父到知縣,皆不信是毓美殺了小舅子,但是無可解釋,只能拘捕入獄,判他死罪。此案上報,省裏、部裏亦皆不以為然,“屢次駁詰”,務求實情,而縣裏終不得其解,只能繼續關押毓美。

未婚夫牽涉刑案,難逃一死,未婚妻不得不另嫁他人,所嫁為同裏富人王某。王某善待新人,無微不至,一日醉後,突然說,我以前見過娘子,早已傾心,然而娘子已經許配栗某,我沒辦法,花重金請了刺客,置他死地,才好與娘子締結良緣,不料誤殺了小舅子。雖然搞出一場悲劇,但是我這一片誠心,還要請娘子鑒原。翁女聽了,強笑應之。次晨,借口歸寧,即赴縣衙舉報。於是,壞人落網,好人昭雪。

情人再見,女與之訣,雲:“吾所以忍為此者,以弟之仇,君之冤,非吾不能雪也。今已白矣。身既他適,不能復事君,計唯一死。”語畢,抽刀自刎而死。毓美以此,終身不置正室,隨身攜神主牌一塊,上書“恩太太”三字,所至,以木主並當日囚衣,“供諸座右,旦夕焚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