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粱一夢“真人秀”

同治十年(1871年),名士王闿運進京會試。他的朋友多,朋友的朋友更多,以此,在試事之余參加的吃請也很多。據《湘綺樓日記》,在此期間,幾乎宴飲無虛日。請客吃飯沒什麽稀奇,不值得專文記敘,只因他們買單的方式比較奇怪,才有記一筆的價值。

這年六月二十七日,許振袆發帖子請他赴宴,與會者共計八人,其中,以闿運等三人為“夢神”,以許振袆、譚繼洵等五人為“展夢”。對闿運來說,這次宴會就叫“吃夢”。吃飯就吃飯,什麽叫“吃夢”?且不管吃什麽,都要買單,依常理,許氏招客,自應由他買單。“夢神”二字,或可猜測為貴賓,即闿運等三人毋庸掏錢;而許氏與其他四人具有“展夢”的資格,那麽,是不是說,由“展夢”者AA不成?理有或然,文無確證,夢到底如何吃法,終歸不知。余心不覺夢夢矣。

後來,讀到吳仰賢《小匏庵詩話》,才算解開這個謎團。他說,赴京考試的士子,在發榜之前,每有聚餐,與會者都不帶錢包,帶上嘴就行(“不攜杖頭錢”),胡吃海喝完畢,拍屁股走人。買單的事誰負責?待到發榜,由中了舉人、進士的與宴者負責。因為在吃的過程中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吃”誰的請,而大家又都“夢”想這桌能由自己買單,所以,這就叫“吃夢”。

又因為其時個人信用體系的建設不夠完善,或不免有上了榜卻逃單的人,於是,大家在與宴者中挑出一或幾個不參加本科考試的人,讓他們做“酒監”,此即所謂“夢神”。詩曰:“逐鹿隍中手斫之,樓頭行炙客傳卮,雞蟲得失須臾事,好趁黃粱未熟時。”黃粱一夢的典故用到此處,十分恰當。蓋黃粱熟了,夢也醒了,中榜的喜,落榜的悲,該幹嗎幹嗎,不一定還有聚首碰杯的興味;就應趁這黃粱未熟之時,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各位打著“吃夢”的幌子,在酒樓舒緩這份壓力。

一般情況下,“夢神”不用買單,故“鹹樂為之”。只是,倘若手氣不好,坐到一桌全軍盡墨的席上,則出錢人人有份,“雖夢神不得免焉”。故又有詩雲:“莫羨監筵做夢神,夢神也是夢中身。”

“吃夢”首倡於何時?闿運在同治末年“吃夢”,吳仰賢與他是同代人,此外未見更早的記載,或可據此斷為清代“同治中興”以後。光緒時,此風大盛,如寶廷《揭曉前一日與文鏡寰滿敬之清階平飲酒》雲:“今日固是夢(自注:榜前宴會俗謂之吃夢),明日豈遂醒。人生天地間,終身與夢等。有酒且暢飲,莫負明月影。功名果何物,無妨心暫冷。夢中須覓樂,百歲原俄頃。”雖有冷眼“吃夢”之嫌,究是詩人愛做驚人語,兼且“歡愉之辭難工”,無足怪也,然可證光緒時此風之盛。而沈欽韓《除夕效白樂天何處難忘酒》雲:“此時非吃夢,無力送斜暉。”自注:“會榜未出前,聚朋市飲,俟得第者償,謂之吃夢。”由此可知“吃夢”的時間,或就定在發榜的當天。因填榜都在夜裏,故“吃夢”者從晚飯開始,可以一直吃到消夜時分,等到榜單傳來,即行當場買單。

再回到開頭。許振袆等五人,在當時已成進士,業為命官,不用再等考試發榜,怎麽還聚會“吃夢”?

據胡思敬《跋天寧寺食夢圖》,凡有望成為各省考官的,在聖旨欽點以前,也聚在一起“吃夢”。以此推想,許振袆等人所吃之“夢”,或是高官與美差。

近年高考學子有於試後結隊去KTV唱通宵者。竊謂娛樂形式雖異,在買單的事上倒不妨師法前輩,做一場“唱夢”,既盡興,又有趣,且相對保證經濟上的公平,堪稱多贏。只是,擴招以來,上榜者太多,想不讀大學也難,即用古法,恐最終亦只是AA之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