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相大事不糊塗

鹹豐年間(1851—1861),左宗棠在湖南巡撫駱秉章麾下,身為幕客,卻有巡撫之權。有人說,秉章日與姬妾飲宴作樂,軍事政務皆拜托左先生,宗棠嘗雲,巡撫不過傀儡,我若不扯線,他是分毫不能亂動。世人聞之咋舌,秉章不以為忤也。

秉章某妾之弟,來湘謀職,久無所歸,妾請秉章想辦法,秉章說,用人之權皆聽左先生的意見,我不能幹預啊。妾再三請之,秉章不得已,某日,借口視察工作,到宗棠辦公室,親口提起此事。宗棠聞言,說,呵呵,小事一樁,既然都高興,大人何不請我喝杯酒。秉章以為應允,欣然設宴。入座,秉章斟酒,宗棠連著幹了三杯,突然起立,作個長揖,說,剛才這是餞行酒,左某就此告辭了。秉章大驚,但是很快就明白過來,此行實屬“侵權”,得罪了左先生,當即改容道歉,說,剛才的話當我沒說,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誤會,傷了和衷,先生請放心,此後一切聽指揮,再不敢幹涉你的工作。這才重歸於好。

或謂,但凡事關用人,俱能唯才是舉,宗棠從幕客到宰相,不僅不受請托,也不向人請托,一直堅守原則。嘗雲:“苟有人才,我自能位置之,如其不才,復以貽禍他人,我不為也。”

光緒七年(1881年),故人之子黃某以知縣候補福建,數年未得一差,聽說左伯伯授了大學士,便去北京找他想辦法。拜謁時,宗棠尚不糊塗,記得他是老朋友的兒子,親切慰問,態度很好。黃某定了心,說及候補的苦處,請左伯伯幫忙向福建長官寫信,說幾句好話。宗棠曾任閩浙總督,對福建官場很熟悉,黃某求一封推薦信,自以為能遂願。哪知道宗棠面色一變,厲聲說,你小子並無才幹,竟然“有田不耕,有書不讀,而羨慕做官”?隨又給他指了一條明路,說,倘能回鄉務農,我送十畝田給你。此外念想,都是非分之求,切勿再提。黃某討了沒趣,“惶悚而退”。

只是,第二年宗棠出任兩江總督,卻幾乎違反了原則。其時,他的女婿陶桄(前兩江總督陶澍子)歷署江西湖口、臨川知縣,升任道員,需次浙江,已獲委海塘會辦。這些職務,皆是優差,顯系贛蘇二省官員看在宗棠的面子,照顧他的女婿。然而女婿猶不滿意,還要爭取浙西鹽補統領的位置,此系著名肥差,人事關系在江蘇,辦公、撥款卻在浙江,須經兩江總督與蘇、浙巡撫會委。宗棠徇其請,親向蘇撫衛榮光與浙撫劉秉璋關說。衛、劉商量,認為不合適,遂由與宗棠關系較好的秉璋回信婉拒,雲:“浙江海塘關系杭、嘉、湖三府民命,某觀察(按,謂陶桄)精明穩練,深資倚任,一時未便遽易生手,免誤海塘要工。”復函措辭極為得體,只是,不知總督能否聽得進去,二人仍是擔憂。而此時的左宗棠,表現卻如當年的駱秉章,回信雲,“不意(陶桄)為公器重若此”,並再三致謝。此議遂寢。

丞相暮年,或不免糊塗,所幸終能保住晚節,仍然令人敬佩。